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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南县果茶发展服务中心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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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了《定南县果茶发展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指南》定期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定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ingnan.gov.cn/)上查阅。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单位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主要有以下5类:

1.年度报告。包括县果茶发展服务中心上一年度的政务信息公开情况总结。

2.概况信息。包括县果茶发展服务中心总体情况,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和重要活动、讲话。

3.法规文件。包括本单位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相关文件。

4.工作动态。包括本单位重要会议、经济社会发展等最新动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政务公告、公示;综合性和阶段性统计数据。

5.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除上述4类信息以外的县政府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具体详见县果茶发展服务中心编制的《定南县果茶发展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到本部门指定的场所进行查阅。

(二)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通过定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ingnan.gov.cn/)向社会公开。另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或到县果茶发展服务中心指定的场所(办公室:定南县龙亭路99号县行政中心116室)进行查阅【联系电话:0797-4291423。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公开时限

本单位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概况信息、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行政执法依据、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共服务等信息长期留存外,其他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不超过1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单位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县果茶发展服务中心办公室查阅。

属于本单位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县果茶发展服务中心主动公开以外的工作信息,可以向县果茶发展服务中心申请获取。受理机构、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等公示如下:

受理机构:定南县果茶发展服务中心办公室

办公地址:定南县龙亭路99号县行政中心117室

联系电话:0797-4291423

邮政编码:341900

电子邮箱:dnxgyj@163.com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程序

1、提出申请

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的,填写《定南县果茶发展服务中心信息公开申请表》(样表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本单位领取,也可以在本单位网点下载电子版。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其他有助于本单位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申请人可通过下列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本单位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

(2)通过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单位办公室当场提出申请。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的,需出具单位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件。

2、申请处理

本单位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对《申请表》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完备,可以当场受理的,当场受理登记并出具《登记回执》;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单位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按规定程序对申请进行审查,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予答复;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可延长20个工作日。

本单位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的,一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单位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依法不属于本单位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三)不予以公开的政府信息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

3.单位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4.本单位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

5.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单位纪检投诉。

监督电话:0797-4291423

通信地址:定南县龙亭路99号县行政中心116室

邮政编码:341900

接待投诉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定南县果茶发展服务中心信息公开申请表

定南县果茶发展服务中心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电子信箱

法人或其它组织

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法人代表

经办人姓名

联系电话

经办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邮编

电子邮箱

传真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的名称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所需信息的用途愿填报)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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