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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2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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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赖志鹏代表:

您在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提交的关于设立专业活禽交易宰杀市场的建议。目前的屠宰市场主要集中在旺家乐同德楼附近,环境“脏乱差”,不利于城乡环境的整治和创国卫工作,群众的意见较大,建议在城乡结合部设立专业的家禽屠宰市场。已经县政府转到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切实加强活畜禽市场管理,规范活畜禽交易和宰杀行为,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我县已在2022年05月20日起,实行“活畜禽定点宰杀、白条畜禽上市”管理,具体内容为:

1.主城区禁止活畜禽交易和宰杀经营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主城区内设置活畜禽交易市场,不得从事活畜禽交易和宰杀活动(自宰自食除外)。

2.禁止从事活畜禽交易及宰杀活动的具体区域范围。

    ⑴ 东以新时代大道与富工一路交接口为界;

    ⑵ 南以公园路为界;

    ⑶ 西以前程大道与京九大道交接口为界;

    ⑷ 北以三南大道与仙岭大道交接口为界。

3.本通告中所称畜禽是指鸡、鸭、鹅、肉鸽、鹌鹑、兔、羊、狗、牛及其他经人工驯养的可食用活体畜禽类,国家明令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按相关规定执行。

4.在上述禁止区域经营的白条畜禽类产品,应当由具有资质的畜禽宰杀场集中宰杀加工,并经检验检疫流程,附有农业农村部门监制的检疫证明、检疫标志。

5.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新闻媒体要配合做好宣传、教育等工作,引导广大市民转变消费习惯,购买经定点宰杀并检验检疫合格的畜禽类产品。

6.对违反本通告在上述禁止区域进行活畜禽交易及宰杀,或经营未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畜禽类产品的行为,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7.对在工作中无理取闹、聚众闹事、妨碍相关部门执行公务的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感谢您对我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以后提出更多宝贵的建议。

承办单位:定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分管领导:黄智群

承办人员:郭万祺

联系电话:4299505

   

附:《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一式三份


定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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