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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关于征求《2024年度定南县消防工作目标任务》意见和建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31 访问量:

关于征求《2024年度定南县消防工作目标任务》意见和建议的通知

全县市民:

  为使全县消防各项工作更能体现群众意愿、贴近群众利益、满足群众需求,现就2024年度定南县消防工作目标任务向全县人民和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工作意见和建议,希望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踊跃参与、积极建言献策。具体情况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461日—2024630日。

二、征集原则

所提意见建议应科学合理、具体明确,不泛泛而谈、不提原则性意见,能实施、可操作,符合谷城实际及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三、征内容

见附件:2024年度定南县消防工作目标任务

四、征集方式

1.来信请寄至:定南县历市镇客家大道89号 邢锦超(收)

2.电子邮件请发至邮箱2393453775@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对2024年全县消防工作意见和建议”字样,并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

附件:2024年度定南县消防工作目标任务(征求意见稿)

定南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531

2024年度定南县消防工作目标任务

(征求意见稿)

一、责任目标

坚决根绝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预防较大亡人火灾,最大限度减少一般亡人火灾,重要节点、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

二、重点任务

(一)每季度向县政府汇报一次消防安全形势,每半年提请政府专题研究一次消防工作,推动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规范运行消防安全委员会,实体化运行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年内至少举办一次成员单位联络员业务培训班;建立消防安全监管调度中心,配合搭建消防监管调度平台;配齐执法记录仪、采集工作站、消防监督技术装备等执法装备。

(二)扎实推进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等专项整治。将消防安全纳入文明城市创建、卫生城市创建、平安建设、城市更新、乡村振兴、老旧小区改造等范畴。年内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到期整改销案率不低于100%

(三)深化教育、民政、文旅、卫健等重点行业部门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推树一批消防安全管理示范单位。召开学校、医院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现场会,完成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验收评定。

(四)出台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实施意见,在党委领导、编委统筹下推进县消防安全指导服务中心和乡镇(城市社区)消防所建设,建立基层消防监督管理、运行和保障制度机制。规范开展乡镇消防执法赋权项目的执法工作。

(五)持续实施社会单位本质消防安全提升工程,完成300名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设施管理(操作)人员等培训考核(详见附件),进一步规范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柴油发电机房、配电室、防排烟机房、泡沫消防泵站(泡沫站)、气体灭火系统储瓶间7大重点部位管理及应急程序。

(六)贯彻落实《江西省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及督办评估办法》《赣州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做好火灾突出问题的跟踪整改及评估评价工作。对亡人和有社会影响的火灾逐起组织调查不少于1起,并依法依规追责处理到位。规范建设运行火调技术办案中心,配齐火调专用装备器材,组建不少于4人的火调专业人才队伍。

(七)消防科技研发及成果推广经费纳入财政部门统筹保障,将符合有关目录规定的装备技术成果列入政府采购目录。严格落实《赣州市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工作协作机制》,开展消防产品质量集中联合整治,加大消防产品查处力度。

(八)完成准消防员培训任务1184人,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活动83场,开展“2345”宣传活动652场,配齐宣教队伍(详见附件),持续推进县级消防主题公园(广场、街区)建设。发起消防知识村村响行动,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

(九)修订完成定南县火灾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年内至少组织1次由政府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联动参与的应急救援综合演习。组织区域灾害事故风险和消防救援作战能力专项评估。100%配齐高低大化和山岳、地震、水域、雨雪冰冻、森林灭火、战勤保障等灾害事故处置专业人员和装备,强化实战演练,不断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

(十)城市政府专职队、正规化建设标准二级以上的乡镇专职队完成消防救援接处警系统建设,完成年度两项替代任务。

(十一)建立消防、公安、应急、水利、燃气、交通、自然资源、地震、气象等部门应急救援定期联席会商制度,遇有重大灾情或敏感时段及时会商。

(十二)贯彻执行《赣州市地方消防救援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明确赣州市消防救援人员医疗保障和养老保险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全面落实我县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公用经费,根据《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标准调整及岗位设置的通知》要求保障政府专职消防队人员及公用经费,将应负担经费列入年初预算,确保及时足额拨付到位。结合消防事业发展特点,落实2024年度消防工作目标任务,补齐消防目标短板,保持消防经费投入与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财力状况相匹配。落实含重点装备经费和常规装备经费在内的年度装备专项经费任务。

