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3日,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销售的牛蛙进行抽样检查,检查报告为不合格,上诉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理。
处理结果:违法行为已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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