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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南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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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南县人民政府文

  

定府发〔2022〕3

定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定南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定南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定南县人民政府

   2022年59


定南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前言

第一章 基础与形势

第一节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积极成效

第二节 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主要问题

第三节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面临机遇与挑战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规划目标

第三章 坚持生态优先,加快绿色低碳发展

第一节 优化绿色发展格局

第二节 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第三节 建设清洁低碳现代能源体系

第四节 着力构建绿色交通运输体系

第五节 践行绿色低碳生活

第四章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第一节 开展碳排放达峰行动

第二节 强化温室气体排放控制

第三节 主动适应气候变化

第五章 强化协同治理,提升大气环境质量

第一节 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

第二节 深化工业废气污染防治

第三节 提升城区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水平

第六章 坚持三水统筹,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

第一节 深化水环境污染治理

第二节 着力水生态健康修复

第三节 推进饮用水安全保障

第四节 严格水资源节约利用

第七章 加强源头防控,提升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

第一节 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源系统防控

第二节 推进土壤安全利用

第三节 实施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

第八章 深化农污治理,建设美丽乡村

第一节 农村饮用水源保护

第二节 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第三节 农业面源污染防控

第四节 建立农村生态环境整治长效机制

第九章 加强生态空间修复与监管,筑牢生态屏障

第一节 构筑生态安全屏障

第二节 实施生物多样性行动

第三节 推进生态保护修复

第四节 加大生态示范创建力度

第五节 提升生态监测与监管执法能力

第十章 强化风险管控,守牢环境安全底线

第一节 构建环境风险预警防控与应急体系

第二节 加强危险废物收集处理

第三节 强化噪声污染防治

第四节 保障核与辐射安全

第十一章 深化改革创新,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第一节 健全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

第二节 健全环境治理法规制度体系

第三节 健全生态环境治理共治体系

第四节 健全生态环境治理市场体系

第五节 构建智慧环保多维监管体系

第六节 夯实生态环境治理基础能力

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一节 强化组织领导,推进规划实施

第二节 加大资金投入,拓宽融资渠道

第三节 健全考核机制,实施规划评估

第四节 加强宣传引导,倡导公众参与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开局起步期也是我县推进革命老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全面加速期,是谱写新时代美丽定南建设新篇章、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新进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的关键阶段。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绿色生态是江西最大的财富、最大的优势、最大的品牌,一定要保护好,做好治山理水、显山露水的文章,走出一条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水平提高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路子,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十三五”以来,定南县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紧紧围绕生态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按照推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重大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南方地区重要生态屏障得到巩固科学编制定南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对统筹生态环保各项工作,加大绿色发展转型力度,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打造美丽中国“赣州样板”和革命老区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样板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江西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紧密衔接《赣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定南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2025年,并展望2035年。


第一章 基础与形势

第一节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积极成效

十三五期间,定南县委、县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人居环境和群众健康为出发点,着力做好治山理水显山露水文章,大力推进开放、生态、幸福定南建设,奋力谱写了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定南篇章。

(一)环境质量逐年提升

“十三五”期间,定南县持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实施八大标志性战役30个专项行动,环境质量逐年提升,2016年至2020年,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稳步提升,现已稳定在96%以上,定南县PM2.5年均浓度逐年降低,逐年下降比例达12%以上;在全市率先完成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率先实现城区、圩镇、中心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全覆盖,全县国控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100%,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未发生土壤污染环境事故,全县受污染耕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大于90%


1定南县城区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例折线

2定南县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折线


(二)基础设施建设日趋完善

“十三五”期间,定南县全面完成小黄坝生活垃圾填埋场升级改造、工业园区精细化工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累计新增城区生活污水管网107公里,新建工业园区污水管网41.62公里,建设了6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设施、29个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站。深入开展农村“厕所革命”,全县农户改厕率达94.7%;推进城乡环卫“全域一体化”治理,全县村庄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达100%,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顺利通过国家级验收。

(三)生态优势稳步提高

持续提升森林质量。“十三五”期间,全县累计新增造林8.68万亩,建设珠江防护林11.2万亩,改造低质低效林16.82万亩,新造、改造高产油茶林11.16万亩,治理水土流失68.8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稳定在83.01%,在全省名列前茅。

持续加快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十三五”期间,富田废弃稀土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三期)、稀土尾水处理站等项目均完工,获得中央财政奖补资金5767.52万元,建设了马山迳、石陂角两个稀土尾水收集处理站,修复历史遗留废弃矿山3.44平方公里,试点目标任务基本完成。全县大力开展废弃矿山修复治理,累计治理废弃稀土矿山4.65平方公里,拆除稀土矿山车间15座,建设了4个稀土尾水处理站。全县扎实推进东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试点。2016年以来,获得第一东江流域生态补偿资金46277.74万元,东江源头保护区出境断面稳定在Ⅱ类水质。第二轮东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成功签订,定南县第二轮东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资金项目库编制完成并成功入库,涉及项目25个,项目总投资56700万元。

(四)生态创建持续推进

围绕落实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部署要求,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期间,定南县荣膺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省级森林城市、省级卫生城市。成功创建神仙岭省级森林公园、九曲河省级湿地公园,洪洲村、留輋村、黄砂口村获评国家森林乡村。截至2020年,全县已累计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1个,省级生态乡镇3个、省级生态村5个,市级生态村13个。

(五)体制机制不断完善

健全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十三五”期间,全县强化生态保护红线落地实施,建立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离任审计、空间用途管制、生态修复等机制。完善全过程考核和追责机制,全面落实环保“一票否决”,逐步推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完成岿美山镇、天九镇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确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到实处。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全县绩效考核体系。健全生态环境监管制度。着力推进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理顺国土空间管控、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城乡污染治理等职责,整合农业农村、林业、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相关职能,挂牌组建了赣州市定南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

(六)绿色经济有序推进

新制造产业创新发展。“十三五”期间,全县6家稀土钨新型功能材料企业入选国家首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成功举办首届中国(定南)新材料高峰论坛,获批省级军民融合产业基地。明高三期、锦鹏电子等项目稳步推进。现代服务业全面提升。赣粤边际区域性交通物流中心地位逐渐显现。定南港与赣州港、深圳盐田港、厦门港实现互联互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全国示范。成功入选全国首批足球场地设施建设重点推进城市,是全国5个县级城市之一。全力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成功举办首届定南足球文化节、莲塘古城民俗文化旅游节、龙塘荷花节、天九蓝莓节、岭北米酒节、万人徒步节等文旅活动。大力推进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修复和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探索出一条“养殖、种植一能源一生态”的农业循环经济新模式。农业产业化水平不断提升,不断壮大蔬菜、油茶、脐橙优势产业,加快培育发展中药材、蓝莓等特色产业。新增省级林业龙头企业5家、省级农业龙头企业2家,新增“三品一标”农产品20个。新增下庄、大风、杨眉、太公、赤岭、黄砂口等一批供粤港澳大湾区蔬菜基地,新增高产油茶林7.86万亩、中药材种植基地1.3万亩。

专栏一 定南县十三五期间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表

指标属性

规划值

2020

一、生态环境质量

1.空气质量

县城区域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

约束性

≧96

99.2

县城区域细颗粒物浓度下降(%

约束性

12

13.6

县城区域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下降(%

预期性

达到市要求

已达到市要求

2.水环境质量

国控省控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类比例(%

约束性

≧100

100

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约束性

100

100

城区黑臭水体比例(%

预期性

0

0

地下水质量极差比例(%

预期性

≦12

0

3.土壤环境质量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约束性

≧90

94.1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约束性

≧90

≧90

4.生态状况

森林覆盖率(%

约束性

≧83.01

83.01

森林蓄积量(万立方米)

约束性

500

725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预期性

75.69

-

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占国土面积比例(%

预期性

按照国家批准的范围

按照国家批准的范围

二、污染物排放总量

5.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化学需氧量(万吨)

约束性

完成市考核要求

完成市考核要求

氨氮(万吨)

约束性

二氧化硫(万吨)

约束性

氮氧化物(万吨)

约束性

6.区域性污染

物排放总量减少

重点地区重点行业 VOCs%

预期性

完成市考核要求

完成市考核要求

重点地区总氮 TN%

预期性

重点地区总磷 TP%

预期性

三、风险防控

7.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落实许可管理的比例(落实数/总数量)

预期性

100%

100%

8.放射源辐射事故年发生率(起/每万枚)

