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7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蒋丽华、徐建房、徐明州、叶剑卫、叶乐飞代表:
你们在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提交的“关于加大鹅公镇高湖村新农村建设资金投入的建议”,已经县委、县政府转到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支持下,为全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根据上级安排结合我县实际,下达鹅公镇高湖村村庄整治建设3个省级村点和9个县级自建点,项目计划资金270万元;美丽宜居示范建设资金计划70.4万元,共计340.4万元,用于门坪硬化约160㎡,新建路面约630㎡,新建停车场车位27个,清地清表种植灌木约6028㎡,造景路灯约49座,河岸坡面修整2410.3㎡,儿童游乐场1处,儿童游乐设备一批,新建台阶面贴花岗岩一处,老年休闲场所两处,装配式公厕1套,不同容量生态污水处理池共计21座,砖砌花池约20个,生活污水处理流程展示区一处等,进一步改善了村民生产生活环境,完善了基础设施,强化了村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今后,我局将积极对接鹅公镇及县文广新旅局,在不搞“面子工程”的基础上和尊重村民意愿的前提下,考虑给予适当的项目资金倾斜,努力拓展提升公共服务和村庄功能品质。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以后提出更多宝贵的建议。
承办单位:定南县农业农村局
分管领导:李月炎
承办人员:周文杰
定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