(十三)提请县政府制定出台十三部委《关于全面推进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方案。专职消防队视频会议系统建成率、新购置执勤车辆地方牌证办理率及ETC安装率均达100%。按照政府批复的专职消防力量发展规模测算评估报告,完成5个专职消防队站升级达标,完成政府专职队员征召任务。

(十四)持续推进十四五消防规划落地落实。根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跟进做好城乡消防专项规划(专篇)编修工作。加强市政消火栓建设管理,年内,完成市政消火栓新增数80个(详见附件1)。

(十五)分阶段梯次推进队站建设,年内完成装修、投用各类城市消防站和训练基地2个(详见附件1)。

附件:1.2024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统计表

2.2024年定南县消防工作目标任务清单


附件1

2024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统计表

序号

事项名称

具体内容

工作目标

备注

1

市政消火栓建设

新增市政消火栓总数

80(个)

2

准消防员培训

培训合格准消防员

1184(人)

3

应急疏散演练

指导合格应急疏散演练

83(场)

4

巡查式宣传

巡查式宣传市场主体

710

5

“2345”宣传活动

进集会两个一活动

12(场)

6

进农村三个一活动

480(场)

7

进单位四个一活动

127(场)

8

进小区五个一活动

33(场)

9

社会单位本质提升工程

社会单位本质提升工程培训

300(人)

10

政府专职队站建设

升级达标专职队站

5(个)

11

城市消防站建设

定南县精细化工园区特勤站

完成装修

12

定南县训练基地

投入使用

13

车辆装备建设

水罐车(载水量≥3吨)

2

14

水罐泡沫车(载液量≥20吨)

1

15

举高喷射车(高度≥25米)

1


附件2

2024年定南县消防工作目标任务清单

序号

重点任务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

每季度向县政府汇报一次消防安全形势,每半年提请政府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消防工作,推动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规范运行消防安全委员会,实体化运行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年内至少举办一次成员单位联络员业务培训班。

消防救援大队各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2024630

2024930

20241231

2

扎实推进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等专项整治。

将消防安全纳入文明城市创建、卫生城市创建、平安建设、城市更新、乡村振兴、老旧小区改造等范畴。年内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到期整改销案率不低于100%

消防救援大队各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乡村振兴局、三城同创指挥部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逐步推进

3

深化教育、民政、文旅、卫健等重点行业部门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

召开学校、医院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现场会,完成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验收评定。

消防救援大队教育体育局、民政局、文广新旅局、卫健委

2024531

20241030

4

出台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实施意见,在党委领导、编委统筹下推进县消防安全指导服务中心和乡镇(城市社区)消防所建设,建立基层消防监督管理、运行和保障制度机制。规范开展乡镇消防执法赋权项目的执法工作。

消防救援大队各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财政局、人社局、司法局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2024930

5

持续实施社会单位本质消防安全提升工程,完成300名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设施管理(操作)人员等培训考核

规范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柴油发电机房、配电室、防排烟机房、泡沫消防泵站(泡沫站)、气体灭火系统储瓶间7大重点部位管理及应急程序。

消防救援大队各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2024731

6

贯彻落实《江西省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及督办评估办法》《赣州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做好火灾突出问题的跟踪整改及评估评价工作。对亡人和有社会影响的火灾逐起组织调查不少于1起,并依法依规追责处理到位。规范建设运行火调技术办案中心,配齐火调专用装备器材,组建不少于4人的火调专业人才队伍。

消防救援大队各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公安局、应急管理局、财政局、民政局等有关行业部门

20241130

7

消防科技研发及成果推广经费纳入财政部门统筹保障,将符合有关目录规定的装备技术成果列入政府采购目录。严格落实《赣州市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工作协作机制》,开展消防产品质量集中联合整治,加大消防产品查处力度。

消防救援大队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财政局、县科创中心、工信局

20241130

8

完成准消防员培训任务1184人,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活动83场,开展“2345”宣传活动652持续推进县级消防主题公园(广场、街区)建设。发起消防知识村村响行动,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

消防救援大队宣传部、各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公安局、财政局、工业园区管委会、精细化工产业服务中心及有关主管行业部门

20241130

9

修订完成定南县火灾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年内至少组织1次由政府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联动参与的应急救援综合演习。组织区域灾害事故风险和消防救援作战能力专项评估。100%配齐高低大化和山岳、地震、水域、雨雪冰冻、森林灭火、战勤保障等灾害事故处置专业人员和装备,强化实战演练,不断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