预期性

完成市考核

要求

完成市考核要求

四、生态保护

9.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率(%

预期性

≧95

100%

注:1.本指标对照表2020年均采用当年现状值,其中指标1中县城区域细颗粒物浓度下降(%2020年现状值为2020年对比2019年下降百分比。

第二节 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统筹发展与保护的难度加大

“十三五”期间,定南县主要经济指标保持中高速增长,年均增速达7.9%。2020年,经济总量接近90亿元,财政总收入12.42亿元,人均生产总值突破4万元,跨越6000美元,由中低收入向中等收入迈进。定南县创造了一批“定南经验”和“定南模式”,一批工作走在全国、全省、全市前列。““十四五””期间,定南县在工业化、城镇化仍将持续快速增长的同时,随着环境治理措施深入推进,污染减排难度逐步加大,污染治理任务艰巨,在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和农业投入结构调整方面,结构性污染问题依然突出。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新冠感染疫情影响广泛深远,经济社会发展的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给““十四五””期间定南县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带来风险挑战。

(二)岭北水质改善压力大

“十三五”期间,岭北流域两个出境断面水质已消灭劣Ⅴ类水体,水质逐步趋好,但由于岭北流域历史上长期进行稀土开采,大量未经处理的氨氮下渗,矿山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另一方面,定南县内无大江大河,水环境容量小,先天不足的现状难以改变。““十四五””期间,全县要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压力较大。

(三)东江流域生态保护工作任务重

定南县属于东江源头保护区和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部每年对区域“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社会进步”所涉及的指标进行考核,对我县““十四五””期间的生态环境提出了较高的要求,由此带来的生态环境保护任务极为繁重。

东江源水源涵养与水质保护生态功能区担负维护东江源区生态安全重任,东江是流域沿岸及珠三角、香港等地的重要饮用水源,其水质好坏事关香港的稳定繁荣和珠江三角洲的可持续发展,是名副其实的“生命水”“政治水”“经济水”,在我国生态安全战略格局中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保护和改善东江流域生态环境,保障流域饮用水源安全必然要限制区域经济发展,环境容量受限对““十四五””期间定南县生态环境保护环保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尚有短板

当前,定南县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依然存在不足,城区雨污分流基本完成,但因管网老旧且布局复杂,局部区域改造不彻底,有待完善。农村地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覆盖率低,设施配套管网不足,已建成设施运维管理长效机制尚未建立。工业园区集中式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收集转运体系尚未健全,无法有效发挥工业园区污染集中处置和风险集中控制的功能。

(五)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有待加强

当前,定南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点多面广,资金投入大、运行成本高,财政配套难以满足环境综合整治及项目运维的需要。非规模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配套普遍不足,环境监管和资源化利用难度较大。农业生产生态化水平不高,虽然农业生产化肥、农药施用量逐年下降,但用量仍然较大,对农田土壤以及地表水体均存在负面影响。种植业面源污染问题依然突出,需重视脐橙等果业种植污染与生态破坏问题,种养结合、资源化利用的生态循环农业模式有待进一步推广。

(六)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亟待完善

定南县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仍需完善,尤其是大部分农村未得到有效覆盖。基层环保力量仍然薄弱,环保人员和仪器设备缺口较大,难以满足环保工作精细化管理要求。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等仍需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协调能力仍需加强,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联防联控机制亟待健全。农村环保体制机制不完善,农村环境监管能力长期严重不足,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亟待加强。各项治理资金缺口较大,生态环境治理投入渠道单一,市场化投融资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的渠道和机制仍然单一,环境社会治理效能有待提升。

第三节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面临机遇与挑战

“十四五”期间是定南县经济社会加速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国民经济仍将保持中高速增长的态势,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进程将持续加快。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要求更加迫切,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仍处于攻坚克难、负重前行的关键期。

(一)面临机遇

一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十四五””时期“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的主要目标,提出了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的远景目标,为新时代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方向指引和行动指南,随着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不断加快,生态文明制度逐步完善,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深化构建,绿色发展理念已经成为引领经济新常态的全新动力,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日益增强,企业治理环境污染的主体责任不断落实,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的合力逐步形成。

二是习近平总书记为江西绿色发展擘画了蓝图。“十三五”时期,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两次亲临江西视察指导,留下了做好“治山理水、显山露水”文章,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殷殷嘱托,努力保护好江西的绿水青山、蓝天白云,让山更青、水更绿、天更蓝、空气更清新,把总书记擘画的美好蓝图变成美好现实,是定南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行动指南。

三是江西省战略实施为定南县生态环境工作赋能助力。江西省委省政府支持赣州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而定南县作为赣州对接粤港澳大湾区的排头兵,备受关注。定南作为革命老区、大湾区发展腹地,处于赣深高铁赣州半小时经济圈和粤港澳大湾区1小时经济圈江西南大门的区位,生态、资源等优势明显。省委省政府的战略实施为推进定南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将推动经济结构、能源结构持续改善,为生态环境保护释放政策红利、技术红利。

四是“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美丽中国“赣州样板”目标确立,为定南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明新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西考察时强调,要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对标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的总体要求,江西省举全省之力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改革创新。赣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出要不断开创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新局面,高标准建设美丽中国“赣州样板”,要求要努力打造全国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样板、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示范区,将绿色发展作为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指明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向,这也为定南县更大力度、更深层次解决生态环境问题提供难得的机遇。

五是定南县自身条件优越。“十三五”期间,定南县委、县政府始终牢固树立“发展为先、生态为重”理念,深入落实省委“二十四字”工作思路,聚焦市委“六大主攻方向”,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积极推动东江流域生态补偿项目实施,稳步提升森林绿化率并荣膺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省级森林城市,完成小黄坝生活垃圾填埋场升级改造、工业园区和精细化工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等一系列基础设施建设,所有这些都为今后完成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提供了先决条件。

(二)存在挑战

一是群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期待日益增加。定南县属于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又处于振兴发展的机遇期和窗口期,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突出。老百姓过去“盼温饱”,现在“盼环保”,过去“求生存”,现在“求生态”。如何推动绿色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相协调、实现城镇化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双赢”,促进定南高质量协调发展,增进人民福祉,是定南县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巨大挑战。

二是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压力大。当前,定南县建筑工地体量大,城区扬尘污染监管难度较大。移动源污染防治紧迫性凸显,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长,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管控技术手段缺乏,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难度较大。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工业污水处理厂、饮用水源地环保设施及其配套设施等在建设规模、处理能力、保护成效等方面不能完全满足最新环保要求。入河排污口管理和监测短板突出,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仍存在较大压力。农业现代化生态环境问题显现,农村生活污水产生量增加迅速、污染物更加复杂,与此同时,农村治污基础设施、管理制度相对薄弱,成为农村环境问题治理的瓶颈。

三是管理体制机制仍需进一步健全。当前,定南县部分职能部门未能将环境治理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统筹推进,涉及多个部门责任的治理任务,部门衔接力度仍待加强,尤其是机构改革后,生态环境保护机构职能发生系统性重构,新形势下如何统筹碳减排与污染治理、城区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等成为问题,工作衔接和人员能力仍需提升。排污许可证与税收、信贷等各项管理制度整合不够,市场机制、技术手段、公众参与等相对滞后,生态环境治理投入渠道需进一步丰富,环境基础设施仍需健全,精细化管理效能需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建设任重道远。

综合判断,““十四五””时期定南县生态环境保护机遇与挑战并存,要充分利用新机遇新条件,妥善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继续深入贯彻国家和江西省、赣州市委市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不断推动生态文明向纵深发展,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抓手,大力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纵深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做好治山理水、显山露水文章,全面落实市委“三大战略、八大行动”,保持战略定力,坚持久久为功,把定南打造成赣粤边际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新旧动能转换试验区、全域旅游康养风景区、港产城融合发展创新区,发展绿色文化、壮大绿色经济、创新绿色制度、筑牢绿色屏障,争当全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奋力谱写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崭新篇章。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生态惠民。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始终坚持生态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动员各方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着力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质生态产品需求和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强化原生态保护、恪守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对经济发展的优化调整作用,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

质量核心系统施治保持战略定力,稳中求进,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拓展广度、延伸深度,坚持以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主线,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运用结构优化污染治理总量减排生态保护等多种手段,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坚持减污增容并重,系统推进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

精准、科学、依法治污。聚焦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分类施策、对症下药,提高污染治理措施的靶向性和针对性,实现问题、时间、区位、对象和措施“五个精准”;运用科学思维、科学方法、科技手段,提高环境治理的有效性;用法治方式治理污染,以法治力量保护生态环境。

改革创新、增强活力。坚持把深化改革和创新驱动作为基本动力,充分运用行政、法律、经济和科技等综合手段,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探索共建共治共享新路径、新机制、新载体,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美丽定南建设的积极性。

第三节 规划目标

展望到二〇三五年,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更高标准打造“生态定南”升级版,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活方式、生产方式总体形成,绿色低碳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显著增强;生态环境质量全面达标并位居全前列,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稳定恢复蓝天白云、绿水青山成为常态,基本满足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十四五””时期目标:2025年,生产和生活方式绿色、低碳水平上升,主要污染物排放持续稳定下降,空气质量全面稳定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水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村环境状况得到大幅改善,生态系统稳定性增强,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环境监管能力显著提升,环境保护基础设施持续投入建设,基本实现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健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工作取得重大进展,人民群众对优质生态产品的获得感显著增强。

