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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第一批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县项目通过总体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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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第一批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县项目通过总体验收

11月22日至26日,我省第一批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县项目通过总体验收,验收会分别在高安、德安、乐安三县(市)召开。省水利厅副厅长吴义泉、总工陈何铠出席验收会。

会议成立了验收委员会,验收委员会成员通过查看工程现场、观看影像资料、听取工作报告、查阅相关资料后,认为三地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县项目已按批复的设计内容建设完成,工程建设管理基本有序,工程设计符合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工程形象面貌满足验收要求,一致同意我省第一批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县项目通过总体验收。

吴义泉指出,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县项目是民生工程、幸福工程,从竞争立项、开工建设,再到总体验收,得益于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得益于各单位、各部门的通力合作,得益于参建单位和全体工程建设者的奋力拼搏,得益于项目区人民群众在工程用地、维护施工环境等方面给予的支持。

吴义泉根据每个县不同的特点,针对性地提出了有关要求。一是要完成后续工作。工程资料是依据,也是见证,要继续补充完善资料及非水利项目的验收等工作。二是要强化项目验收后的管理养护责任。做好项目移接,工程交付使用后,要明确责任主体,落实项目管护经费和人员,确保工程移交好、管理好,发挥出效益。三是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好经验、好做法做好总结推广,教训要引以为戒,指导后续试点县更好地推进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

据了解,2019年10月,水利部、财政部开始启动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现更名为: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工作。我省高安、德安、乐安三个县(市)通过竞争立项纳入第一批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县,并于去年底全面完工,三县(市)完成投资共计15.37亿元。项目实施后,通过河道功能的恢复,提高了河道的防洪标准,保障了沿岸村民和两岸农田的生产生活用水,促进居民安居乐业,正逐渐呈现出“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水美乡村面貌。

厅规计处、建管处、省鄱建办堤防处负责人,相关设区市水利局、财政局领导和县政府领导、县水利局、财政局、质量监督单位、工程运管单位、项目参建各方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验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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