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3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刘群代表:
您在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提交的关于整治非机动车道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等情况的建议,已经县政府转到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摩托车数量的增加,摩托车乱停乱放现象日益严重,不仅影响城市容貌,也给市民的出行和安全带来不便。为了改善这一现象,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我局联合县交警大队、智慧停车运营方组织开展摩托车、非机动车专项整治行动,对城区人行道、智慧停车位摩托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进行全面规范。目前,共现场劝导乱停乱放现象1632次,处罚569辆次。
整治行动中,执法队员对城区主次街道人行道、智慧停车位摩托车、非机动车停放情况进行定点管控和全面巡查,发现违停车辆立即进行分类处置、依规处理。正在违停的当场劝离或劝导规范摆放;车主不在现场的进行暂扣;超期不办理手续认领的,依法强制报废处理。
为确保整治行动出实效,我局按照疏堵结合原则,在行动开始前进行了全面谋划部署,一是广泛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在网络媒体发布整治通告、出动流动宣传车深入大街小巷等方式,营造浓厚社会氛围;二是合理规划车位,在城区主要街道人行道上划设摩托车、非机动车停车位17265个。
接下来,我局将持续推进整治行动,继续加大整治力度,常态化管理,对摩托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全面巩固整治成果,全力打造畅通、整洁、安全、有序的交通秩序。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以后提出更多宝贵的建议。
承办单位:定南县城市管理局
分管领导:何胜平
承办人员:刘建
定南县城市管理局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