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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南县司法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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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证执业检查

《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县司

法局

全县公证机构

1.公证机构保持法定设立条件情况。

2.公证机构执行应当报批或者备案事项情况。  

3.公证机构和公证员执业情况。

4.公证质量监控情况。

5.法律、法规和司法部规定的其他检查事项。 

 

10%

每年1


2

法律援助工作执法检查

1.《法律援助条例》第四条。2.《江西省法律援助条例》第四条。

县法律援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1.法律援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2.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情况。

10%

每年1


3

律师事务所及所属律师执业情况检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条、第二十四条、第五十二条。2.《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3.《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四十三条、 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4.《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5.《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 6.《江西省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实施办法》。 

7.《江西省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实施细则》。 

律师事务所及所属律师

1.律师事务所及所属律师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范情况。2.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3.党建工作情况等。 

 

10%

每年1


4

司法鉴定检查

1.《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款,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七条。2.《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第四条。 

 

县司

法局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

1.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的情况。2.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执业规则、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情况。3.司法鉴定人执业情况。4.遵守所在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管理制度情况。

10%

每年1


5

基层法律服务检查

《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

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1.遵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情况。2.执业活动开展情况。3.内部管理情况。4.省司法厅要求及市司法局根据需要认为应当检查考核的其他事项。

10%

每年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