专栏二 定南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主要指标

指标

2020

2025

五年

累计

指标

属性

(一)环境治理

1.细颗粒物(PM2.5)浓度(微克/立方米

21.7

按市下达任务执行

-

预期性

2.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97.5

按市下达任务执行

-

预期性

3.地表水达到或好于类水体比例(%

国考监测断面

100

96.1

-

约束性

省考监测断面

77.78

持续改善

-

预期性

4.地表水达到或好于类水体比例(%

省考监测断面

77.78

按市下达任务执行

-

预期性

5.地表水V类及劣V类水体比例(%

省考监测断面

0

基本消除

-

约束性

6.地下水环境质量(区域)V类水比例(%

0

16.7

-

预期性

7.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

氮氧化物

15.63

按市下达任务执行

-

约束性

挥发性有机物

-

按市下达任务执行

-

约束性

化学需氧量

2.40

按市下达任务执行

-

约束性

氨氮

2.05

按市下达任务执行

-

约束性

(二)应对气候变化

8.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38.98]

-

按市下达任务执行

约束性

9.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

1.5

-

[14.5]

约束性

10.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

-

按市下达任务执行

-

约束性

(三)环境风险防控

11.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94.1

95.0

-

约束性

12.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

-

93.0

-

约束性

13.放射辐射源事故年发生率(起/每万枚)

0

1.3

-

预期性

(四)生态保护

14.生态质量指数(EQI

-

稳中向好

-

预期性

15.森林覆盖率(%

83.01

保持稳定

-

约束性

16.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比例(%

30.72

不低于省批复要求

-

约束性

(五)人居环境改善

17.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

100

保持稳定

-

预期性

18.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

县城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

-

按市下达任务执行

-

预期性

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

95

96

-

预期性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20

30

-

预期性

19.县城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

0

按市下达任务执行

-

约束性

20.县城黑臭水体比例(%

0

无新增黑臭水体

-

约束性

注:1.考虑到新冠感染疫情等因素影响,指标1至指标2采用2018-2020年三年平均值计算““十四五””基准值;指标9数据为2020年对比2019年下降百分比数据。


第三章 坚持生态优先,加快绿色低碳发展

第一节 优化绿色发展格局

优化调整空间结构。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格落实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严格产业环境准入严格落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按照主体功能区要求,对全县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专项规划开展环境影响评价,调整优化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产业布局、规模和结构。严格执行差别化环境政策,推动形成与主体功能区相适应的产业空间布局。严格控制重点流域环境风险项目。加快推进“三线一单”成果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优化构建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生态功能区三大空间格局。

专栏三 定南县“三线一单”分区管控

定南县按照《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要求,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硬约束,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和环境质量改善新要求,设有管控单元8个,在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要求等四个维度上提出了准入要求,深入推进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优先保护单元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开发建设,在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按照保护优先的原则,避免开发建设活动损害所在单元的生态服务功能和生态产品质量;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进行管控;在功能受损的优先保护单元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定南县根据市下达要求,设有优先保护单元2个,为鹅公镇、岿美山镇。

重点管控单元应优化空间和产业布局,结合生态环境质量达标情况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按照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稳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进行管控。定南县根据市下达要求,设有重点管控单元5个,为历市镇、老城镇、定南工业园区、定南县精细化工产业基地以及岭北镇。

一般管控单元主要任务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及管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进行管控。定南县根据市下达要求,设有一般管控单元1个,为龙塘镇、天九镇(该单元包含两镇)。


3定南县环境综合管控单元分布图


第二节 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优化调整产业结构。严格把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关卡,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对重点区域现有项目开展集中整治,限期进行达标改造,有序退出与主导产业发展冲突的企业。加强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一批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的产能,有效缓解产能过剩矛盾,改善环境质量,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升级。严格执行产能减量置换,健全产能过剩行业市场化退出机制,推动过剩产能企业转型发展。构建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完善节能减排创新平台和服务体系,发展清洁生产,推进制造业绿色化、生态化改造,强化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培育发展一批骨干企业。

加快构建低碳循环的绿色工业体系。完善工业体系,大力实施“数字赋能”,全面激发创新活力,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深入推进工业倍增升级,大力培育优势产业集群,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积极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逐步形成新动能主导经济发展的新格局,努力将定南打造成新旧动能转换试验区。打造“一中心一基地一高地”,做强电子信息产业。按照“育龙头、补链条、建平台、保要素、强集群”发展路径,集中精力主攻电子信息产业,加快建设成为面向大湾区重要的电子信息产业集聚地。补齐新材料产业链。优化精细化工产业基地规划布局,出台产业指导目录,规范入园企业,支持现有企业工艺提升、新产品研发,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打造赣州承接广东精细化工产业的前沿阵地、赣州“两城两谷两带”产业前端的配套基地。延长稀土钨新材料产业链,发展中高端应用材料。积极引进碳纤维、聚酰亚胺两大高分子材料的优质上下游及关联企业,推进“一园一基地一实验室”建设,打造成为全国最大的芳纶复合新材料产业基地。推行绿色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构建“生产、生活、生态”三位一体的园区发展格局,推进工业园智慧化、绿色化。以开发绿色产品、建设绿色工厂、发展绿色园区、打造绿色供应链等方面为重点,着力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动产业绿色化转型。以提高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通过关键设备数控化、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关键技术研发与引进消化吸收、新产品研制,实施智能工厂改造,促进产业向数字化、智能化、高端化发展。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坚决关停淘汰高耗能、高污染的过剩产能的项目,引进固废危废处理项目和新型节能环保建材项目,打造绿色发展先行区。

加强农业绿色品牌塑造,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走深走实。坚决筑牢绿色屏障,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培育繁荣绿色文化,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优化农业内部结构,促进脐橙、蔬菜、油茶、生猪等优势特色产业集约化发展、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加快发展富硒农业,将富硒农产品开发与重点产业、特色产业发展相结合,培育“梦江南”等一批富硒农产品品牌。优化脐橙产业品种结构。加大蔬菜产业、油茶产业扶持力度。加快发展中药材、茭白、禽类养殖等特色种养业。与大湾区城市开展“菜篮子”城际合作,建设一批直供大湾区的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推进农产品标准化。加强与深圳市食药监局和标准技术研究院合作,探索建立农产品品牌评价体系和标准化规范体系,加大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和镇级快速检测中心建设,加大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力度,提升农产品品牌影响力,全力创建“全省绿色农产品示范县”。培育发展产业联盟、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依托农业龙头企业以及产业基地,完善“农—企”利益对接机制,发展特色化、专业型种养大户和示范型适度规模家庭农场,把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大格局。

全面构筑集约高效的绿色服务体系。以文旅、康养、户外运动等产业为引领,实施全域景区创建工程,全面完善旅游配套,坚持全域统筹,把全县当作景区来建设、把各镇当作景点来打造,注重资源高效利用和区域协调发展,大力发展幸福产业,着力打造区域性旅游集散中心,建设省级幸福产业基地,努力把定南打造成全域旅游康养风景区。

第三节 建设清洁低碳现代能源体系

优化调整能源资源结构。调整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提高清洁能源比例。加强煤炭使用管理,大力推广洁净煤技术。继续推进燃煤锅炉整治任务,推广高效锅炉、严格新建燃煤锅炉准入,深化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加快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加强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节矿工作,大幅降低重点行业和企业能耗、物耗,强化园区企业资源、能源等进出平衡管理。实现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

优化能源供给结构。坚持清洁低碳导向,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提高清洁能源和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积极推动乡村用能转变,鼓励以分布式能源满足农业农村综合用能需求,深入实施“以气代煤、以电代煤、以电代油”工程,建立满足乡村振兴的清洁高效用能长效机制。加快园区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和天然气供应设施建设,继续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工程。

专栏四 清洁能源重点工程

1.定南县对接长输管道天然气场站建设项目。定南县富田工业园,项目分期建设,一期为2020—2025年。二期为2026—2030年。工程包括供气规模为20000Nm3/h的天然气门站1座、LNG气化站1座(一期安装2个150m3储罐及相应气化设备、二期增加4个150m3储罐及相应气化设备)、供气规模为20000Nm3/h(一期供气规模为8000Nm3/h、二期供气规模为12000Nm3/h);敷设高压天然气管1.0km及配套公用设施面积6092㎡。

2.华润定南双山二期风电场项目。装机容量23.8MW,共安装9台风电机组,扩建风电场升压站。

3.金风润天岿美山二期风电场项目。装机容量40MW。

4.国电投分散式风电项目。拟建设容量50MW,拟安装2500千瓦风机组20台,新建110KV升压站,接入附近变电站。

5.定南工业园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拟建设容量20MW

6.分类式光伏发电整县推进项目。

第四节 着力构建绿色交通运输体系

持续优化交通运输结构。统筹推进铁路、公路、通用机场等基础设施规划建设,陆空结合、主攻高铁、完善路网、打造枢纽,加密铁路运输通道。优化高速公路网络,提升普通国省道路网结构与服务水平。

