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江西省赣州市定南县2024年农田
建设(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江西省赣州市定南县2024年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定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17日
江西省赣州市定南县2024年农田建设
(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资金管理要求,为高质量完成省下达我县2024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支持的农田建设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定南县2024年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提升粮食产能为主要目标,着力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建成一批田块平整、土壤肥沃、排灌方便、道路通畅、生态良好的高标准农田,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布局,突出重点。衔接《定南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布局,以永久基本农田为重点,优先选择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科学合理确定2024年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项目选址范围。
(二)建改并举,整体推进。根据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项目任务,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采取“集中投入、连片治理、整村推进”方式确定新建和改造提升项目,确保规划一片、提升一片、成效一片。新建范围为历年没有实施过农田建设项目的农田地块,改造提升范围为2017年(不含)以前立项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地块。
(三)统一标准,提升质量。严格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试行)》和《江西省推进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实施意见》等有关标准要求,统一投入标准,统一技术标准,严格规划设计审查,强化项目监管,不断提高工程建设质量。
(四)因地制宜,综合配套。立足我县耕地自然条件和农业生产主要障碍因素,紧紧围绕“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等八个方面要求,因地制宜,合理规划田间配套设施,努力实现高标准农田“田块平整、设施完善、宜机作业、土壤肥沃、生态友好、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的建设目标。
(五)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建立健全“县负总责、乡镇监管、村为主体”建后管护机制,明确管护主体、管护标准和管护责任。新建和改造提升后的项目区纳入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范围,根据《定南县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实施方案》保障管护资金,运用“田管家”智慧监管平台开展日常巡护,实施“田管家”+工程设施保险模式,提升建后管护水平,确保高标准农田长久发挥效益。
三、项目概况
(一)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涉及2个镇17个项目村,其中历市镇项目区10个项目村:上坑村、车步村、中圳村、黄砂村、赤水村、良富村、富田村、桥水村、长桥村、金鸡村;天九镇项目区7个项目村:天花村、油田村、黄塘村、宾光村、九曲村、樟联村、桃西村。
(二)建设内容。项目计划任务面积共计5400亩,其中新建面积2000亩,改造提升面积3400亩。建设主要内容为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田间道路、灌溉与排水、农田防护和农田输配电工程等。各项目区新建和改造提升具体建设面积及建设内容以经过评审批复的勘测设计方案为准。
(三)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1620万元,资金主要来源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其余为省、市、县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工作阶段(2024年4月1日-2024年7月31日)
1.项目选址。县农业农村局衔接《定南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布局,按照“整村推进”原则将年度建设任务分解到项目镇、村,项目镇政府组建工作专班开展宣传发动、摸底调查工作,充分征求村组群众意见后确定具体田块,完成年度项目计划申报选址工作。
