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结果公开 >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关于印发定南县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竣工即投产”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访问量:

关于印发定南县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竣工即投产”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定南县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竣工即投产”工作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定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56


定南县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竣工即投产”

工作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全面提升工程建设项目服务质量,促进工业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竣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按照“大湾区能做到的,我们做到”“市里做的,县级也要做到”的要求,在审批标准不降低、审批事项不减少前提下,通过提前介入、服务前移、“容缺审批+承诺制”、并联审批、过程监管等方式,实现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竣工即投产”

二、总体要求

“拿地即开工”是指已基本确定建设内容的工业项目,利用土地出让前的准备阶段,先行开展各项准备工作(包括规划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特殊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等),各审批部门通过“容缺审批+承诺制”办理模式,强化项目前期服务,对前置条件预审查并提出部门原则性意见。在项目建设单位完成施工图纸审定并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缴纳土地出让金后原则上2个工作日内办结项目核准(备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 4个审批事项,确保企业拿地即可开工建设。

“竣工即投产”是指建设项目基本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企业向属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窗口申请验前指导服务,并提交相关技术资料。窗口审核通过后,由住建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赴项目现场,提前介入、指导服务,为企业如期验收做足准备。待项目完工后,企业向窗口申请联合验收,由住建部门牵头组织协调各专项验收部门进行联合验收,各部门现场向企业反馈竣工验收意见,实现项目竣工即可投入生产。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我县工业园区内新建的工业项目租赁厂房类重点工业项目参照执行以及工业园区外独立选址的重大工业项目下列工程建设项目除外:

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的建设项目及 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高能耗、高排放以及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重大公共利益的项目除外。

审批权限在国家、省级市级层面的审批事项从其规定。

四、工作流程

(一)区域评估阶段

工业园区内项目由工业园区管委会统一组织、委托中介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技术标准和要求等编制区域性地质灾害危险性、压覆矿产资源、林业资源、气候、地震安全、环境影响、水土保持、洪水影响、文物资源、土壤污染调查等十个专项评估报告,实现部门成果共享,各有关部门按照审批权限分类审批,权限内的依法依规进行评审、公示、审批,出具审批意见,权限外的负责对接上级行业管理部门协调解决。

工业园区外项目由项目服务单位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压覆矿产资源、林业资源、气候、地震安全、环境影响、水土保持、洪水影响、文物资源、土壤污染调查等评估论证工作以及重大危险源等方面的现状普查

为缩短土地出让前工业项目落地时间,工业项目选址应符合我县控制性详细规划,引导项目使用存量建设用地或已报批新增建设用地。

(二) 项目策划生成阶段〔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完成时限:5 个工作日〕

项目单位向办事大厅工程建设项目“一站式集成”审批综合窗口提交“拿地即开工”申请表(附件1),窗口工作人员协助完成申请办理和签订《承诺书》(附件2),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将项目信息、有关材料录入赣州市工程建设项目策划生成平台、赣州市重大项目指挥调度云平台,在项目策划生成平台负责发起项目会审,推送至各审批部门。各审批部门根据区域评估评价及项目单位承诺书,在5个工作日内对项目备案(核准)、设计方案、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规划许可、环评、洪评、水保、人防、节能审查,以及水、电、气报装等事项完成预审。项目预审不出具正式审批文件,在保证企业建设内容和审批模式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各审批部门进行实质性审查,在策划生成平台中出具本部门的原则性意见,可作为后续项目许可的依据。

自然资源协调汇总各审批部门意见后,对通过预审的项目“一键生成”,通知项目单位进入赣州市工程建设项目“一站式集成”审批系统。未通过预审的项目,由自然资源将项目退回储备库,并指导项目单位完善资料后,2 个工作日内再次发起会审,恢复计时。

上述审批环节涉及听证、勘察设计、公示、专家评审、规委 会审查等事项,不计入项目预审时间。

(三) 项目许可阶段〔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自然资源局;完成时限:2 个工作日〕

在项目建设单位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缴纳土地出让金后,依据《一站式集成审批办事指南》,各审批部门按规定做好公示、资料补正等工作,办事大厅工程建设项目“一站式集成”审批综合窗口提交一套材料,正式办理项目审批手续。在保证企业建设内容和方案设计不变的前提下,各有关部门通过赣州市工程建设项目“一站式集成审批”系统进行审批,在2个工作日内将项目预审转换为正式审批,办理好项目核准(备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4证,实现拿地即开工

(四) 竣工验收阶段〔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完成时限:4 个工作日〕

1.验前指导。项目施工过程中,项目服务单位组织住建、自然资源、城管、气象等部门分别对涉及联合验收事项进行提前介入、服务前移,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企业整改。建设项目基本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企业可向办事大厅工程建设项目“一站式集成”审批综合窗口申请验前指导服务,并提交相关技术资料。项目服务单位组织相关部门在 2 个工作日内赴项目现场,对验收资料提供预审查服务,并及时向企业反馈指导意见。验前指导服务时限不计入验收办理时限。

