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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2-2030年)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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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赣州市人民政府印发《赣州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2-2030年)》,此次规划范围为赣州市行政区域内的3区2市13县。规划基准年为2021年,规划期限为2022年至2030年。其中,近期为2022年至2025年,远期为2026年至2030年。

规划明确,赣州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的重点工程项目包括生态制度体系工程、生态安全体系工程、生态空间体系工程、生态经济体系工程、生态生活体系工程、生态文化体系工程,共计30项重点工程。其中,在数字环保一期项目的基础上,持续完善系统平台功能,构建赣州市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充分发挥平台在环境监管、精准治理、科学治污、政务服务等方面的作用,推进生态环境数据资源全面整合共享,加强生态环境科学决策,创新生态环境监管模式。实施大余县、兴国县、安远县、会昌县、石城县等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对废弃矿山进行复绿,修复污染土壤,开展隐患场地平整,建设挡土墙,做好边坡防护。推进实施全南县鼎龙国际康养社区、南康区康养中心等特色健康养老重点项目,重点打造石城九寨、安远三百山等温泉养生品牌;开发一批适应老年人的体育产业,推进市老年体育活动中心和一批垂钓、漫步、登山等健身项目建设。建设好定南岿美山工矿时代等工业遗产游项目,发展一批工业购物游、工业科普游、企业文化游、工业遗产游、旅游装备制造等多主题特色工业旅游产品。

规划还明确,要健全生态制度,开展系统治理,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激活绿色生态产业等重点任务,力争用8年时间,推动赣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升,南方地区生态安全屏障稳固筑牢,生态产业倍增升级取得积极成效,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美丽中国“赣州样板”。
来源:赣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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