2.勘测设计。县农业农村局按规定统一采购勘测设计单位,项目镇政府组建工作专班全过程参与规划设计工作,监督与落实勘测设计阶段“三进三出”制度,通过召开村小组会或户主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并经镇村审核盖章签字确认后形成项目镇初步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方案(含概算)经县级初审后提交市级组织专家评审并批复,县发改委依据市级批复予以审查立项后组织实施。
(二)实施准备阶段(2024年8月1日-2024年10月31日)
1.编制预算。县农业农村局按规定委托第三方编制项目预算,县财政局对预算造价进行审核,确定招标控制总价。
2.确定业主。根据《江西省农田建设模式创新试点工作方案》规定,项目采取“六统一分”的方式,即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统一勘测设计、统一造价评审、统一工程监理、统一竣工验收、统一上图入库、统一督促指导,以项目镇人民政府为建设主体(项目法人)组织实施。
3.施工招标。为加快施工进度,便于施工管理,年度项目以镇为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分标段实施,原则上单个标段工程投资估算不得超过1000万元,以项目镇人民政府为建设主体(项目法人),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4.田块测量。项目镇要结合当前农业生产“大托管”的工作要求,将规划设计范围内符合平整条件的田块全面纳入土地平整范围,做到“应平尽平”。强化工作措施,充分发动群众,引导群众将平整后田块集中流转到大户经营,对平整后需重新分配到户的田块,在施工前进行面积测量,做到“底数清楚”。
5.监理采购。县农业农村局按规定统一采购项目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监理机构设置项目总监1名,与县高标办合署办公,统一调度年度项目监理工作。监理员配置原则上每个镇不少于1名,根据各项目镇标段设置及项目村点数量和面积分布情况合理增加监理员人数。项目监理员服从项目镇政府管理,与项目镇政府签订服务协议,强化监理人员履职管理,明确违约责任,县农业农村局根据项目镇签署意见申请支付监理费用。
(三)工程建设阶段(2024年11月1日-2025年4月30日)
项目镇人民政府全面履行项目法人职责,严格按照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要求推进项目建设,加强施工管理,管控工程质量,及时协调解决土地纠纷和矛盾,在不影响粮食生产前提下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项目镇要以行政村为单位,组建高标准农田建设群众监督小组,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工程建设期内,施工单位以及监理、设计等第三方服务单位服从项目镇人民政府统一管理,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组织项目施工,原则上设计不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履行设计变更手续;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监理相关规定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监理员进驻施工现场对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等进行监管,严格执行考勤打卡制度;县高标准农田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落实包镇包项目制度,深入项目区一线开展督促指导。
(四)验收结算阶段(2025年5月1日-2025年8月31日)
根据《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竣工验收按单项工程验收、县级自验自评和市级验收程序开展。
1.单项工程验收。按标段以村为单位开展单项工程验收,项目完工后由项目镇组织项目初验,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项目镇政府(项目法人)向县高标办申请单项工程验收。县农业农村局(县高标办)在组织开展单项工程验收前,按规定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开展竣工勘测、质量终检、竣工结算、“上图入库”和耕地质量等别、等级评定,并出具竣工勘测报告、竣工结算书、质量检测报告和耕地质量等别等级报告等,并组织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技术单位开展单项工程验收,按标段分别出具单项工程验收报告。
2.县级自验自评。单项工程验收合格后由县高标办组织各成员单位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技术单位统一开展县级自评自验,并出具县级自验自评报告。
3.市级全面验收。县级自评自验合格后,由县领导小组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市级验收,并出具竣工验收意见,验收合格后核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书》。