构筑高效集约的绿色交通运输体系。整合提升各类口岸平台资源,加快定南港与赣州港、深圳盐田港、厦门港实现互联互通,促进定南陆路口岸作业区建设赣粤边际区域性物流集散中心。对接融入国家物流枢纽网络,打造公铁、铁水、空铁等多式联运港口。

推进建设绿色出行体系落实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推动公共交通和政府机关率先使用新能源汽车,鼓励公众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构建智慧绿色充电网络,加快充电桩(站)、加气站等配套设施建设。积极发展城步行和自行车交通,构建城慢行交通系统。加强政策性引导措施,加大绿色环保出行的宣传力度。

第五节 践行绿色低碳生活

引导绿色生活。推广绿色生活行为准则,倡导勤俭节约的消费观,广泛开展节俭养德全民节约等绿色生活行动,坚决抵制和反对各种形式的奢侈浪费、不合理消费。积极引导消费者购买节能环保低碳产品,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落实快递业、共享经济等新业态环保行为规范。提倡绿色居住,合理控制夏季空调和冬季取暖室内温度。

推行绿色消费。实施绿色消费示范,创建绿色商场,培育一批应用节能技术、销售绿色产品、提供绿色服务的绿色流通主体。积极推行绿色建造,推广绿色建筑,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推行绿色建筑标准,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有序推进,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逐步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大力推进建材绿色化,加快推动智能建造和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提高绿色建材在建筑中的使用比例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扩大可降解塑料产品应用范围。加快推进快递业绿色包装应用。推广环境标志产品、有机产品等绿色产品,限制过度包装,限制发展高耗能、高耗水服务业。推动公共机构无纸化办公。在宾馆、餐饮等服务性行业,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

推进绿色创建。加大绿色生活方式宣传力度,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绿色餐馆等创建行动,建设生态文化研究创新基地、生态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增强全社会节约、环保、生态意识。


第四章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第一节 开展碳排放达峰行动

制定碳排放达峰行动计划。推动应对气候变化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组织开展温室气体低排放发展战略及控制方案专题研究,制定并实施全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计划,确保完成省、市达峰方案下达的任务目标。开展达峰目标任务分解,建立完善配套政策与技术体系,加强达峰目标过程管理,强化形势分析与激励督导,确保完成达峰任务。

推进低碳、零碳、碳中和试点建设。围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深入开展温室气体控制和空气环境质量达标协同管理试点工作。开展低碳试点效果评估,积极交流、总结和推广试点经验。加快推进碳中和试点示范创建。

推动重点领域二氧化碳减排。推动能源、工业、交通和建筑领域探索开展二氧化碳排放管理。推进工业行业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完善产业结构调整目录监管,提高“两高”行业项目准入门槛,加速淘汰二氧化碳排放高的落后产能,推动建材、有色、化工等重点耗能行业加速实现二氧化碳排放达峰。开展交通和建筑行业低碳行动,推行交通工具低碳排放标准,执行新生产汽车二氧化碳排放限额。推进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绿色节能改造,新建建筑全面实行绿色建筑标准,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加大绿色低碳建筑管理,强化对公共建筑用能监测和低碳运营管理。推动甲烷、氢氟化碳、全氟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持续下降。

鼓励企业二氧化碳排放达峰。鼓励大型企业、纳入碳市场交易的企业制定二氧化碳达峰行动计划,推行二氧化碳排放信息公开制度。加大对企业低碳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鼓励减排创新行动。探索制定二氧化碳减排企业排名体系,对碳排放管理先进企业给予激励。

有效控制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能源、建材、化工领域工业过程排放的温室气体,开展水泥生产原料替代技术应用,鼓励利用工业固碳废物、转炉渣等非碳酸盐原料生产水泥。实施含氟温室气体和氧化亚氮排放控制,推广六氟化硫替代技术;加强农田甲烷和氧化亚氮排放控制;加强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甲烷排放控制和回收利用

第二节 强化温室气体排放控制

建立健全应对气候变化制度体系。开展温室气体和污染物统计、核算和监测工作,完善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工作。深度开展企业温室气体数据报送系统建设,推进企事业单位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相关数据的统一采集、相互补充、交叉校核。落实国家、省、市低碳产品政府采购、气候投融资、企业碳排放信息披露等相关制度。

深化推进碳市场建设。以电力行业为基础,做好碳排放交易的注册登记、配额方法、排放交易、履约、清缴、抵消等工作。推动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建设。探索开展碳金融、碳普惠等相关工作,激发小微企业、家庭和个人低碳行为和绿色消费理念。

提升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水平。强化气候变化监测观测体系建设,开展重点行业甲烷、含氢氯氟烃(HCFCs)排放监测,强化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监督管理。推进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减排技术的应用和转化。深化开展应对气候变化专项培训,推动碳排放达峰、低碳试点示范、碳市场建设、低碳认证、低碳技术等各项业务入脑入心,持续提升县生态环境系统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能力。深化推进县生态环境管理队伍开展重点排放企业碳排放核查工作。

第三节 主动适应气候变化

落实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严格落实《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提升区域气候保护的自然解决方案(NBS)能力,加强气候风险监测、预警、评估和管理。提升城区基础设施、水资源保障、能源供应系统适应气候变化能力,保障人民生产生活安全。提升公众适应气候变化的意识。

增强自然生态系统适应能力。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湿,加强农田保育,持续增加森林、农田和湿地碳汇,增强碳汇系统建设。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强化水源涵养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备用水源地等重点区域保护与生态修复。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提升森林资源质量,加强自然保护区保护与建设,严防外来物种入侵。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优化种植结构,推广秸秆还田、精准耕作,推进节水、节地、节能农业发展,探索化肥、农药、农用薄膜的减量、替代,提升农业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提升城乡基础设施适应水平。推动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向适应气候变化方向转变,合理布局绿心、绿楔、绿环、绿廊等结构性绿地,因地制宜推进城区水网和河湖岸线生态缓冲带建设。加快中小型水库等重点水源工程建设,提高水资源调配和供水保障能力。深入推进东江流域综合治理,加快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提升水利基础设施适应能力。大力实施公路防灾减灾工程,提升交通设施适应能力。推进工业重点领域技术改造,推广低排放高产水稻品种,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加快铁路网络建设,减少交通运输领域排放。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加强农田保育,推广秸秆还田等,持续增加森林、农田和湿地碳汇,增强碳汇系统建设。


第五章 强化协同治理,提升大气环境质量

第一节 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

协同开展细颗粒物和臭氧控制。制定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持续改善空气质量行动方案,明确控制目标、路线图和时间表。统筹考虑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区域传输规律和季节性特征,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治理,强化分区分时分类差异化精细化协同管控。推进全县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推动城区细颗粒物浓度保持稳定,区域臭氧浓度稳中向好发展,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加强VOCs管控和臭氧协同治理。强化源头管控机制,严格油墨、涂料、胶粘剂、清洗剂等VOCs物料的产品质量监控,严格VOCs重点行业环评审查。针对全县VOCs排放重点行业和企业,如工业涂装、有机化工、医药、塑料制品、包装等五大行业,开展工业园区、企业集群排查和综合整治,开展汽车维修、干洗等行业的VOCs专项整治。加强监测监控,加强VOCs污染防治的宣传教育。

第二节 深化工业废气污染防治

加强工业废气污染防治。加快化工、有色、家具等重点行业废气污染治理,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加大“散乱污”企业整治力度,坚决关停取缔一批、整改提升一批、搬迁入园一批,实现“散乱污”企业彻底“清零”。禁止新(扩)建钢铁、冶金等高耗能企业等,加快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持续推动工业企业生产工艺改进和烟气排放设施提标改造。重点加强对冶金、建材、有色等行业以及燃煤锅炉的二氧化硫排放控制。

强化电厂和工业锅炉排放治理。持续推动天然气锅炉实施低氮燃烧改造。严密监控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进一步提升电厂污染治理水平。

第三节 提升城区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水平

强化移动源污染治理。加强移动源尾气污染治理。推进老旧柴油车深度治理,规范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落实重型车辆绕城方案,严控重型高污染车辆进城。严控黑烟车污染,在城区重要出入口安装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全面完成遥感监测及网络监控平台建设。

严格固定源污染治理。规范建筑和道路扬尘污染管理。加强施工扬尘控制,大力推进建筑工地绿色施工,构建过程全覆盖、管理全方位、责任全链条的施工扬尘治理体系。加强道路扬尘控制,对城区渣土运输车辆实施密闭运输和准运证制度,持续开展“洗城行动”,推进城区道路白改黑。加强城区公共绿地和道路绿化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城区绿地率,减少裸露地面和地面尘土。全面落实禁止露天焚烧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作物秸秆要求,开展重点区域露天焚烧集中整治行动。完善扬尘控制责任体系,强化扬尘环境监管,进一步精细化覆盖全县主要城镇的可吸入颗粒物监测网络。