消防救援大队应急管理局(防震减灾局)、消防救援大队、水利局、林业局、自然资源局、气象局等部门

20241030

10

城市政府专职队、正规化建设标准二级以上的乡镇专职队完成消防救援接处警系统建设,完成年度两项替代任务。

消防救援大队各镇人民政府、财政局

20241130

11

建立消防、公安、应急、水利、燃气、交通、自然资源、地震、气象等部门应急救援定期联席会商制度,遇有重大灾情或敏感时段及时会商。

消防救援大队公安局、应急管理局、水利局、住建局、交通管理局、自然资源局、气象局等有关行业部门

20241030

12

全面落实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公用经费,根据《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标准调整及岗位设置的通知》要求保障政府专职消防队人员及公用经费,将应负担经费列入年初预算,确保及时足额拨付到位。落实2024年度消防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含重点装备经费和常规装备经费在内的年度装备专项经费任务。

消防救援大队财政局、人社局

20241130

(逐步推进)

13

提请县政府制定出台十三部委《关于全面推进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方案。完成5个专职消防队站升级达标,完成政府专职队员征召任务。

消防救援大队各镇人民政府、财政局及有关行业部门

20241130

14

持续推进十四五消防规划落地落实。根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跟进做好城乡消防专项规划(专篇)编修工作。年内,完成市政消火栓新增数80个。

自然资源局自来水公司消防救援大队、各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20241030

15

分阶段梯次推进队站建设,年内完成装修、投用各类城市消防站和训练基地2个。

消防救援大队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委、财政局、县春晖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部门

20241130



2024年度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消防工作目标任务

(征求意见稿)

一、责任目标

本部门不发生火灾;本行业、本系统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预防较大亡人火灾,最大限度减少一般亡人火灾,重要节点、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

二、重点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根据本行业、本系统特点,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与其他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督促本行业、本系统相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开展消防安全常识教育、消防基本技能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全力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确保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一)县委宣传部

1.把握消防宣传导向,指导协调新闻媒体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曝光火灾隐患,指导做好重大以上火灾事故舆论引导。

2.将消防法律法规、消防知识及消防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广泛开展文明实践+消防工作。

(二)县委政法委

1.协调指导将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纳入网格员日常工作。

2.将消防工作纳入平安建设内容。

(三)县发改委

1.将消防救援工作纳入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配合消防部门加强对《赣州市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会同相关部门督促落实各项工作和政策措施。

2.协同推进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落实省七部门《关于深化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的通知》、省安委会《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方案》及有关文件要求,强化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

3.联合乡村振兴、自然资源、消防等部门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隐患问题和整改责任清单,狠抓隐患问题整改。

4.将国家消防救援局和省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公布的相关消防创新装备技术成果纳入重点工程的采购计划。

5.按照权限加快城市消防站等相关项目审批,将市政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列入地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6.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并督促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完善隐患整改闭环。

(四)县教育体育局

1.在学校、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变更等行政许可严把消防安全关口,履行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2.贯彻落实《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范》(DB36/T805),按照《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十项规定》《关于印发全省幼儿园消防安全防范水平两年提升计划2023—2024年)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市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验收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指导各类学校、幼儿园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和达标创建,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抽查验收。

3.协同推进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负责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排查整治。

4.推动教育系统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强化对学校、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实时、动态监测和精准、远程管控,提升行业消防本质安全水平。

5.督促指导本系统、本行业开展消防安全常识教育、消防基本技能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每学期消防安全教育不少于4课时;把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纳入入学教育内容。

6.做好本系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公共体育设施的消防安全工作;督促指导重要体育活动主办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7.将国家消防救援局和省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公布的相关消防创新装备技术成果列入采购计划。

(五)县科创中心

1.抓好《推进全省消防领域科技创新及成果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建立部门协同机制,加强消防领域科技创新,组织指导各类创新主体开展消防领域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2.将消防知识纳入科普教育内容。

(六)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1.加强民用船舶制造业以及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将消防安全纳入危险化学品生产的行业规划和布局内容。

2.落实省七部门《关于深化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的通知》、省安委会《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方案》及有关文件要求,强化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

3.协同抓好《推进全省消防领域科技创新及成果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

4.将消防知识纳入科普教育内容。

(七)县公安局

1.指导督促公安派出所依法依规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

2.协同推进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全市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行动方案》要求,指导督促公安派出所靠前参与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3.落实省七部门《关于深化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的通知》、省安委会《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方案》及有关文件要求,强化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

