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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南县2022年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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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1日—24日,定南县2022年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预录工作将在城区各小学同时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16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年满6周岁且符合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原则

(一)依法入学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入学条件外,凡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应当依法入学。

(二)公平公开原则。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坚持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监督制度,做到计划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为确保公平公正,如学校某批次预报名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数,则通过电脑随机派位确定预录取的学生名单。

(三)户籍优先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居民《户口簿》是认定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和户籍所在地的唯一凭据。若适龄儿童与《户口簿》户主不是直系亲属的,户籍必须2021年12月31日前迁入按“城区招生范围户籍”批次预报名,2022年迁入的城区招生范围户籍的安排在房产批次预报名。

(四)统筹兼顾原则。按照“学校为主、县局统筹”的工作思路,城区学校小学一年级新生预录取分“城区招生范围户籍、县城拥有合法有效住房、进城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三个批次进行,各校每批预报名不分先后、不限名额。



三、招生程序及办法

(一)城区小学招生范围户籍的适龄儿童预录取

2022年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按户籍多校划片入学,划片安排如下:

实验学校:城市社区辖区各居委会、历市村户籍的适龄儿童

第一小学:城市社区辖区各居委会、历市村户籍的适龄儿童

第二小学:城市社区辖区各居委会、和顺村户籍的适龄儿童

第三小学:城市社区辖区各居委会、杨梅村、樟田村户籍的适龄儿童

第四小学:城市社区辖区各居委会、恩荣村、井坑村户籍的适龄儿童

第五小学:城市社区辖区各居委会、中沙村户籍的适龄儿童

第六小学:城市社区辖区各居委会、良富村、泮贤村、竹园村、油潭村、龙下村、岿美山镇溪尾村(洋前坝水库移民)户籍的适龄儿童

第七小学:富田村、金鸡村、下庄村、太公村、蕉坑村、赤岭村户籍的适龄儿童

特别说明:历市镇修建村、文昌村、汶岭村的适龄儿童按户籍就近到历市学区小学就读;历市镇长桥村、桥水村的适龄儿童按户籍就近到热水小学就读;历市镇车步村、中圳村、黄砂村、上坑村、寨上村、太阳村、嶂下村、赤水村的适龄儿童按户籍就近到车步学区小学就读,9月1日持《居民户口簿》到所属服务学校报名入学。

1. 预报名时间:8月21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00


2. 所需材料:

⑴《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⑵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表。

3.预录情况公布。8月21日下午6:00前公布预录情况。预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数的学校,8月22日上午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确定获得学位的学生名单。由学校负责通告参加电脑随机派位的学生名单、具体派位时间及有关事项。

(二)县城拥有合法有效住房的适龄儿童预录取

1. 预报名时间:8月22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00

2. 所需材料:

⑴《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⑵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表;

⑶提供以下住房证明材料之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①父(母)亲、其他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在定南县城购有住房的合法有效证明材料(含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合法有效购房合同及购房付款发票、自建房佐证材料等);

②父(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定南县城租住廉(公)租房的提供廉(公)房租赁协议(合同);

③父(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定南县城拥有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的提供《搬迁安置协议书》和精准扶贫《一本通》;

④父(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租住其他合法房屋的,提供县房屋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租房协议(合同)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

⑤父(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县城没有购房建房的洋前坝水库移民,提供《定南县洋前坝水库工程建设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⑥其他在定南县城长期居住的合法有效佐证材料。

3.预录情况公布。8月22日下午6:00前公布预录情况。预报名人数超出剩余学位数的学校,8月23日上午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确定获得学位的学生名单。由学校负责通告参加电脑随机派位的学生名单、具体派位时间及有关事项。

(三)进城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预录取

1. 预报名时间:8月23日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00


2. 所需材料:

⑴《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⑵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表;

⑶父(母)亲、其他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在定南县历市镇派出所办理的有效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仅限非定南户籍的外来人员提供);

⑷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原件和复印件):

①父(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县城用工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其它依法有效的务工证明材料,如:2022年至少3个月的用工单位盖章的原始工资发放表复印件或银行工资流水等材料;

②父(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定南县市监部门颁发的,截至2022年8月底仍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免于纳税等材料;

③父(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2022年在定南县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凭证(仅限非定南户籍的外来人员提供)。

3.预录情况公布。8月23日下午6:00前公布预录情况。预报名人数超出剩余学位数的学校,8月24日上午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确定获得学位的学生名单。由学校负责通告参加电脑随机派位的学生名单、具体派位时间及有关事项。



四、其他事项

(一)对户籍在城区小学招生范围或在县城拥有合法有效住房,但没按规定批次预报名的适龄儿童,视为放弃享受户籍批或房产批入学条件待遇;对符合城区小学招生条件,因生源超出学位计划数或预报名结束后才前来报名的适龄儿童,将由定南县教科体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对通过伪造材料等非正常手段取得学位的学生将取消原有学位,由定南县教科体局重新调整就读学校;对已在小学就读,隐瞒事实重新参加一年级招生入学的,经查实一律退回原校就读。

(二)符合城区小学就读条件,没有及时办理《城区小学一年级预报名资格审查表》的适龄学前儿童,家长凭户口簿、符合城区小学一年级就读条件的证明材料,于8月15日前到定南县教科体局教育股(县文体中心618室)办理。



小学一年级招生咨询电话:0797—428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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