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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信访件(D3600797202304170043)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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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销号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转办问题基本情况

反映定南县历市镇天然一路钢管厂运输车运输钢管时直接倾倒,产生噪声,并且伴有扬尘,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请求处理。

二、整改完成情况

2023420日,定南县城市管理局依法对赣州市国友建筑器材有限公司作出《责令改正通知书》(定城管责字〔202304122号),责令该公司缩短装卸作业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2100),作业时开启雾炮机、喷淋降尘,531日前将仓库进行迁移。目前,该公司已搬迁。

三、验收情况

经现场查验,赣州市国友建筑器材有限公司已搬迁。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定南县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4227日至202439日,共10日。

受理部门:定南县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7-4296123

联系地址:赣州市定南生态环境局

2024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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