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历市镇杨梅村韩柏辉卫生所负责人韩柏辉“乡村医师资格证”未及时年审,已失效,无行医资格。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和第四十八条规定,现责令历市镇杨梅村韩柏辉自2024年5月7日开始停止执业。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证之前,严禁从事所有诊疗活动,如有违反,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特此公告!
投诉监督电话:0797-4297007
定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