强化生活源污染治理严格新建饮食服务经营场所的环保审批,规模以上餐饮经营场所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县城建成区餐饮经营场所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推广使用管道煤气、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强化运行监管,大型餐饮场所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强化无油烟净化设施露天烧烤的环境监管,城区范围内依法禁止露天烧烤。继续加强餐饮油烟整治专项行动和问题治理“回头看”。加快出台和完善餐饮业的专门管理办法,制定油烟污染防治规范性管理条例和长效保障机制。

专栏五 空气质量改善重点工程

1.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治理工程。重点针对有表面涂装、塑料制品、包装印刷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开展大气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执法调查和治理;开展汽车维修行业、干洗行业VOCs专项整治。

2.非电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针对非电行业(建材等重点行业)开展脱硫、脱硝、除尘等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建设

3.工业废气污染整治。实施有色金属冶炼、水泥、家具等重点行业废气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开展“散乱污”专项整治工程工业企业生产工艺改进和烟气排放设施提标改造工程。

4.空气质量改善工程。开展道路扬尘和工地扬尘管控治理工程;实施混凝土、独立水泥粉磨、砖瓦窑等行业工业废气专项整治行动。

5.城区机动车污染防治工程。开展老旧柴油车深度治理工程;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建设“公交都市”和慢行系统。

6.餐饮行业油烟整治工程。推进中心城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油烟净化设施改造工程,开展餐饮油烟气高效治理设施运行监管工作。


第六章 坚持“三水”统筹,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

第一节 深化水环境污染治理

实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按照“查、测、溯、治”工作步骤和要求,以县城建成区及重要水体为重点,开展入河湖排污口普查及信息台账建设,强化入河湖排污口设置审批制度,对入河湖排污口的设置意见作为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证核发的重要依据。严格排污许可证核发,强化排污监管,加强入河湖排污口和污染源监测能力建设。优化取、排水口布局,减少江河湖库水环境安全隐患,对因取、排水口交错导致存在上下游污染隐患的不合理取、排水口进行整治。落实巩固入河排污口整改提升工作,迁建、拆除或关闭现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所有入河排污口。

持续推进工业污染防治。开展涉水“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推动工业企业向园区聚集。强化定南县精细化工产业园污染治理,实现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覆盖,并投入运行;同时完成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安装投入运行并与省市环境监控中心实施联网。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要继续把握有利形势,继续推进治污减排设施的建设,强化对治污设施的过程监管,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向工业行业深挖污染治理潜力。

全面提升城镇污染治理。深化开展城镇污水治理,建立长效运维机制。实施新一轮城镇污水和工业园区污水治理工程,2023年,全面完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提标改造,入河排污口“动态清零”,基本实现城镇污水全收集、全处理。积极推进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建立污水处理设施污泥从产生、运输、储存、处置全过程监管体系,禁止未经达标处理处置的污泥进入耕地,全面清理取缔非法污泥堆放点。

完善污水收集体系。加快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的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加快消除收集管网空白区。加快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开展生活污水收集管网摸底排查,依法有序建立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并定期更新。

第二节 着力水生态健康修复

实施河道综合整治。有序推进九曲河、历市河及支流清淤清障工作。全面清理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违章设施、废弃物,恢复河流蓄水空间。全面清理堤防滩地种植、养殖等违规违法生产活动。保持河道的自然性和功能性,实现有水有鱼,有鱼有草

持续推进河湖生态修复和保护。系统推进历市河、九曲河、濂江、龙迳河河道水系及生态保护修复,加强岸线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大力开展优良水体保护,实施河湖缓冲带及河湖水域生态修复、中小河流治理、城区及农村水系连通及水环境综合治理。

加强执法监管和监测监控。打造“河长制”升级版,加强执法监管和监测监控,将各项整治任务和整治责任落到实处。构建流域上下游水量水质综合监管系统。加强跨区、跨部门水质信息沟通,建立跨区域联动巡查机制,构建上下游的水环境综合预警预报系统,加强突发性污染事故的水量水质综合调度,提高水污染风险预警能力和防控水平。

第三节 推进饮用水安全保障

进一步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管理。按照《赣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违法建筑和排污口。科学划定和优化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实行最严格的饮用水源地保护制度,加大水源地生态修复、点面源综合整治力度,实施水源地隔离防护工程。实施县级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开展安全保障达标年度评估工作。

加强水源保障。推进中小型水库等重点水源工程建设,提高水资源统筹调配能力,增强城乡供水保障能力,加快推进第二饮用水源洋前坝水库和营场水库备用水源工程。加强城应急备用水源地的建设和保护,完善饮用水源自动监测站设施,建立饮用水水质应急预警机制

第四节 严格水资源节约利用

强化用水指标刚性约束。持续实施水资源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计划”,严格用水全过程管理,全面建立节水评价机制,强化节水监督考核。完善监督考核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作,严格节水责任。到2022年,建立水资源督察和责任追究制度。

加强工业节水减排。推进工业节水改造,推动高耗水产业节水增效,推行水循环梯级利用。推进现有企业和园区开展绿色高质量转型升级和循环化改造,加快节水及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促进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到2023年,创建并申报一批节水标杆企业和园区。

加强农业节水增效。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推广生态养殖方式。加大农业节水灌溉力度,推进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启动中型现代化灌区规划建设,推进高标准农田和高效节水项目建设。

加强城镇生活节水。制定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大幅降低供水管网漏损,深入开展公共领域节水。严控高耗水服务业用水,从严控制洗浴、洗车、游泳馆、餐饮、娱乐、洗涤、宾馆等行业用水定额。推动洗车等特种用水行业采用低耗水、循环用水等节水技术、设备设施,充分利用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餐饮、娱乐、宾馆、游泳、洗浴、洗涤等服务性企业实施节水型器具和设备改造,淘汰耗水量高的用水器具和设备,提升用水效率。

加强生态流量监管。推进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建立江河湖泊生态水量保障机制,扎实做好水电站生态流量在线监测等问题整改。

专栏六 水生态环境提升重点工程

1.历市河环境综合整治。对历市河流域及杨梅河、良富河等4条支流进行水污染防治,提升历市河城区段河流水质,实施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人工湿地水质净化、缓冲带生态保护修复等,使治理后河段水质达到水能功区划水质要求。

2.排污口整治与规范化建设工程。入河湖排污口普查及信息台账建设;加强入河湖排污口和污染源监测能力建设;对因取、排水口交错导致存在上下游污染隐患的不合理取、排水口进行整治;落实巩固入河排污口整改提升工作,迁建、拆除或关闭现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所有入河排污口。

3.定南县营场水库备用应急水源项目。营场水库现有大坝扩建后,正常蓄水位抬高,总库容达到950万立方。主要建设内容有大坝工程、输水管道工程、进水库公路工程、建安工程。

4.定南县中小河流综合整治项目。在岭北镇龙头项目区,鹅公镇柱石项目区进行中小河流综合整治,河道疏浚25公里、岸坡整治28公里、改建桥梁8座,改建水陂5座,建拦沙坎125座、下河踏步50处。

5.定南县城区一河两岸品质提升项目。历市河、杨梅河、中沙河一河两岸提升工程。

6.定南县龙迳河水环境治理与水生态修复工程。龙头河道与迳脑河道河道疏浚25公里、生态修复工程、水系连通工程17公里、河道防洪工程5公里、河岸绿化工程等。

7.定南县“引桃入定”水资源调配项目。谋划推进赣江与东江水系连通工程。从龙南县城上游取水,将桃江水引入定南县下历河,入东江,同时将下历河进行拓宽。工程设计引水规模约50-80万m3/d(即设计引水流量6-10m3/s),引调水线路总长34km,工程建成后,既可以解决定南县城严重缺水的问题,又能增加下历河生态流量,有效改善定南入东江水质。工程估算总投资约20亿元。

8.定南县中心城区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位于县城中心城区,主要建设内容:河道污染底泥清理工程20km、河道垃圾清运工程、人工湿地调节湖工程1平方公里、调节河道水量的引水工程10km、生态护岸工程、生态步道、水土保持工程、河道清障扩卡,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工程10km、调节水位的活动水闸等工程。

9.定南县历市河(杨梅河段)综合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1)蓄水调节土方及防渗工程;(2)湿地处理系统1套,采用“格栅+沉砂池+调蓄池+人工湿地”工艺,对污水进行处理,底泥清除,其中湿地建设约2平方公里,污水处理、底泥清除约10万立方米;(3)生态护岸、生态沟渠、生态湿地、绿色步道等规模约2公里。