4.项目工程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法人依据第三方出具的竣工结算书,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四方审核签字,经县农业农村局再次复核确认后形成竣工结算书送审稿,并按有关规定报送县财政局基建股进行单项工程结算审核,出具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并完成资金拨付使用。
五、组织保障
(一)健全工作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在县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项目镇组建工作专班,编制年度项目实施方案,明确组织领导、职责分工和工作措施,落实项目村挂点领导和干部,并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落实包镇包项目制度。根据《定南县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及包镇包项目制度》要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包镇包项目要求开展督促指导,重点督导项目建设进度和施工、监理等第三方单位履职情况,形成工作合力,并协助做好竣工验收等工作。
3.健全群众监督机制。根据《定南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建立健全群众监督机制实施细则》要求,以行政村为单位,组建高标准农田建设群众监督小组,人数一般为5-9人,由项目村村委委员、村小组组长、种植户等组成,群众监督小组参与项目设计、施工、验收和管护等全过程监督。
(二)明确职责分工
县农业农村局(高标办)负责综合协调、任务下达、督查考核等工作,牵头履行统一勘测设计、统一造价评审、统一工程监理、统一竣工验收、统一上图入库工作职责。县发改委负责规划统筹协调、立项、设计方案审批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建设资金的筹集分配、监督管理,工程招标控制价评审及项目竣工结算审核等工作,根据资金管理办法,保障县高标办工作经费;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做好耕地保护和用途管控、新增耕地入库等工作,配合做好项目实施、工程设计、竣工验收等工作;县审计局负责根据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对完工验收并完成决算审核的项目进行审计监督,开展政府投资审计或在其他类型审计项目中关注高标准农田项目情况;县水利局负责做好水利项目与高标准农田项目衔接,牵头抓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配合在监督管理、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等方面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加强产品质量监管,在职责范围内严把水泥、钢筋等主材质量关;县农发行负责信贷投放和信贷担保等政策衔接;项目镇政府(项目法人)承担本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职责,负责项目选址、勘测设计、工程招标、施工管理和资金拨付等全过程工作环节。
(三)压实工作责任
领导小组各相关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和包镇包项目要求,加强力量,组建工作专班,定期深入建设一线开展监督指导,进一步加强对施工进度督促和质量监管,要按照施工、监理同责制的要求,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组织施工,杜绝随意变更设计;监理单位要执行打卡考勤并每天上传日志制度,定期召开监理工作例会,确保监理履职尽责。项目镇要加强组织调度,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组建专班,强化一线监管,重点推进土地流转工作,加大“小田变大田”工作力度,进一步压实村组责任,协调解决土地纠纷和矛盾,在不影响粮食生产前提下,确保项目建设安全有序推进。县农业农村局(县高标办)要紧盯关键环节,强化项目验收组织领导,严格执行验收程序和标准,把牢项目验收关卡。
(四)保障工作经费
1.为推进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工作,调动镇村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分别给予项目镇、项目村各100元/亩工作经费。项目设计经市级评审批复后,县财政局根据项目设计面积拨付50%镇村工作经费,其余工作经费根据年度农田监测系统竣工上图入库面积计算,结合考核结果实行差异化拨付。
2.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绩效考核的有关要求,为切实提高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指标,参照《定南县补充耕地项目规范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奖励办法,2024年高标准建设项目新增耕地和“旱地改水田”给予奖励,其中新增水田县财政分别给予项目镇每亩1.5万元、项目村每亩0.5万元、县农业农村局每亩0.5万元奖励,新增旱地给予项目镇每亩1万元、项目村每亩0.3万元、县农业农村局每亩0.3万元奖励,“旱地改水田”分别给予项目镇每亩1万元、项目村每亩0.5万元、县农业农村局每亩0.5万元奖励,奖励面积以自然资源部门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审核通过面积为准。
