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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提升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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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提升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的实施方案 

这次新冠肺炎疫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我国发生的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一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省委、省政府迅速部署,打响了抗击疫情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经过全省上下艰苦努力,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此次疫情防控暴露出我省公共卫生防控救治存在能力短板。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6月2日在专家学者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力保障全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预防为主”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积极应对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工作新形势,着力推进公共卫生体系和医疗救治体系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坚持整体谋划、系统重塑、全面提升,健全多渠道疫情监测预警机制,提升公共卫生应急响应能力,健全重大疫情救治机制,强化责任担当,织牢织密全社会公共卫生防护网。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整体谋划。着眼疫情严峻复杂局面,整体谋划全省医疗卫生资源布局,完善疫情防控体系,加快补齐公共卫生和医疗救治能力短板。

二是坚持防治协同。推动疾控机构、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整合协同,促进资源梯次配置、开放共享,实现预防救治协同发展,堵住城乡防控漏洞。

三是坚持平战结合。全面提升疫情防控救治能力,既满足“战时”快速反应、集中救治和物资保障需要,又充分考虑“平时”职责任务和运行成本,不断提高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能力。

四是坚持项目带动。坚持项目带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救治能力建设,提升疫情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健全重大疫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优化科研攻关体系,加快数字技术在公共卫生领域的研发应用,补足发展短板。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底,全省“统一领导、权责匹配、权威高效”的公共卫生大应急管理格局初步形成,上下联动、医防协同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机制初步建立,重大疫情集中救治能力有效提升,常见病原体的核酸检测抗体检测能力实现省市县全覆盖,基层公共卫生职能得到加强,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托底能力全面提升,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能力不断提高。

到2022年底,公共卫生大应急管理格局日趋完善,上下联动、医防协同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机制基本建立,公共卫生医疗机构防控救治能力不断提升,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得到较好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提高地方分区分级的疫情应急响应能力

加快推进各地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建设,织密织牢城乡公共卫生安全防控网络,提升地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能力,做到疫情防控无死角。

1.加快构建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体系。各级政府应依靠现有应急管理工作体系,统筹公共卫生疫情暴发后的医疗机构动员响应、区域联动、人员调集,完善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机制,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决策、处置、评价的全链条管理,加强日常重大传染病防控和重大风险的会商研判,压实部门、属地、单位和个人“四方责任”。推动修订《江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完善社区和镇、村疫情防控体系,建立集中统一、智慧高效的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体系。

2.提升各级卫生机构公共卫生应急响应能力。完善监测哨点布局,强化各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职责。督促落实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责任,健全疾控机构与城乡社区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疾病预防控制职责,夯实联防联控的基层基础,总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斗争经验,丰富爱国卫生工作内涵,创新方式方法,将公共卫生疫情响应能力延伸到社区、乡镇和农村的广大地区,做到全省范围内各类疫情早发现早处置。

3.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设施建设。加快提升省市县三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现场调查处置能力、信息分析能力、检验检测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建设,打造专业化、现代化的疾病预防控制网络。推动省级疾控中心菌毒种库、生物安全三级(P3)实验室建设,提高省级疾控中心传染病检测“一锤定音”能力和突发传染病防控快速响应能力;推动有条件的设区市建设P2实验室,统筹满足区域内快速检测需要;推动市县提升疫情发现和现场处置能力,具备2小时完成现场检验检测、24小时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工作能力。

(二)构建分级分层分流的传染病救治网络

依托优质省级综合医院建立公共卫生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构建以省会城市南昌为中心,各设区市为枢纽的传染病救治网络。

4.加快省级重大传染病重症医疗救治基地建设。按照平战结合、医防融合、中西医结合的方式,充分考虑大南昌都市圈、赣州打造省域副中心发展等布局要求,依托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等3所医院建设省级公共卫生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承担危重症患者集中救治和应急物资集中储备任务,科学确定储备规模和设备品类,“平时”满足医院正常使用需求,“战时”服从省委、省政府统一调度,实现在重大疫情发生时快速反应,有效提升危重症患者治愈率、降低病亡率。

