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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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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

1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熊建明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交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的建议》提案,已经县委、县政府转到我委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政策兑现落实需要进一步提升”问题

2023年,我县持续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各项助企纾困政策。一是加强宣传,6月份在县工业园区举行了“益企助企——惠企政策进园区”专题宣讲会,组织园区60余家重点企业参加,就惠企政策的申报条件、申报流程、申报方法等进行宣讲,对“亲清赣商”惠企兑现平台进行实操演示。二是全面营造亲清政商关系。制定出台《定南县政商交往正面与负面清单》,建立政企圆桌会议制度,助力民营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三是鼓励创新试点,印发了《定南县建设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实施方案》,从市场准入退出、破除隐性门槛等方面提出了36条工作举措114改革事项。四是提升政务服务人员能力水平,实行“一周一学、一月一考”,推动县镇两级办事大厅行政办事员职业等级考试工作,全力打造素质优良、热情高效的专业化政务服务队伍。今年1-7月,我县兑现各类惠企资金11370.89万元(不含贷款、缓缴类),惠及各类主体9449(家/户)。

二、关于化解生产成本、资金等企业难题不够有力” 问题

全力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制定出台了我县拼经济拼发展23条”。制定《贯彻落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政策措施责任分工》并抓好落实。企业用能成本方面,开展了工业企业用能成本调查,2022年气源价格上涨期间(4-6月)发放工业天然气用户补贴175.7万元。从去年11月至今年按照市级文件,我县非居民用户管道天然气试行气价5.72元/方,预计今年批复正式定价降至4元/方上下,将有效降低企业用能成本。降低用工成本方面,依托我县零工市场、招工驿站举办了2场招聘会,参会企业达70余家,求职人数达1300余人。提升人力资源配置效率,探索“共享用工”新模式,目前已为2家企业20余人建立“共享用工”协调机制。推进技能人才能力素质提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截至目前,已开展3期167人岗前培训。降低融资成本方面,加强银企对接,通过普惠金融服务中心“普惠易融”平台受理融资申请160笔,目前已授信57笔,授信金额5216万元。对县内11家银行机构开展定期金融服务收费检查,暂未发现违规收费行为,截至目前,我县平均融资成本在2.8%-6.5%之间。降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率,截至6月30日,县国弘担保公司在保余额1.58亿元,平均担保费率降至0.28%。

三、关于依法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问题

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关于落实“扫码进企、检查备案”有关制度的通知》等制度机制,全面推行包容免罚清单模式、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扫码备案”等8项涉企行政执法事项规范指引,进一步规范透明涉及企业等市场主体的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每月1-25日企业“安静生产期”制度,明确有特殊情况需在“安静生产期”内入企检查的,执法单位需经分管县领导批准后向县司法局报备。设立县非公企业维权办公室,健全民营企业司法诉求快速反应机制,持续落实维护民营经济合法权益司法政策,为非公(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塑造良好法治环境。

四、关于市场环境仍需优化”问题

全面优化市场环境。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破除隐性门槛。印发《贯彻落实〈江西省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实施方案〉责任分工》并抓好落实3月会同县城管局办结涉及共享自行车准入问题线索1条,推动“非禁即入”落细落实。持续开展“新官不理旧账”治理,发布问题线索征集公告,目前已办结省市移交问题线索2件。县司法局对各镇各部门具体实施的以县政府及政府办名义制发的80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确定保留15件,清理废止65件。组织县直有关部门依法编制形成《定南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并通过定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定南电视台等渠道进行公示,进一步打造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

五、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定南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大力实施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工作部署,围绕“大湾区能做的,我们也要能做到”目标,全力优化营商环境,取得了一定工作成效。

(一)对标先进,不断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坚持县委书记和县长“双组长”高位推进机制,成立16个营商环境指标专班,统筹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任务。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推进,每月专题调度营商环境工作。加强监督落实,建立了优化营商环境“月调度、季督查、年考核”工作机制,将优化营商环境指标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内容。

