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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定南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2017年至2019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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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南县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2021年第44号

  

关于对定南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7年至2019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2021年9月22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的规定,2020年7月13日至8月03日,定南县审计局对定南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以下简称县农保局)2017年至2019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县农保局资产负债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底,县农保局账目反映资产总额5.92万元,负债总额0.46万元,净资产总额5.46万元。

2、基金账户资产负债情况

2017年基金账户账目资产总额8446.07万元,负债总额0.11万元,净资产总额8445.96万元;2018年基金账户账目资产总额10761.24万元,无负债,净资产总额10761.24万元;2019年基金账户账目资产总额11530.96万元,无负债,净资产总额11530.96万元。

3、县农保局财务收支情况

2017年1月至2019年12月账目反映收入合计338.89万元,同期账面支出合计336.68万元,结余2.21万元。

4、基金账户财务收支情况

2017年1月至2019年12月基金账户账目反映收入合计13249.69万元,同期支出合计9299.58万元,结余3950.11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县农保局2017年至2019年基本上能按照有关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和各相关资料基本上反映了单位财务收支情况,但审计中也发现存在着重复发放养老金、扩大开支范围、接受发票不合规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重复发放养老金;

(二)扩大开支范围;

(三)接受发票不合规;

(四)报账手续不合规。

四、处理及审计建议

对上述问题,定南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重复发放养老金的问题,要求县农保局应向个人收回,按原渠道归还资金;对扩大开支范围的问题,要求县农保局应予以纠正;对接受发票不合规的问题,要求县农保局应予以纠正;对报账手续不合规的问题,要求县农保局应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处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定南县审计局建议:县农保局应进一步加强对养老保险基金的征收发放管理,杜绝重复发放现象发生;财政预算资金应严格按照指定用途使用,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确保事业经费支出合规、合法和有效。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农保局高度重视,认真纠正和整改。对重复发放养老金1.41万元的问题,县农保局已整改,现已退回2人金额0.43万元,对没退回人员现已联合社保局一起追缴;对扩大开支范围0.12万元的问题,县农保局已在2017年县巡查反馈意见后整改到位;对接受发票不合规0.06万元的问题,县农保局要求财务人员严格执行会计相关制度;对报账手续不合规8.19万元的问题,县农保局承诺今后严格按有关制度执行,严格落实公务卡制度,进一步完善下乡补助制度、填写下乡明细清单,做到有依有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