3.镇村工作经费、奖励资金主要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群众监督员补助等支出,同时镇新增耕地和“旱地改水田”奖励资金每亩可提取不超过600元、村奖励资金每亩可提取不超过400元用于奖励有功人员。
(五)强化调度考核
1.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已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纳入重点督查事项,项目镇年度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纳入乡村全面振兴考核、乡镇综合考核内容,各项目村工作落实情况要纳入镇级考核内容。县高标办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综合协调,及时调度、汇总、通报项目建设、督导检查情况。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包镇包项目制度要求,确保建设期内每月深入建设一线督促指导挂点镇村1次以上,并取得督导实效。项目镇要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全面履行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法人)责任,确保年度任务顺利全面完成。
2.项目镇、项目村工作经费根据考核结果实行差异化拨付。2024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项目镇与2024年国债资金项目镇(共5个项目镇)由县高标办统一组织考核,统一考核指标内容及评分依据(详见附件2),考核结果第5名的项目镇扣减30%的工作经费奖励给第1名的项目镇,考核结果第4名的项目镇扣减20%的工作经费奖励给第2名的项目镇,考核结果第3名的项目镇按完成面积足额拨付工作经费。项目村由项目镇制定具体办法进行考核,项目镇以考核评定结果为依据确定各项目村工作经费,报县高标办备案后实行差异化拨付。
附件:1.江西省赣州市定南县2024年农田建设(补助资金)
项目任务分解表
2.定南县2024年农田建设项目工作考核指标表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纪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群众团体,驻县单位。 |
定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股 2024年7月17日印发 |
附件1:
江西省赣州市定南县2024年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项目
任务分解表
项目镇 |
村名 |
建设面积(亩) |
包镇包项目成员单位 |
||||||
小计 |
其中新建任务 |
其中改造提升 |
责任单位 |
责任领导 |
责任干部 |
||||
历市镇 |
历市镇车步村 |
692.00 |
398.01 |
294.00 |
县市监局 |
|
|
||
历市镇赤水村 |
490.42 |
336.23 |
154.19 |
||||||
历市镇上坑村 |
271.24 |
271.24 |
|
||||||
历市镇中圳村 |
187.74 |
53.44 |
134.30 |
||||||
历市镇黄砂村 |
120.51 |
120.51 |
|
||||||
历市镇良富村 |
252.39 |
252.39 |
|
县水利局 |
|
|
|||
历市镇富田村 |
149.85 |
75.27 |
74.58 |
||||||
历市镇长桥村 |
529.27 |
17.23 |
512.04 |
||||||
历市镇金鸡村 |
383.69 |
|
383.69 |
||||||
历市镇桥水村 |
875.69 |
28.71 |
846.97 |
||||||
|
小计: |
3952.81 |
1553.03 |
2399.78 |
|
||||
天九镇 |
天九镇宾光村 |
407.73 |
130.09 |
277.64 |
县自然资源局 |
|
|
||
天九镇黄塘村 |
158.60 |
44.61 |
113.99 |
||||||
天九镇九曲村 |
193.60 |
179.98 |
13.62 |
||||||
天九镇桃西村 |
106.69 |
33.19 |
73.49 |
||||||
天九镇天花村 |
643.36 |
203.25 |
440.11 |
||||||
天九镇油田村 |
388.44 |
48.50 |
339.95 |
||||||
天九镇樟联村 |
90.64 |
90.64 |
|
||||||
|
小计: |
1989.07 |
730.26 |
1258.80 |
|
||||
|
合计: |
5941.87 |
2283.29 |
3658.58 |
|
附件2:
定南县2024年农田建设项目工作考核指标表(项目镇)
序号 |
考核内容 |
具体指标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评分依据 |
|
1 |
组织领导 |
制定镇级实施方案 |
8 |
2 |