4.按照《关于印发全省幼儿园消防安全防范水平两年提升计划2023—2024年)的通知》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参与开展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及抽查验收工作。

5.加强消防刑事案件侦查的衔接配合,严格依法打击危险作业罪、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消防产品制假售假等消防刑事犯罪行为。

(八)县民政局

1.持续开展养老服务、特困供养、儿童福利、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殡葬服务和其他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

2.贯彻落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范》(DB36/T807),开展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

3.协同推进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推树一批消防安全管理示范单位。深入推进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督促指导各镇人民政府开展小养老院(幸福院)等福利机构排查整治。

4.积极推动民政系统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强化对养老服务等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实时、动态监测和精准、远程管控,提升行业消防本质安全水平。

5.督促指导本系统、本行业开展消防安全常识教育、消防基本技能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

(九)县司法局

1.联合消防部门加强对乡镇承接消防执法赋权工作进行执法协调监督

2.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年度普法宣传内容,联合县消防救援部门组织参加全省百万网民学法律消防专场知识竞赛活动。

(十)县财政局

1.贯彻执行《赣州市地方消防救援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明确赣州市消防救援人员医疗保障和养老保险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全面落实我县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公用经费,根据《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标准调整及岗位设置的通知》要求保障政府专职消防队人员及公用经费,将应负担经费列入年初预算,确保及时足额拨付到位。结合消防事业发展特点,落实2024年度消防工作目标任务,补齐消防目标短板,保持消防经费投入与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财力状况相匹配。

2.根据《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标准调整及岗位设置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96号),落实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人员保障经费。

(十一)县人社局

1.将消防法律法规、消防知识、消防基本技能纳入职业技能培训岗前培训内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

2.落实消防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配合县消防救援部门做好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应试人员的现场人工核查、报名确认手续办理等工作。

3.鼓励社会力量开办消防安全培训机构,加强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行政审批工作。

4.做好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和补充工伤保险工作。

5.配合有关部门按规定对消防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十二)县自然资源局

1.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公共停车场和停车设施建设的规划工作

2.配合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修订)消防专项规划,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消防专项规划与同级国土空间规划衔接,依法依规保障合理用地需求

3.落实省七部门《关于深化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的通知》、省安委会《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方案》及有关文件要求,督促新建住宅小区按照0.6—0.8/户的标准配建电动自行车停放车位。

4.与消防救援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为灭火和应急救援提供服务保障,及时通报地质灾害动态和预警信息。

(十三)县住建局

1.落实建设工程领域消防监督管理协作机制,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加强对房屋市政工程在建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

2.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年度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计划统筹实施,并加强日常维护。将消防车道整治、消防设施改造、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建设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内容。

3.协同推进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深入推进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对九小场所审批事项涉及消防安全等法定条件严格把关。落实省七部门《关于深化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的通知》、省安委会《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方案》及有关文件要求,强化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推动建设一批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督促指导设计和建设单位按照标准同步设计、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

4.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围绕生产、销售、施工、使用等环节,建立健全保温材料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监管责任体系。落实电气焊作业全链条监管机制,严厉打击违规电气焊突出问题。

5.按照《赣州市金属夹芯板房联合监管工作机制》(赣市消〔202292号)要求,加强施工工地金属夹芯板房消防安全长效管理。

6.按照《关于印发全省幼儿园消防安全防范水平两年提升计划2023—2024年)的通知》要求,参与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和抽查验收工作。

7.按照《全市消防车通道联合监管工作机制》(赣市消〔202178号)要求,深入推进消防生命通道整治。

8.按照职责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监督管理,督促燃气经营者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依法查处燃气经营者的燃气违法行为。

9.宣贯《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设计施工验收标准》,推动建立燃气重点用户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10.实施《赣州市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工作协作机制》(赣市消〔2023103号),加强施工现场消防产品质量监管,定期公布消防产品违法行为。

(十四)县交通运输局

1.在客运车站、港口、码头、交通工具管理中依法督促有关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消防安全宣传。督促指导公路、水路运输企业开展消防安全治理工作。

2.与消防救援部门共同协调高速运营单位保障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救援车辆在执行火灾扑救或者应急救援等工作任务时享受道路优先通行权,按规定免缴车辆通行费。

3.与消防救援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为灭火和应急救援提供服务保障,及时互通通报交通(事故)动态和预警信息。