第七章 加强源头防控,提升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

第一节 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源系统防控

加强源头管控。将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土壤污染较重的地块应优先规划为对土壤环境质量要求不高的用地类型,地下水脆弱区严格新、改、扩建重污染建设项目准入。合理确定国土空间规划中涉重金属企业化工企业、危险废物处置、环境基础设施等布局和规模。成片污染地块分期分批开发以及污染地块周边土地开发的,要合理确定土地开发和使用时序。新(改、扩)建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可能造成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的建设项目,提出并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

整体推进土壤污染源头治理。系统治土,解决影响土壤环境质量的水、大气、固体废物污染突出问题。严格涉重金属行业污染物排放。淘汰落后产能,大力推行行业清洁生产技术,使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排放量下降比例满足国家下达的指标要求。严防矿产资源开发污染土壤。加大废弃稀土矿山治理力度,加强冶炼渣、荧光废料、钕铁硼废料、硬质合金废料等固废的综合利用。持续推进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实行自动监测并联网,动态更新污染源排查整治清单。整治涉重金属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分阶段治理,逐步消除存量。防控矿产资源开发污染土壤。切实加强尾矿库安全管理,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持续开展废弃矿山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

防范新增土壤污染。结合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详查成果,完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探索建立地下水重点污染源清单,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严格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鼓励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实施防渗漏改造。定期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和地下水重点污染源周边土壤、地下水开展监督性监测。督促企业定期开展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污染隐患排查,到2025年,至少完成一轮排查整改。

第二节 推进土壤安全利用

做好用途变更环节监管。规范建设用地有关报告评审,以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进行分类,科学合理确定土地用途,探索建立拟在开发利用工矿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提前调查制度,鼓励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建立自然资源、城市建设、生态环境等部门间的信息沟通机制,实行联动监管。对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定期开展现场督查,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严禁开工建设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项目。禁止在重点区域新建、扩建、改建对土壤产生污染的项目,并要求现有污染排放企业依照国家政策要求改造。严格产业准入,加强未利用地环境管理,防止新增建设项目造成新的土壤污染。加强对矿山等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影响区域内未利用地的环境监管

第三节 实施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

开展地下水“双源”生态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开展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补给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建立和完善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内优先管控污染源清单。按省市要求开展“一企一库”“两场两区”地下水生态环境状况调查。2023年底前,完成以化工产业为主导的工业聚集区和危险废物处置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2025年底前,完成其他污染源地下水生态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

加强地下水水源保护初步构建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加强重点污染源风险管控,加快推进垃圾填埋场等防渗改造。统筹开展土壤与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措施,结合重点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开展地下水防渗情况排查和检测,针对渗漏严重的污染源提出整改措施,因地制宜选择地下水污染扩散阻断技术。

专栏七 土壤环境提升重点工程

1.重金属及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程。根据辖区环境质量改善需求,对受重金属污染严重且影响人民群众健康的矿区及河流周边土壤环境进行土壤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并实施风险管控或修复的项目。

2.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示范工程。开展中轻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试点,重点在农艺调控、替代种植、治理与修复方面进行探索。


第八章 深化农污治理,建设美丽乡村

第一节 农村饮用水源保护

统筹做好农村饮用水源地现状调查、保护区划定和综合整治、风险源排查防范及水质监测,提升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

分类推进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全面完成“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和边界标志设立工作。深入开展农村水源地环境状况和污染风险调查评估,完善水源地名录和信息台账,积极推进“百吨千人”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

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区综合整治及环境监管。进一步规范农村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全面排查整治保护区及周边区域环境违法问题,对可能影响水源地水质的违法行为,做到及时发现、立即制止、快速查处,防范水源地环境风险。定期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加强对水源地水质状况及安全形势研判,及时发出水源地安全预警,确保饮水安全。

全面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加快构建城乡供水一体化模式,明确主管部门,实施主体和供水单位。科学编制“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合理安排城乡供水一体化年度建设任务,加快工程建设,推进规范化建设,构建一体化运管体系,推行标准化管理。到2025年,基本建成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体系和运管体系。

第二节 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农村污水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分类实施,因地制宜,全盘统筹,示范带动”的原则,采取分散和集中相结合的方式,完善农村污水处理体系,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的可实施性和长效性。乡镇统筹处理,推动乡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将乡镇周边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后,接入污水管网,利用新建及已有的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人口居住集中、具备收水条件的村组,铺设污水收集管网,实施雨污分流,建设小型污水处理站。提倡有条件的相邻村联合建设污水处理站,实现区域统筹、共建共享。人口居住分散,生活污水不易统一收集的村组,以自然村为基础单元,通过边沟功能化整治,结合小型氧化塘、人工湿地及资源化利用等处理方式,对农村生活污水进行生态化处理再利用。保障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加强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的建设,由主干管收集向支管同步完善,由单纯截流逐步向雨污分流城镇排水系统完善。

逐步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在全县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实现农村垃圾全面长效治理,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推进垃圾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的衔接,建立实用性资源回收利用制度。

持续开展美丽宜居乡村创建。高质量推进新农村建设,完善“七改三网”等农村基础设施,改善村容村貌,开展美丽宜居乡村“四精”工程示范创建,打造一批“整洁美丽,和谐宜居”绿色生态家园。按“五定包干”要求建立村庄环境常态化长效管护机制,逐步实现城乡环境常态化长效管护一体化。

第三节 农业面源污染防控

加强畜禽养殖业粪污资源化利用。进一步规范畜禽和水产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提高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的设施化水平,开展密集散养区粪污集中收集,推行畜禽养殖粪污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市场化第三方治理模式,整县推进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全面取缔河湖水库网箱养殖,推广生态循环养殖模式,连片池塘养殖尾水集中处理模式,逐步实现养殖尾水达标排放。到2025年,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

加强种植业污染防治深入实施化肥、农药减量行动,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果蔬茶有机肥替代化肥、绿肥种植,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加快构建现代化病虫害监测预警和应急防控体系,结合机耕、机收等技术推动水稻等主要农作物秸秆还田利用,健全农药包装废弃物、废旧农膜回收体系,按照“谁生产、经营,谁回收”的原则,率先推动农业主产区农药、农膜生产及销售企业落实废弃物回收责任,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废旧农膜回收台账。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40%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30%以上,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85%以上。

因地制宜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推广畜禽水产养殖与农林种植协同循环利用模式,推动定南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园实现区域内农业资源循环利用,打造“养殖—沼气—种植”的生态循环农业模式。

开展“互联网+”农业信息化科技推广服务。加强对基层农业科技服务人员、农业企业和农户的清洁生产培训,开展“互联网+”测土配方施肥、统防统治、绿色防控、生态养殖等综合信息服务,引导农户绿色发展。

第四节 建立农村生态环境整治长效机制

逐步健全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监测监管体系。加强对农村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加快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进出水水质监测体系,逐步建立以畜禽水产养殖重点区域、规模化农业种植重点区域为基础的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网络和评估体系。

建立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信息化监管平台强化互联网+”、远程监控等技术应用,以农村饮用水源地、生活污水、规模化农业种植重点区域、畜禽和水产养殖重点区域为基础,建立基础信息台账并动态更新,逐步实现农业农村污染治理信息联网直报和部门间数据共享,促进污染源治理和动态监管,提高监管效率。

专栏八 农村人居环境提升重点工程

1.历市镇、老城镇、鹅公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完成历市镇、老城镇、鹅公镇等重点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因地制宜的选择人工湿地、氧化塘、一体化设备等开展农村污水收集及处理设施建设,完善各村排水排污管网建设、生活垃圾收集系统,建设饮用水源保护工程等。

2.定南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对原有乡镇自来水厂提标改造,新建集中供水工程,改造集中供水工程及延伸管道,共新建水厂27座,新建取水水陂29座,新建水井11口,新建输配水管道长340.1km。

3.定南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在全县各镇行政村围绕“四改一整治”及村容村貌提升等建设内容,进行农村环境整治。主要建设内容为入户道硬化(包括檐阶)、改厕、排水沟建设及农户庭院整治和村容村貌整治提升等。

4.定南县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项目。(1)沿线违法建筑物拆除及其他建筑物整治;(2)沿线建筑立面、房屋屋顶提升改造;(3)沿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4)沿线绿化及低质低效林改造。


第九章 加强生态空间修复与监管,筑牢生态屏障

第一节 构筑生态安全屏障

形成全面的生态安全格局。充分利用定南县丘陵山地和河流,构筑“一廊四区两翼”的发展格局,北联礼亨水库生态绿肺,南接龙归湖生态节点,以生态保护红线区为生态保护屏障带,以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区域为保护点,协调资源开发、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关系,维护生态系统稳定及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建成南方重要生态屏障大湾区后花园。

推动自然保护地建设工作。加强现有自然保护地特别是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地的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提高自然保护区管理质量。充分发挥定南县自然资源优势,优化自然保护区的结构和布局,因地制宜建设湿地公园、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整合辖区内的各类保护地资源,形成统一、规范、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资金保障机制。

