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南县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收费调定价方案起草说明
文件名称 |
定南县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收费调定价方案 |
制定的必要和可行性 |
1.截至2024年7月,该试行方案已满三年,遵照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需对试行期内的收支情况进行成本核算。 2.2024年4月25日,中共定南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定南县审计局关于《我县课后服务资金收取管理使用不规范,存在较大风险隐患》的审计专报(第2期),要求科学合理制定收费标准,为进一步规范各中小学校课后服务收费行为。 |
起草依据 |
1.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做好全省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赣教发〔2019〕10 号)。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28 号)。 |
起草过程 |
2024年4月底,我局收到中共定南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定南县审计局关于《我县课后服务资金收取管理使用不规范,存在较大风险隐患》的审计专报(第2期)后,经过严格筛选,9月6日委托赣州东顺会计事务所围绕课时数、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课后服务总成本等,对全县20所课后服务的学校近三年课后服务进行全面的成本监审。 经与县发改委沟通,在充分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建议基础上,通过社会风险稳定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形成了本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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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第三方对全县中小学校课后服务成本监审报告及周边县(市、区)收费标准,按照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结合第三方成本监审结果,我县课后服成本为3.03元的实际情况,拟将我县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由原3.5元/课时降至3元/课时。 |
其他 |
1.课后服务对困难家庭困难学生依申请实施适当减免政策。 2.新调定的课后服务收费价格于2024年秋季学期执行。 |
附件1
制定文件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