(十五)县水利局

1.做好水利工程、水利设施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2.将消防水源纳入职责范围内新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3.与消防救援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为灭火和应急救援提供服务保障,及时通报水利行业重大灾害事故、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预警信息。

4.积极倡导将国家消防救援局和省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公布的相关消防创新装备技术成果列入重大水利工程采购计划。

(十六)县农业农村局

1.将消防安全纳入乡村振兴内容。

2.加强国有粮食收储企业、粮食加工企业等承储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协同推进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

(十七)县商务局

1.加强商贸行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商贸、流通企业贯彻执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

2.协同推进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深入推进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负责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等方面加强商贸行业消防安全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小商店、小餐饮、小旅馆、小美容洗浴场所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十八)县文广新旅局

1.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文化娱乐场所审批或者管理中的行业消防安全工作。

2.指导督促文化和旅游行业贯彻执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在职责范围内开展公共文化单位、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消防安全排查,加强营业性演出和文化艺术经营活动的消防检查;贯彻落实《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DB36/T433)、《宾馆饭店消防安全管理规范》(DB36/T924)等标准规范,在行业系统内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和达标创建。

3.落实《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火灾风险防范指南及检查指引(试行)》,指导文物建筑和博物馆建立完善火灾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强化消防安全自主管理。

4.协同推进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推树一批消防安全管理示范单位。深入推进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负责小网吧和小娱乐场所排查整治,抓好本系统、本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5.推动文旅系统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强化对文物、古建筑及行业内单位场所消防安全实时、动态监测和精准、远程管控,提升行业消防本质安全水平。

6.督促指导广电系统新闻媒体广泛开展消防工作专题宣传,适时播放消防公益广告,宣传消防知识;督促各旅游景区传媒载体、村级应急广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

7.与消防救援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为灭火和应急救援提供服务保障,及时通报文化旅游行业动态和预警信息。

(十九)县卫健委

1.持续开展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排查,开展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

2.协同推进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推树一批消防安全管理示范单位。深入推进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负责小医院(诊所)的排查整治。

3.推动卫健系统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强化对医疗卫生机构及行业内单位场所消防安全实时、动态监测和精准、远程管控,提升行业消防本质安全水平。

4.与消防救援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为灭火和应急救援提供服务保障,及时通报公共卫生动态和预警信息。

(二十)县应急管理局

1.按照《关于建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联合监管机制(试行)的通知》(赣市应急字〔20217号)要求,会同消防部门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专项检查督导。

2.协同推进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深入推进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依职负责小生产加工企业中有关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3.进一步落实7部门《关于深化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的通知》和省安委会《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方案》,深入推进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

4.牵头督促落实电气焊作业全链条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违规电气焊突出问题。

5.牵头相关部门建设370MHz无线通信网,将消防救援队伍建设需求同步纳入建设范围。

6.及时将破坏性地震震情和有关灾害预警信息通报消防部门,为消防应急救援提供服务保障。

(二十一)县国资委

1.按照出资人职责,督促指导所监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2.协同推进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督促指导所监管企业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完善隐患整改闭环。联合消防部门打造消防安全示范重点企业。

(二十二)县林业局

1.做好林业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加强林产品加工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完善隐患整改闭环。

2.将国家消防救援局和省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公布的相关消防创新装备技术成果列入采购计划。

(二十三)县市场监管局

1.协同推进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全市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行动方案》,依法查处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九小场所。

2.落实省七部门《关于深化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的通知》、省安委会《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方案》及有关文件要求,强化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

3.会同住建、消防等部门围绕生产、销售、施工、使用等环节,建立健全保温材料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监管责任体系。落实电气焊作业全链条监管机制,加强特种设备领域电气焊工作监管,严厉打击无证焊接特种设备、充装超期报废氧气、乙炔瓶以及销售无 3C 认证电焊机等违法行为按要求做好本部门管辖电气焊作业培训考核工作, 督促相关培训机构提高培训质量

4.实施《赣州市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工作协作机制》(赣市消〔2023103号),会同消防、公安等部门开展消防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执法行动,定期公布消防产品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生产、销售环节消防产品质量监督,以网售消防产品为重点开展不少于2批次的专项抽查;强化电器产品质量监管,依法查处伪劣电气产品。

5.推广消防新技术在特种设备产品中的应用。

6.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修订消防安全相关地方标准。

(二十四)县政府服务和数据管理局(行政审批局)

将消防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纳入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

(二十五)县银保监组

1.督促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机构及服务网点、派出机构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完善隐患整改闭环