提升自然保护地监管水平。强化生态红线统一监管,加强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严格控制自然保护地范围和功能分区调整,严格限制涉及自然保护地的开发建设活动,强化自然保护区内人类活动巡查工作,加强对自然保护地周边资源开发活动的监控引导,开展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评估,提高自然保护区管护水平。

第二节 实施生物多样性行动

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与成效考核,完善生物多样性监测、预警体系。加强生物多样性监管,加快实现生物多样性保护领域全过程监管的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加强外来有害入侵物种、转基因生物和病原微生物的生物安全管理,保护基因安全和生物多样性。继续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完善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加大对国家重点保护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原生境的保护修复力度。

强化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与建设。逐步恢复和扩大地带性植被,加强森林抚育,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增强森林资源的生态功能。实施封山育林,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科学有序放开商品材采伐指标。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控,推进低产低效林改造项目实施,侧重增加森林生态系统由“面积”向“面积与质量并重”转变。大力发展林下经济产业,做大做强优势特色森林产业。打造“林长制”升级版,确保森林资源管护责任落实。

第三节 推进生态保护修复

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坚持人工治理与自然修复相结合,多措并举,强化重点水土流失区的综合治理,全面开展重点流域、重要水源地水生态修复。加快实施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水土流失综合整治工程和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整治示范工程。完善水土保持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加强水土流失监测。完善水土保持综合管护体系,加强定南县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加强矿山环境综合治理。深化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加大对矿产资源偷采、乱采行为打击力度。加强废弃矿山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废弃矿山环境综合治理责任,全面完成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强化采石场综合整治,依法关闭乱挖滥采的,依法责令停产整顿污染治理不规范的,加强修复责任主体灭失的。统筹推进稀土开采生态保护综合治理工作,解决定南县因稀土开采造成的生态破坏问题。

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深入实施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实施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全面开展和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土流失治理、矿山环境修复、水环境保护治理、土地整治等重点工程项目的落实,实现山水林田湖的整体保护修复。

第四节 加大生态示范创建力度

加快推进省级生态县和“两山”省级实践创新基地建设活动,谋划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国家“两山”实践创新基地预选和申报。争取2021年,创建2个市级生态村,到2022年创建1个省级生态乡镇,2023年-2025年创建省级生态县

第五节 提升生态监测与监管执法能力

加快构建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实现环境质量、污染源和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加强年度重点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评价和五年生态环境状况调查评价。全面开展生态保护红线、重点生态功能区、重点流域及城生态评估,系统掌握生态系统质量和功能变化状况。

专栏九 生态保护与修复重点工程

1.定南县东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项目。推进东江源区水污染治理、水源涵养等生态保护与修复;对影响生态流量并难于整改的小水电站进行补偿性清退。

2.定南县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建设水保科普教育展览厅、各种边坡防护措施展示区、以及沉沙池、蓄水池、排水沟、挡土墙等水土保持措施功能展示区;并配套实施生态休闲步道、种植水保林、种草等工程。

3.定南县三夹水片区综合治理工程。治理河道长约8.5公里,主要实施河道垃圾清运工程,包括人工湿地、生态护岸工程、绿道清理、自行车道清理、污水管网清理等,拆除部分挡水建筑物,实施河道生态修复工程。

4.定南县濂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包括河道污染底泥清理工程、河道垃圾清运工程、人工湿地工程、生态防岸工程、生态隔离带、水土保持工程、河岸生态修复、生态沟渠建设、生态步道建设、河道清障扩卡、建设调节水位的活动水阀等。

5.定南县离子型稀土矿污染风险控制及月子河流域生态功能恢复示范工程。对木子山采矿区小流域、长坑尾采矿区小流域、南丰河采矿区小流域矿区进行污染控制,稀土矿区污灌农田进行修复及改良,玉石村农药残留污染土壤进行治理及改良,月子村荒山进行生态修复。

6.定南县洋前坝水库水源地涵养林建设。建设洋前坝水库、左拔营场水库集雨区外水源地涵养林3万亩,种植保水阔叶林、防火林等,提高林地水涵养能力。

7.礼亨水库周边水源涵养林建设。历市镇礼亨水库及县城周边,实施生态低效林抚育改造涵养能力提升10000亩,连续抚育3年。

8.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工程。加快推进省级生态县和“两山”省级实践创新基地建设活动,谋划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和国家“两山”实践创新基地预选和申报,进一步提高示范创建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引导全面构建生态文明建设体系。

9.定南县森林质量提升重点区域森林绿化美化彩化珍贵化建设项目。项目建设总规模为1.5万亩。项目建设内容为重点区域森林绿化美化彩化珍贵化建设,主要包括主要通道廊道建设、风景区建设、重点乡村风景林建设等3项重点工程建设。

10.定南县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林业山水林田湖草项目工程建设总规模25万亩,在松材线虫病危害严重区域实施更替改造2万亩、郁闭度低于0.5的针叶林区实施补植改造3万亩、在中幼林区域实施抚育改造10万亩、在阔叶林及针阔混交林为主的区域实施封育改造10万亩。全面修复和提高森林生态功能。对7个乡镇淤积严重的河道进行疏浚35公里,对崩塌地段及涉及道路、耕地、房屋等地段实施保护性的工程措施10公里。需要投入大约1亿元。

11.定南县城周边森林质量提升改造项目。对县城城区周边地区的森林进行提升改造,建设总规模为1.5万亩,其中:更替改造0.3万亩,补植改造0.3万亩,抚育改造0.9万亩。

12.定南县生物防火林带项目。项目建设总规模为2万亩,其中历市镇2500亩,天九镇2000亩,龙塘镇1500亩,鹅公镇2500亩,老城镇1000亩,岿美山镇1000亩,岭北镇2500亩,含湖林场3000亩,云台山生态林场2000亩,上寨林场2000亩。

13.定南云台山自然保护区建设提升项目。改造一座办公大楼,新建两个保护站、6个观察点和60公里护林观光步道、保护区内科学考察、科普宣传及勘界定桩。

14.定南县国有林场造林项目。国有林场实施场外造林5万亩。

15.定南县低质低效林改造项目。实施低质低效林改造45万亩,其中:更替改造2.5万亩,补植改造2.5万亩,抚育改造20万亩,封育改造20万亩。

16.岿美山钨矿生态治理修复工程。范围包括岿美山钨矿采矿场、选矿厂及受矿业活动影响的区域,主要包括选矿长绿化、临时性边坡治理项目、采矿区植被恢复、开采区防风抑尘、运输道路硬化及绿化、生态环境监控系统建设、矿区生态安全系统建设、全矿的水土保持、植被复绿、土壤滑坡防护等。


第十章 强化风险管控,守牢环境安全底线

第一节 构建环境风险预警防控与应急体系

完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推进环境风险全过程管理,完善事前严防、事中严管、事后处置的全过程、多层级风险防范体系,不断完善以预防为主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抓好排污企业防治设施和环境风险隐患排查,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对问题严重的要坚决实行停产整顿,切实做好环境污染事故防范工作。

开展环境健康和风险评估管理。建立环境与健康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开展重点地区、重点企业环境健康风险评估与环境风险管理。强化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加大稀土矿山环境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

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风险防范预案和联动管控机制,完善应急处置管理,抓好一般排污单位的应急预案编制和备案工作。加强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突发环境事件环境影响和损失评估。

强化环境风险预警。加强风险预警和应急能力建设,建立风险预警体系,完善环境风险源、敏感目标、环境应急能力及环境应急预案等数据库。加大资金投入,开展信息化风险防范手段,绘制重点区域、重点流域环境风险“一张图”,统筹环境应急物资储备。

建立环境事故处置和损坏赔偿制度。加大环境污染责任追究制和全过程行政问责,健全高环境风险企业强制保险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最大力度减少突发环境事件。

完善环境社会风险体系建设。持续开展环境社会风险舆情监测预警,积极做好重点领域和重大环境政策社会风险防范与化解工作,有效防范与化解生态环境领域引发的各类社会风险。

第二节 加强危险废物收集处理

强化固体废物安全转运和综合利用。加强工业污染处置和综合利用,引导相关企业采用先进工艺聚集发展,集中建设和运用污染治理措施。开展工业固体废物摸底专项调查,包括企业数量、产生量、产生种类、利用量及利用方式和去向、处理处置量及处理处置方式和去向等。督促企业签订工业固体废物规范管理承诺书,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规范转运,禁止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投放工业固体废物,完善工业固体废物的信息化管理,推进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高质量发展。

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监管。根据各级政府重点监管划分方法,动态更新省、市、县三级危险废物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强化危险废物从产生、贮存、转移到处置利用的全过程监管,建立健全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体系。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利用、处置等违法犯罪活动。深入实施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利用处置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建设。