5.布局各级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网络。支持江西省人民医院、井冈山大学附属医院等省属重点医院开展传染病诊疗设施改造,提升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能力,推动省级传染病专科医院(省胸科医院)异址新建;以设区市为枢纽,每个设区市选择1-2家具有综合救治能力的医院,建立独立规范的传染病区,对辖区内突发传染病能够有效组织多学科联合救治,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市建设区域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各县(市、区)应明确1家发热门诊定点医院,按照“三区两通道”的要求,与疾控部门联合建设规范的现场检验通道,具备检验检测、流行病学调查等现场调研处置能力,能对确诊患者、疑似患者、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和确诊患者的密切接触者等“四类”人员进行迅速甄别,有效分类处置。

6.推进公共设施平战两用改造。借鉴方舱医院和人防工程改造经验,结合当地条件,提高体育场馆、展览馆(会展中心)、党校等公共设施建设标准,在相关设施新建或改扩建过程中充分考虑应急需求,完善场地设置、通风系统、后勤保障设计,预留管道、信息等接口和改造空间,具备快速转化为救治和隔离场所的基本条件。

(三)打造一流公共卫生和大健康科研平台

统筹全省优势科技资源,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医院,建设高水准公共卫生和大健康科研平台,加快公共卫生学科群建设,提高科研基础条件和支撑能力。

整合优势资源打造高水准科研平台。集中南昌大学所属医学院、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省中医院、省肿瘤医院、省妇幼保健院、省儿童医院等优势科研力量,组建南昌大学公共卫生与大健康研究院,重点布局公共卫生与大健康领域前沿性、战略性、关键性科研领域,建成集前端研发、中期中试、临床试验、企业孵化为一体的全链条、实体化创新平台。支持南昌大学医学科技创新中心项目建设。将江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学院转设为省属公办综合医药类本科院校(江西健康医学院),积极开展公共卫生领域应用型人才培养。

8.加快推进高水平学科群建设。加强医、工、信交叉协同,推进公共卫生和临床医学融合,打造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一级学科,推动建设生命科学、预防医学、临床医学、转化医学、营养卫生学、康复医学、护理学、中医药学、药学、生物医学、精准医学、人工智能、公共管理学等一批具有竞争力的重点学科群。通过3-5年的建设,在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省人民医院、省肿瘤医院、省妇幼保健院、省中医院、省儿童医院、省眼科医院等附属医院选择优势学科打造5-7个国内领先的疑难杂症医疗技术高地和重症诊治高地,建设国家区域诊疗中心。力争把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的综合性医院。探索建设集临床、科研、教学于一体的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9.着力提升高层次科技创新能力。坚持科研和救治防控结合,加强重大和新发突发传染病科技协同攻关,加快推动疫情防控、健康促进、临床诊治、医防融合、医疗装备、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领域关键技术突破与应用。启动生物安全重大科技计划,加快公共卫生领域临床应用和科技成果转化。尽快规划建设国家生物安全三级(P3)实验室,提升全省应对疫情新情况的科研攻关能力。

(四)完善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

健全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应急响应机制,充分发挥医保基本保障、财政兜底保障的作用。在突发疫情等紧急情况时,确保确诊患者不因医疗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定点救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

10.建立重大疫情免费救治制度。在突发重大疫情等紧急情况时,医保、财政等部门及时出台免费救治政策,健全重大疫情医疗救治医保支付政策,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制度,把患者诊疗救治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并预付部分资金,确保医疗机构先救治、后收费。

11.探索建立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药费豁免制度。完善疫情救治医药费豁免标准,有针对性的按规定免除医保目录、支付限额、用药量等限制性条款,减轻困难群众就医就诊后顾之忧。

12.完善灾时医疗应急采购机制。建立直接挂网和网下应急采购机制,对应急药品、医用耗材实行直接挂网采购,定点医疗机构开通网下应急采购途径,紧急情况下不受网下采购金额比例限制。

(五)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

按照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要求,打造医疗防治、物资储备、产能动员“三位一体”的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动态管理机制。

