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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七次会议期间代表审议意见第6号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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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王俊婷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七次会议提交的关于在公园华庭路口,源江路尾增设红绿灯,解决安全隐患的审议意见,已经由县人民政府转到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经与县交管大队工作人员现场勘查,该路口位于一经路下坡路段与滨河路交汇处,由于滨河路道路窄,并且与一经路交汇路口存在较大坡度,不宜增设红绿灯,为解决安全隐患,我局将在定南县城区部分中小学校(幼儿园)交通安全设施及道路标线工程中为一经路下坡路段施划减速带和安装减速警示灯以达到减缓车辆速度的作用,保证该路口交通安全。

感谢您对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以后提出更多宝贵的建议。

承办单位:定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分管领导:黄平

承办人员:何展翔

联系电话:17379733590

       

    附:《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一式三份

   

定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