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赣府发〔2019〕2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省政府下放的涉及我县的1项行政权力事项予以承接。
请有关部门认真做好调整行政权力事项的衔接和落实工作,明确责任主体,完善监管措施,优化工作规程,确保权力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要加大宣传,强化政策解读,做好审管联动,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附件:县政府承接省政府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1项)
定南县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