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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七次会议期间代表审议意见第53号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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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刘文博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七次会议提交的关于建成项目要做好后续跟踪维护、合理运营的审议意见,已经由县人民政府转到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政府部门行政职能,市政工程项目的建设工作由我局负责实施,每个市政工程项目建成以后,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有一到二年的质量缺陷保修期;保修期间我局会定期对工程项目进行跟踪维护,发现质量问题由我局督促施工单位负责整改。质量缺陷保修期满后,按照政府部门行政管理职能,由县城管局负责建成项目的后续维护管理等工作。

    感谢您对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以后提出更多宝贵的建议。

承办单位:定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分管领导:黄平

承办人员:叶春全

联系电话:15570055551

       

    附:《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一式三份

   

定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