2.企业自查。建设项目具备验收条件后,企业应自行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工作,质量监督部门对其实行监督。具体流程如下:

1企业根据项目参建单位验收意见,做出竣工验收说明, 现场填写竣工验收情况;

2质量监督单位根据竣工验收情况,现场填写质量监督意见。

3.竣工验收。企业自查合格后,向办事大厅工程建设项目 “一站式集成”审批综合窗口申请联合验收(附件3)。县住建局同意受理企业申请联合验收后的2个工作日内牵头组织协调各专项验收部门进行联合验收。申请联合验收的建设工程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已按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建设,企业自行组织的竣工验收合格;

2已按消防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建设,且消防查验合格,并具备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条件;

3完成人防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内容,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竣工验收条件;

4已按规划许可文件要求建成,完成竣工测绘,具备竣工规划核实条件;

5工程建设档案资料已收集整理,自主完成了档案工作预检。

联合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含用地复核)、城建档案验收、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等。具体流程如下:

1县住建局负责组织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或对消防验收备案抽中项目进行消防检查,现场填写意见;

2县住建局根据质量安全监督意见、人防工程资料归档情况,现场填写人防工程验收备案意见;

3县自然资源局根据规划验收核实情况,现场填写规划验收意见;

4其他验收部门根据验收情况现场填写验收意见

住建协调汇总各验收部门意见后,现场向企业反馈竣工验收意见。现场验收通过的,企业可以直接投产。现场未通过验收的,有关验收部门指导企业改进完善后,企业再次申请验收恢复计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竣工即投产”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分管工业副县长任副组长,县行政审批自然资源住建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等项目审批和相关要素保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行政审批局,县行政审批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建立定期调度和通报制度,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问题。政府定期对“拿地即开工、竣工即投产”工作进行督查问效,对有关部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将严肃处理,切实推进工作落地。

(二)加强协调配合。相关部门按职责抓落实,切实将工作细化到单位、落实到岗位、量化到个人要强化服务意识,主动协调配合,加强对项目单位和中介机构的指导服务。在项目投资合同签订后,项目服务单位要及时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召开“拿地即开工”协调会,制定项目帮办计划;拟签约项目经县委县政府确认后,县自然资源局拿出土地出让方案指导意见;在项目评审会和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后,县商务局帮办签订项目投资合同书;审批和服务单位通过提供全程帮代办服务,协助企业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完成节能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规划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等中介服务事项和相关审批手续;县工投公司负责园区内项目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完成“三通一平”、杆线迁移等工作;工业园区外项目由项目服务单位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完成完成“三通一平”、杆线迁移等工作。

(三)强化诚信管理。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竣工即投产”服务模式要以项目申请人自愿申请为前提,对在项目预审、项目许可、联合验收过程中,建设单位不履行承诺或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即刻中止所有工作流程,并承担相应风险。

(四)健全容错机制。对在推进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竣工即投产”改革中因担当作为、先行先试产生的工作过失,实行合理“容错”,增强工作人员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的信心和勇气,解除工作人员的后顾之忧。但违反规定谋取私利情形除外。

方案试行期 2 年。

1.定南县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办理申请表

2.定南县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办理模式承诺书

3.定南县工业项目“竣工即投产”现场联合验收申请表

4.定南县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竣工即投产”办理流程图

             


附件 1

定南县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办理申请

项目名

项目单位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项目地

(四至范围)

地规模(亩)

要建设内容

投资规模

(万元)

地概况及办理进展情

项目单位(盖章)

      

附件 2

定南县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

理模式承诺书

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定南县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竣工即投产”工作方案(试行)》,现我单位申请                    项目进行“拿地即开工”办理模式,为实现工业项目早开工、早见效,现将有关事项承诺如下:

一、本单位自愿申请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办理模式,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承担因提供不真实材料而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拿地即开工”办理过程中需由我单位承担的费用,本单位将按时缴纳,若因本单位未及时缴纳费用而产生的后果由本单位自行承担。

三、“拿地即开工”办理模式中的项目预审意见转为正式审批前,因法律、法规、政策调整,需重新进行设计、图审、评估评价的,产生费用及风险由本单位自行承担。

四、如本单位发生未能取得土地使用权及其他不能转换正式批复的情况,本单位将自行放弃审批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和后果。

五、本单位承诺在取得正式《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再进行施工,如出现“未批先建”行为,自愿接受各相关部门处罚。

法定代表人(签名 ):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3

定南县工业项目“竣工即投产”场联合验收申请表

项目名

项目单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项目地

(四至范围)

要建设内容

投资规模

(万元)

项目审批监平台代码

项目建设情况

单位(盖章):

      

收事项

收单位

收意见(现场验收人员签字)

消防验收

划验收及地复核

防验收

城建档

竣工验收


附件4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