加强电子废物综合治理。提升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和废旧锂电池的回收综合利用能力,提高收集范围覆盖率,加强电子废物污染防治的环境监管。

健全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推动定南县现有医疗废物收集处置能力扩能提质,补齐缺口,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形成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医疗废物处置体系。到2025年,基本实现医疗废物全收集、全处理,建立医疗废物信息化管理平台,覆盖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贮存点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及时掌握医疗废物产生量、集中处置量、集中处置设施工作负荷以及应急处置需求等信息,提高医疗废物处置现代化管理水平。

第三节 强化噪声污染防治

强化区域噪声管理。落实《定南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方案》。深化社会生活噪声控制,加强商业和文化娱乐场所隔声与减震管控,严格要求娱乐场所按规定时限营业;加强环境噪声执法检查,对于排放噪声超过环境噪声厂界排放标准,造成严重噪声污染的企业单位,开展限期治理。控制建筑施工噪声,开展“绿色施工”创建工作,提倡使用工艺先进、噪声强度低的建筑施工机具,加强夜间与特殊时段噪声管理,切实降低噪声扰民事件的发生率。

严格控制交通噪声。加强道路和机动车管理,逐步淘汰和更新高噪声公交车辆,合理规划运行路线和时间。加强机动车辆管理,在噪声敏感区域内继续实行分时段分路段车辆“禁鸣”,限制大型货车行驶。推广使用低噪声车辆,严格控制机动车数量增长过快。

第四节 保障核与辐射安全

加强核与辐射监督管理。创新监管手段,不断规范核技术利用安全监管,完善放射源的全过程动态管理,落实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许可证管理要求,建立档案标准化管理制度。开展辐射安全监管督查,强化医院等核技术利用单位的例行检查,加强重点监管单位的专项检查和抽查。加强废旧放射源辐射安全管理,加大闲置、废弃放射源的收贮(含返回原生产单位)力度。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现场监督执法能力建设。充实完善监测、执法技术装备,完善人员培训和人才培养机制。

提升核与辐射应急水平。完善辐射事故应急机制,定期修订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和实施程序,有效衔接其他相关应急预案,动态管理各级应急预案,对各级辐射事故应急预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加快核与辐射事故预警应急监测能力和反核恐怖应急能力建设。形成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辐射事故应急响应体系。建立核安全文化建设的长效机制,持续开展核安全文化的宣贯,不断提升核与辐射从业人员辐射安全素养,保障核技术利用事业安全高效可持续发展。建立企业与公众沟通机制,公开核与辐射类项目建设、运行、辐射监测等信息。

专栏十 生态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提升重点工程

1.生态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建设环境风险源、敏感目标、环境应急能力及环境应急预案等数据库。绘制重点区域、重点流域环境风险“一张图”。购置应急防护装置和调查取证设施。

2.危险化学品风险控制示范工程。开展重点防控行业、园区、企业化学品环境风险防范与管理示范,推动园区建立智能化信息预警平台。

3.定南县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围绕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农膜、农药等废弃物问题,构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模式。

4.废弃资源利用暨工矿区再就业建设项目。年产100万立方米建材(砂、碎石),总建筑面积9800㎡:生产区7500㎡;公共服务区2300㎡,包含办公楼、食堂、宿舍等;配套给排水、供配电、道路、绿化等基础设施;购置生产设备、运输设备等。

5.工业固体废物调查工程。开展工业固体废物摸底专项调查,包括企业数量、产生量、产生种类、利用量及利用方式和去向、处理处置量及处理处置方式和去向。开展定南县尾矿资源现状调查评估,尾矿库、弃(石、渣、尾矿)场环境安全调查分析。


第十一章 深化改革创新,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第一节 健全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

实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作为基本原则,统筹推进各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强化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各项任务。始终把生态环保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来抓,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主要内容。环保专题列入县委中心组学习计划,生态文明建设内容纳入县委党校主体班教学内容。优化目标评价考核和督察机制。建立环境质量综合排名制度,实施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制度,每届县委任期内开展例行督查,并开展离任审计和终身追责。

第二节 健全环境治理法规制度体系

按照“新老有别、平稳过渡”原则,推进排污许可证的清理核发,实现全县固定污染源全覆盖。建立健全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企业环境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持证排污各项要求,完善企业台账管理、自行监测、执行报告制度。推进生产服务绿色化,加快企业绿色化改造和绿色园区建设,积极推行绿色生产和绿色设计,提高产品的综合竞争力和资源环境效益。提升企业治污能力和水平,加强企业生态环境治理责任制度建设,落实排污企业自行监测主体责任。对在法定要求基础上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的企业,在财政、税收、价格、政府采购等方面依法采取措施予以鼓励和支持提升环境风险防控水平。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立环境安全台账,完善防控管理制度。强化环境治理信息公开,排污企业依法公开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和污染物排放情况。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对企业环境行为的正向引领,推广行业生产、治污的先进适用技术,完善行业标准体系。

第三节 健全生态环境治理共治体系

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和反馈机制,保障人民群众依法有序行使环境监督权。充分发挥“12369”环境举报热线作用,探索建立环境保护网络举报平台,压缩办理周期,采取领导挂钩包案等办法,着力解决百姓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对媒体和公众曝光的各类生态环境问题、突发环境事件和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回应解决。发挥各类社会团体作用,引导具备资格的环保组织依法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等活动。提高公民环保素养,政府和企业均应大力开展各类环保宣传教育、环保科普等活动,鼓励绿色出行、绿色消费。

第四节 健全生态环境治理市场体系

平等对待各类环境治理市场主体,引导各类资本参与环境治理投资、建设、运行。规范市场秩序,减少恶性竞争,坚决防范低价冲标、治理费用明显低于市场价等异常情况。加强对环评报告编制时效和编制质量的考核,规范环境检测服务市场,健全对环境治理技术服务企业的规范化监管制度,探索建立对第三方治理单位污染治理效果的评估制度,建立惩戒和退出机制。创新环境污染防治模式,鼓励对工业污染地块修复采用“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强化环保产业支撑,加强关键环保技术产品自主创新,积极扶持骨干优精企业。健全价格收费机制,严格落实“谁污染、谁付费”的政策导向,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等机制。培育绿色交易市场,推动企业参与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和碳排放权等市场交易

第五节 构建智慧环保多维监管体系

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将环境治理政务失信记录,纳入相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依法依规逐步公开,督促政府积极改善负面行为,并及时补偿救济。健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开展“社会评价、政府认定”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机制试点。进一步拓展生态环境信用信息跨部门应用场景,在行政审批、融资授信、资质评定、市场监管等多项领域设置“信用门槛”。建立完善排污企业和生态环境社会化服务机构黑名单制度,依法依规开展失信联合惩戒。

第六节 夯实生态环境治理基础能力

整合优化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生态环境质量立体监测网络。建立覆盖固定污染源、移动源、农业面源、入河(湖)排污口的污染源监测体系。加强预警应急监测,完善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预报预警机制,加强对责任管控区域和重点监管对象的大气、水、土壤等生态环境风险的评估与预警。规范排污单位和工业园区污染源自行监测监控设施管理。完善污染源执法监测机制,提升测管融合协同效能。


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一节 强化组织领导,推进规划实施

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成立规划实施领导小组,建立县政府组织领导,县生态环境局统一监管,各部门齐抓共管的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加强对环境保护重大决策、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建设等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第二节 加大资金投入,拓宽融资渠道

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同时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引导作用,进一步拓宽投资渠道,推动环境保护项目社会化运作,吸引社会资本投入。落实区域生态补偿政策,将生态补偿资金专款用于本地区的生态环境建设。完善绿色金融政策,探索建立绿色债券融资奖励制度,在重污染高风险行业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逐步推广“环保管家+绿色保险+绿色信贷”环保管理新模式,强化绿色金融支撑。强化执法,促使排污者履行治污法定义务,推动排污者加大治污投入力度。

第三节 健全考核机制,实施规划评估

明确属地责任,将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对各乡镇的绩效考核体系,切实推动规划任务的落实。各乡镇要落实总量减排、“林长制”、“河长制”等属地责任,与县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建立完善规划评价机制,建立规划实施的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后评估制度,加强规划实施的动态管理,及时跟踪分析规划执行情况。建立规划实施监督长效机制,加强规划宣传,强化规划社会监督,增强规划透明度。根据需要对规划任务进行梳理,对规划项目进行适时调整,进一步提高规划的针对性、时效性和指导性。

第四节 加强宣传引导,倡导公众参与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多层次、多形式培养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使绿色环保理念深入人心。强化环境保护公示,提高人民群众参与规划实施的积极性。加大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力度,定期向社会发布环境保护建设相关信息,保证人民群众及时了解环境质量状况和环保建设动态,提高规划实施的民主化、透明化。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纪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群众团体,驻县单位。

定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股              20225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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