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 政策依据:
1.政策文件名称及文号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财政厅赣人社字[2023]291号
2.发文层级:省级
u 政策有效期限:2023年12月31日
u 政策内容、标准
对招用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 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政 策执行期内(2023年6月25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为其缴纳个月以上(含1个月)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企业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费,且审核时三项社会保险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区分以往年度是否就业参保。
u 政策对象:企业
u 申请条件:
(1)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且审核时三项社会保险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的企业。
(2)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
u 申请材料:1、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
2、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
3、一次性扩岗补助告知承诺书
4、劳动合同
u 办理流程
1.企业向就创中心提交申请表;
2.就创中心审核;
3.补贴名单公示
4.补贴资金拨付至企业账户。
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按规定发放至符合条件的企业对公账户,对没有对公账户的企业,可将资金发放至税务部门提供的该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账户。 一次性扩岗补助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其他支出”科目中列支。
申报方式:
(一)免申即享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方便、快捷、规范、安全”的原则, 主动向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社保信息系统 自动核验人员身份、参保缴费情况、是否享受过一次性扩岗补助 及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后,将符合条件的人员或人社部下发的名 单数据分发到企业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经办机构向人员所 在企业发送信息,经企业确认后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经办机构 可通过公共服务系统、手机短信等方式向企业发送是否接受一次 性扩岗补助的确认信息。各地应及时在社保信息系统“业务办理 ——失业待遇——失业待遇支付管理——一次性扩岗补助免申即享”模块中完成受理审核发放工作。企业基本信息不全的,补全信息后可采取“免申即享”方式办理。
(二)企业申报
企业可通过线上“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或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提交《江西省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企业申请后30日内审核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