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一届第三次会议第16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刘丽、李日娇、赖菊兰、钟娜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第三次会议提交关于“加大粮食烘干机械扶持力度的建设”的建议,已经县委、县政府转到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1.农机购置补贴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满足广大农民对机械化生产需要为目标,以稳定实施政策、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益为主线,稳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优服务、提效能,加快推进农机农艺融合、农机化与信息化融合,持续提升政策实施的精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为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提供坚实支撑。
2.坚持突出重点,加大对重点作物、关键环节和丘陵山区机械化支持力度,稳定提高智能高效绿色环保机具补贴标准;将育秧、烘干、标准化猪舍、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方面成套设施装备纳入补贴范围,加快推广应用步伐。
3.根据本县农业生产需求,执行具体方案中在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内,选择15个大类39个小类134个品目的机具。2018年烘干机只有5个补贴品目,到2021年增加到8个补贴品目,由原来循环式烘干机增加了平床式烘干机。
4.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同一个实施年度内,个人购买同一品目机具原则上不超过5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同一品目机具,原则上不超过15台;粮食烘干机属安装类农业机械设备,购买数量不受限制,在完成安装并经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确认后方可申请补贴办理。
5.补贴方式按定额补贴实施,分档和补贴额如下:
批处理量1-2t循环式谷物烘干机,补贴5400元;
批处理量2—4t循环式谷物烘干机,补贴6400元;
批处理量4—10t循环式谷物烘干机,补贴15900元;
批处理量10—20t循环式谷物烘干机,补贴22600元;
批处理量20—30t循环式谷物烘干机,补贴29000元;
批处理量30t及以上循环式谷物烘干机,补贴46900元;
3-5t平床式谷物烘干机,补贴4500元;
5t及以上平床式谷物烘干机860元。
6.县级累计补贴,2023年新购置的且在江西省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品目内,大中型拖拉机(70马力及以上)、履带自走式旋耕机、秧盘播种成套设备、水稻插秧机、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谷物联合收割机、谷物烘干机进行县级累加补贴,除享受中央、市补贴政策外按中央财政补贴额的40%进行县级累加补贴,县财政累加补贴总额40万元;补贴原则为先购机后申请,先申请先补贴,后申请后补贴,不申请不补贴,资金补完为止。
7.目前我县7个镇每个镇均有1个粮食烘干企业,我县现有谷物烘循环式干机22台,其中4吨/批次2台,10吨/批次2台,15吨/批次9台,20吨/批次2台,22吨/批次5台,32吨/批次2台,谷物循环式烘干机总吨位377吨。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以后提出更多宝贵的建议。
承办单位: 定南县农业农村局
分管领导: 彭伟华
承办人员: 李素丹
联系电话: 159*****686
附:《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一式三份
定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