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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说明】《定南县新时代大道木材厂地块等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3-11-02 访问量:

《定南县新时代大道木材厂地块等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为进一步加快我县城市棚户区改造步伐,让更多城市棚户区群众的住房条件早日得到改善,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项目建设“四大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上述《定南县新时代大道木材厂地块等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本方案)

一、起草依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江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起草过程

根据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县棚改办在《定南县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基础上,拟定了本方案。为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分管县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讨论、研究并进行了修改完善,最终形成本方案。

三、方案基本框架

本方案主要包含征收与补偿原则、征收与补偿的法律法规依据及规范性文件、征收范围等十五部分,其中房屋建筑面积及合法性认定、被征房屋类型、用途及面积的认定、补偿方式、补偿项目、补偿标准及奖励、房票使用与核发结算为核心部分。

四、本方案与以往方案的区别

本方案与往年棚改征收补偿方案相比,货币补偿价格略微上调,最高补偿4660元/平方米,包含签约奖励和购房奖励;主推房屋产权调换安置方式,最高补偿4960元/平方米,包含签约奖励和产权调换奖励,产权调换房源采取收购商品住宅的方式筹集。

方案主要内容与《定南县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基本一致。

五、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情况

本方案起草制定后采取了分管县领导召集相关人员讨论、个别人员征求意见等形式征求意见,其中历市镇提出了2条意见,均予以了采纳并修改方案,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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