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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说明】定南县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收费调定价方案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4-09-13 访问量:

定南县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收费调定价方案起草说明


文件名称

定南县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收费调定价方案

制定的必要和可行性

1.截至2024年7月,该试行方案已满三年,遵照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需对试行期内的收支情况进行成本核算。    

2.2024年4月25日,中共定南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定南县审计局关于《我县课后服务资金收取管理使用不规范,存在较大风险隐患》的审计专报(第2期),要求科学合理制定收费标准,为进一步规范各中小学校课后服务收费行为。

起草依据

1.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做好全省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赣教发〔2019〕10 号)。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28 号)。
    3.《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发办〔2021〕40 号)。
    4.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教基字〔2022〕42号)。

起草过程

2024年4,我局收到中共定南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定南县审计局关于《我县课后服务资金收取管理使用不规范,存在较大风险隐患》的审计专报(第2期)后,经过严格筛选,9月6日委托赣州东顺会计事务所围绕课时数、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课后服务总成本等,对全县20所课后服务的学校近三年课后服务进行全面的成本监审。

经与县发改委沟通,在充分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建议基础上,通过社会风险稳定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形成了本方案。


核心条款

依据第三方对全县中小学校课后服务成本监审报告及周边县(市、区)收费标准,按照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结合第三方成本监审结果,我县课后服成本为3.03元的实际情况,拟将县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由原3.5元/课时降至3元/课时

其他

1.课后服务对困难家庭困难学生依申请实施适当减免政策。

2.新调定的课后服务收费价格于2024年秋季学期执行。



附件1


制定文件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