13.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动态管理。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财政厅制定公共卫生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应急物资储备保障目录及标准,建立重症患者救治、普通患者监护、方舱医院设备等物资储备名录,制定全省和省级年度公共卫生应急物资购置和轮换计划,并按照省政府要求下达调用指令。依托省信息中心,引入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先进技术,建设公共卫生应急物资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物资管理,形成管理有效、调拨快速、统一配送的应急物资动态管理智慧体系。

14.建立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立省级集中储备和综合三甲医院院级储备相互补充的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确保全省储备不少于10日用量的医用口罩、隔离衣和眼罩等防护用品。省卫生健康委负责下达储备品种、数量、规格计划。省发展改革委(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会同省卫生健康委负责省级公共卫生应急物资采购、储存、轮换、调运等。加快推进省级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库、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等省级公共卫生重大疫情救治基地项目建设,提升省级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能力。根据地域分布和人口数量等实际情况,各设区市依托辖区内综合三甲医院建立市级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库,形成省市联动的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体系。

15.优化医疗应急物资产能保障。按照平战结合要求,各设区市要与辖区内重点医疗物资生产企业建立应急响应工作机制,确保疫情突发时重点企业可以通过7-10天时间完成平战转化,有效快速提升公共卫生应急物资生产能力。

(六)充分发挥中医药应对重大疫情的独特优势

坚持中西医并重,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疫情中的预防、治疗和康复作用。改善中医药疫情防控救治基础条件,提升中医药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作用。

16.建立中西医结合的疫情预防机制。充分发挥中医药前期预防、后期康复调理能力强的优势,将中医药防治措施纳入应急处置预案中。完善中医医疗预防和救治的综合保障体系,坚持中西医结合、共同防治的机制体制,实施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重大疫情防控中西医结合救治基地项目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流感等新发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的独特作用。

17.加强中医诊疗能力建设。逐步完善各级中医院的感染病科、急诊科、重症科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中医药公共卫生专业人才培养,改善和提高重大疫情救治的条件和能力。聚合科研力量,加大科研攻关能力建设,支持中医药防治病毒性感染疾病药物研发,搭建产学研高水平中医药科研平台,加快中医药强省建设步伐。

(七)探索建立数字化公共卫生应急体系

进一步加快公共卫生应急领域数字化智能化设备的研发应用,提高疫情监测预警系统的数字化水平,建立智慧化预警多点触发机制。

18.打造卫生健康大数据信息平台。由省卫生健康委牵头,依托省、市政务云和全省电子政务外网构建卫生健康大数据信息平台。推进现有全民健康信息数据标准建设,统一数据采集渠道、统一数据共享交换标准。整合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等卫生健康信息资源,与公安、边检、民航、统计、医保等相关政务信息资源互联互通,提升公共卫生预警研判、应急处置、资源调配和决策分析能力。

19.加快促进医学人工智能在应急医疗领域的创新应用。按照“协同开发、示范应用、成熟推广”的原则,引导医疗机构联合相关企业和科研单位,在省市级医院和部分有条件的县(市、区)的智能影像识别、病理分析、辅助诊疗、中医辨证论治等领域开展医学人工智能创新应用,重点针对突发传染性疾病等病种开展智能辅助诊疗、用药推荐和监测预警等服务,针对医共体单位推行全科辅助诊疗,为基层医生应对传染性疾病提供实时有效的决策支持。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各级政府要切实承担公共卫生防控救治体系建设主体责任,以全省大应急管理工作体系为基础,构建由党委政府主导,统一高效的公共卫生应急治理领导指挥体系。发改部门要做好统筹协调,积极争取国家重大疫情防控政策和资金支持。卫健部门牵头抓好《实施方案》落实,明确各项任务的分工和具体行动方案。

(二)资金保障。各级政府要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财政加大相关投入,建立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足额保障公共卫生防治体系建设所需基本建设、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经费支出。做好应急预案,确保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所需经费能够快速反应、及时到位。鼓励争取国际国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等多种融资方式,支持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

(三)用地保障。各级政府要根据本地区公共卫生防治体系建设需要,科学编制公共卫生服务设施供地计划,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优先予以安排。统筹做好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重大项目的用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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