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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赣州众汇建材有限公司年产90万吨干粉砂浆及瓷砖胶项目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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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赣州众汇建材有限公司年产90万吨干粉砂浆及瓷砖胶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1025日至2022111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4268380

通讯地址:定南县行政服务中心(龙腾路99号)

    编:341900

项目名称

赣州众汇建材有限公司年产90万吨干粉砂浆及瓷砖胶项目

建设地点

江西省定南县鹅公镇大风村

建设单位

赣州众汇建材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赣州赤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该项目为新建工程项目,选址位于江西省赣州市定南县鹅公镇下大风村下马石,地理位置:东经115°14'49.750",北纬24°50'0.873"。主要建设内容为项目占地面积16666.67㎡,总建筑面积12000㎡,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办公生活区、配套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总投资7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5万元,占总投资的1.47%,为新建项目。2022年1月27日定南县行政审批局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备案代码:2201-360728-04-05-686228。

项目劳动定员30人,实行一班制,每天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施工期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固废妥善处置。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员工顾客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后用于周边山林灌溉;生产废水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筒仓粉尘,投料、搅拌粉尘,装包粉尘,烘干及筛分粉尘,热风炉燃烧废气,原料装卸及堆场扬尘及食堂油烟。

1)筒仓粉尘采用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仓顶排气口排放,投料、搅拌粉尘采取密闭下料斗、密闭搅拌机防止粉尘外溢,装包粉尘经收尘管道收集,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均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排放标准》(GB4915-2013)排放限值。

2)烘干粉尘及筛分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原料装卸及堆场扬尘采取洒水抑尘措施,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限值。

3) 热风炉燃烧废气采取低氮燃烧器技术+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限值。

4)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至楼顶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排放标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为生产车间内各种设备噪声;应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减振垫,合理布局等综合处理措施,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生产噪声,加强厂区周边环境绿化,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废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筛分杂质、脱硫石膏渣和生活垃圾。废布袋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除尘器收集粉尘集中收集后储存筒仓回用于生产;筛分杂质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沉淀池污泥及雨水沉砂池污泥收集后外售砖厂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厂内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及时清运,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规定建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

5.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针对各种环境风险事故,切实采取相应风险防范措施和有针对性的制定风险应急预案和演练计划,一旦发生风险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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