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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缓缴失业保险费指导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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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内容、标准

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企业及其他行业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符合条件的企业提出申请,经参保地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缓缴,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不影响企业享受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不影响企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二、政策时效:2022年4月1日-2023年3月1日

三、申请条件

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企业及其他行业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符合条件的企业提出申请。

四、申请资料

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

五、办理流程

符合条件的企业提出申请,经参保地人民政府批准

六、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定南县行政服务中心3楼社保窗口

0797-4296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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