2.指导保险公司开展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和消防物联网安全监测责任保险业务,鼓励保险机构发挥火灾风险评估管控和火灾事故预防功能。

(二十六)县消防救援大队

1.承担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日常事务,提请县政府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年内举办成员单位联络员消防业务培训班。

2.依法行使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规范运行综合监管办公室。建立消防安全监管调度中心,配合搭建消防监管调度平台。

3.依法开展消防监督检查。优化双随机监管,规范单位库和人员库建设管理。

4.部署推进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推动落实各项重点任务。

5.深入推进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强化排查整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6.落实省七部门《关于深化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的通知》、省安委会《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方案》及有关文件要求,强化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

7.部署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全面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等突出问题隐患。

8.持续实施社会单位本质消防安全提升工程,全面推行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制度,进一步加强《重点部位管理及应急程序》宣贯实施,推进300名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

9.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保温材料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监管责任体系。

10.会同卫健、县委党校开展医疗机构消防安全集中培训。

11.依法组织或参与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

12.落实《赣州市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工作协作机制》(赣市消〔2023103号)文件要求,开展消防产品质量集中联合整治,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以电商平台和消防培训机构售卖为重点抽样送检消防产品不低于2批次。

13.负责消防应急救援专业队伍规划、建设与调度指挥。承担城乡综合性消防救援工作,负责统一组织指挥、调度相关灾害事故救援行动。负责部门内部综合性消防救援预案编制、战术研究和执勤备战、训练训演等工作。

14.负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协同推进社会消防力量建设。

(二十七)县供销社

加强系统内各类生产经营活动的消防安全管理活动。对本级所属企事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督查,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二十八)县气象局

及时将气象动态和灾害预警信息通报消防部门,将与公共消防安全、应急救援等相关的数据接入消防大数据应用平台,为消防应急救援提供服务保障。

(二十九)定南县邮政分公司

1.协同推进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按照《赣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物流园区和物流仓储企业场所消防安全联合监管机制的通知》(赣市消委字〔20229号)要求,加强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和末端网点的消防安全工作。

2.推动本行业内单位场所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强化消防安全实时、动态监测和精准、远程管控,提升行业消防本质安全水平。

3.将国家消防救援局和省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公布的相关消防创新装备技术成果列入采购计划。

4.督促指导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协助参与消防宣传活动。

(三十)县烟草专卖局

1.做好相关生产经营企业和烟草专卖网点、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完善隐患整改闭环。

2.积极推动国家消防救援局和省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公布的相关消防创新装备技术成果列入采购计划

(三十一)南铁赣州车务段定南站

1.做好铁路客运车站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利用客运站传媒载体开展消防宣传。

2.与消防救援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为灭火和应急救援提供服务保障,及时通报公司预警信息。

(三十二)赣深高铁定南南站

1.做好铁路客运车站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利用客运站传媒载体开展消防宣传。

2.与消防救援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为灭火和应急救援提供服务保障,及时通报公司预警信息。

(三十三)国网定南县供电分公司

1.督促指导下属企业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联合消防部门建立电气消防安全管理战略合作机制,依法依规对用户侧电气安全分类开展定期、专项和特殊性检查。

3.落实省七部门《关于深化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的通知》、省安委会《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方案》及有关文件要求,强化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

4.与消防救援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为灭火和应急救援提供服务保障,及时通报预警信息。

5.推动本行业内单位场所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强化消防安全实时、动态监测和精准、远程管控,提升行业消防本质安全水平。

6.将国家消防救援局和省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公布的相关消防创新装备技术成果列入采购计划。

(三十四)中石化赣州定南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州定南天九加油站

1.协同推进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督促指导各自下属企业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完善隐患整改闭环

2.推动本行业内单位场所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强化消防安全实时、动态监测和精准、远程管控,提升行业消防本质安全水平。

3.将国家消防救援局和省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公布的相关消防创新装备技术成果列入采购计划。

(三十五)人保财险定南支公司

1.积极开展好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充分发挥保险机构火灾风险评估管控和火灾事故预防功能。

2.督促下属企业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十六)自来水投资有限公司

1.指导督促下属企业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严格执行国家技术规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市政消火栓建设安装工作,加强对市政消火栓的维护保养,及时维修更换损坏的消火栓,确保完整好用。

3.及时发布停水信息预报,将市政消火栓及管网运行动态和预警信息通报消防救援部门,为消防救援提供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