及时完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完成时间,确定责任分工、考核要求得2分,缺1项扣0.5分。 |
查看台账资料 |
2 |
设立镇级工作专班 |
3 |
成立工作专班,固定专职管理人员3名以上得3分,每少1名扣1分。 |
查看台账资料结合平时掌握实际情况 |
||
3 |
明确村级考核办法 |
1 |
将任务落实情况纳入镇级考核,明确考核项目村具体办法得1分,否则不得分。 |
查看台账资料 |
||
4 |
明确挂点村责任领导、责任干部 |
1 |
明确各项目村责任领导、责任干部得1分,否则不得分。 |
查看台账资料 |
||
5 |
召开镇级动员、部署会议 |
1 |
召开镇级动员、部署会议研究推进工作得1分,否则不得分。 |
查看台账资料 |
||
6 |
前期工作 |
立项选址阶段召开村级会议 |
15 |
3 |
各项目村召开动员、部署工作会议得3分。 |
查看台账资料 |
7 |
规划设计阶段镇村干部参与情况 |
5 |
镇村干部主动配合、全程参与得5分。 |
以设计单位评分为依据 |
||
8 |
征求群众意见 |
5 |
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及时按要求召开项目村组、群众会议得5分,每发生1次反映未征求意见问题扣1分,扣完为止。 |
以设计单位评分为依据 |
||
9 |
组建5-9人的群众监督小组 |
2 |
各项目村按要求及时组建监督小组并报备得2分。 |
查看台账资料 |
||
10 |
日常监管 |
主要领导重视情况 |
25 |
5 |
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项目一线调度推进项目建设分别达5次以上得5分,每少1次扣1分,扣完为止。 |
查看台账资料并结合平时掌握实际情况 |
11 |
镇村会议调度情况 |
3 |
镇、村会议常态化调度项目建设分别达到5次以上得3分,每少1次扣0.5分,扣完为止。 |
查看台账资料并结合平时掌握实际情况 |
||
12 |
工作专班运行情况 |
5 |
工作专班高效运行,有力推进项目建设得5分。 |
查看台账资料并结合平时掌握实际情况 |
||
13 |
挂点责任领导、责任干部履职情况 |
5 |
责任领导、干部主动履职,靠前推进项目建设得5分。 |
查看台账资料并结合平时掌握实际情况 |
||
14 |
群众监督小组履职情况 |
5 |
监督小组按要求履职尽责,发挥监督作用显著得5分,未建立考勤台账的扣2分,小组成员未安排到岗履职的,每发现1次扣0.5分,扣完为止。 |
查看台账资料 |
||
15 |
材料报送情况 |
2 |
及时沟通报送相关材料得2分,未报送的1次扣1分,逾期1次扣0.5分,扣完为止。 |
查看台账资料并结合平时掌握实际情况 |
||
16 |
项目建设 |
项目进度 |
40 |
10 |
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的得10分。国债项目以2024年12月31日进度排名为依据,财补项目以2025年3月31日进度排名为依据,第1名得10分,第2名得8分,第3名得5分。 |
进度排名表 |
17 |
项目质量 |
10 |
监管到位工程质量优质得10分。每周定期通过监理例会布置工程质量工作得5分,每少开1次扣1分,扣完为止;每2周定期组织监理开展质量问题排查工作得5分,每少开展1次扣1分,扣完为止。 |
监理资料 |
||
18 |
土地平整 |
10 |
年度项目土地平整率达30%以上得10分,每少3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项目镇任务面积平整率 |
||
19 |
纠纷处理 |
5 |
项目建设平稳有序推进得5分。每发生1个矛盾纠纷问题扣0.5分,问题没有及时解决的1个扣1分,扣完为止。 |
平时掌握实际情况 |
||
20 |
安全生产 |
5 |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得5分。督导检查工作中每通报1次未落实施工安全措施扣0.5分,每发生1个事故扣1分,发生1次严重事故得0分。 |
平时掌握实际情况 |
||
21 |
建后管护
|
镇级管理员职责落实 |
12
|
3 |
镇级管理员落实“乡镇监管”主体责任得3分。常态化监管平台动态得1分,督导村级巡护员职责落实得1分,及时沟通协调处理平台问题得1分,未开展不得分。 |
“田管家”监管平台数据并结合平时掌握实际情况 |
22 |
村级巡护员职责落实 |
4 |
各村巡护员履职达标得4分。村级巡护员每月按时完成巡护次数和管护责任,每个月出现1人不达标的扣0.5分,直至扣完。 |
“田管家”监管平台数据 |
||
23 |
平台问题处理率 |
5 |
镇平台问题处理率达100%得5分,处理率每低于5个百分点扣1分,直至扣完。 |
“田管家”监管平台数据 |
||
24 |
合计 |
|
100 |
100 |
|
|
25 |
加分项目 |
完成任务面积 |
|
|
以省厅上图入库面积为项目镇的任务完成数,完成面积超过全县总任务平均数的项目镇,超过平均数每满300亩加1分,最高累计加5分。 |
省厅上图入库统计面积数据 |
26 |
示范点创建 |
|
|
项目村点打造成为省市考核检查示范点,每个项目村点加3分,最高累计加12分。 |
省市考核检查项目村点 |
|
27 |
宣传报道 |
|
|
镇级公众号等发表报道每次加1分,新闻媒体(含公众号)县级报道每次加2分,市级以上每次加3分,省级以上每次加5分,最高累计加10分。 |
查看台账资料 |
|
28 |
加分项目 |
新增耕地 |
|
|
新增耕地(含旱改水)面积1亩(含1亩)以上加2分,每增加1亩加1分,最高累计加10分。 |
自然资源部门认定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