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规定,定南交警大队对以下16个违停采集电子技术取证设备进行改造重新启用,现予以公告。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交通环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新启用违停采集电子技术取证地址
1.定南县环城南路台北城路段;
2.定南县东风东路山水旅游路段;
3.定南县胜利北路房管局路段;
4.定南县环湖南路湖滨花园路段;
5.定南县京九大道火车站路段;
6.定南县工业大道南方医院路段;
7.定南县二经路公园华庭东门路段;
8.定南县环城南路与文明路交叉路口;
9.定南县文明路青云山矿泉水路段;
10.定南县教育路香格里拉路段;
11.定南县九龙商业街营销中心路段;
12.定南县岿美山镇镇政府路段;
13.定南县环城南路康启儿幼儿园路段;
14.定南县新时代大道丽水酒店路段;
15.定南县三经路定南一小路段;
16.定南县源江路旺家乐市场路段;
二、电子技术取证设备采集的主要违法行为
不按规定停车
三、电子警察将对违法行为自动采集,并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系统予以处罚
四、本公告自2022年4月26日00时00分起实施。
特此公告!
定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