(二)营造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落实企业“安静生产期”、轻微违法行为首次免罚、触发式监管等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公布了首次违法、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379项。全面实施跨部门联合监管,梳理制定2023年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99项,实现除重点监管外双随机覆盖率100%,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开展“法律援助惠民生”“公证便民服务”“行政复议进园区、商会、企业”“法官进百企”“法治体检”等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在县工业园区服务中心建设行政复议受理中心设立了“行政复议”收件窗口。设立工业园巡回法庭、驻园区工作室,截至目前巡回审判12件案件,全面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营造多元便捷金融环境。充分发挥县普惠金融服务中心融资对接作用,今年上半年,共为全县113家企业发放“五个信贷通”贷款资金43196万元,其中“财园信贷通”56户,35730万元;“小微信贷通”11户,1270万元;“财农信贷通”41户,3186万元;“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5户,3010万元。深入各镇开展普惠金融流动服务站活动,现场共申办普惠贷款业务46笔,申请金额4840万元。在中心举办金融专题培训5期140余家企业参加。截至6月底,我县各项存款余额149.69亿元,比年初增加12.57亿元,同比增速7.29%,增速全市排名第15;各项贷款余额172.24亿元,比年增加13.55亿元,同比增速13.33%,增速全市排名第10。

(四)多措并举,营造灵活高效税收环境。一是提升涉税事项网上办理率,在银行、邮政网点设置了电子税务局合作点,增加纳税人涉税事项网上办便利度。二是开设“纳税人学堂”,针对性地开展税收政策、社保非税政策、电子税务局操作、全电发票等培训,确保纳税人懂政策、知流程、会操作,目前我县“非接触式”办税业务量占比提高到82.52%。三是加强与银行合作,目前已与我县6家银行开展税银合作,在全县设置21个税银合作银行网点,实现群众在家门口银行网点就近办理税费业务,打造“家门口”便民办税缴费服务圈。四是做好企业服务,主动上门为企业和商户申领电子印章,分步骤推进推广工作,下发通知方案,分解工作任务,为我县推行“无实体印章”“无纸质证明”城市改革打下基础。

(五)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全面落实“市县同权”改革,设立了“市县同权”专窗承接“市县同权”下放事项108项。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一站式集成”审批改革,40个事项通过授权或进驻的方式纳入“一站式集成”审批专区办理。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依申请类事项网办率达到100%,“一网通办”率达100%。建设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平台,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现50项事项“企业一件事一次办”、40项事项“证照联办”。深化惠企集中兑现改革,建立“惠企政策”归口管理和动态调整机制,截至目前纳入集中兑现改革惠企政策73项,其中“免申即享”“即申即享”67项。创新“跨省通办”模式,与“大湾区”地市开展点对点合作,目前已开通韶关、梅州、惠州、龙岩、东莞等地涉及人社、市监等5个部门24项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业务。

(六)营造包容友好人文环境。营造良好氛围,组织开展“干部进企业服务产业发展”活动,为全县每家市场主体安排结对帮扶干部,入户宣传惠企政策,协调解决问题。谋划了“益企助企520111日“江西营商环境日”等系列活动,全力打造亲商安商、包容和谐的社会环境,提出打造定了就干、干就赣好“定e办”定南营商环境品牌。

下一步,我们将围绕营商环境进入全省第一方阵目标,进一步落实优化提升措施,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聚焦先进经验,持续抓好对标提升。对照《赣州市关于对标湾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赣州市建设全省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围绕营商环境评价16个指标工作任务,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实施,全力推进取得工作实效。针对工作推进过程中发现的难点、堵点问题进行专题调度,定期梳理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二)聚焦企业关切,提高企业获得感。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组织开展好“干部进企业服务产业发展”“营商环境日”等活动,通过开展入企调研、政企圆桌会等方式,着力破解一批企业“急难愁盼”问题。做好企业“一对一”帮扶工作,督促全县各单位做好企业合理诉求和矛盾纠纷化解,不断提升企业办事创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打响定了就干、干就赣好“定e办”营商品牌。

(三)聚焦市场监管,营造公开透明的法治环境。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全面化,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提倡柔性执法。全面落实“非禁即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打破隐性壁垒和不合理门槛。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治理政务失信行为,尤其是“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加强法治宣传,促进新产业新业态规范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营商环境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以后提出更多宝贵的提案。

承办单位:定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分管领导:何阳

承办人员:龙冠舟

联系电话:186*****997

附:《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一式三份

定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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