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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南县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政策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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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缴费时间

202291日至20221231日为集中征缴期。原则上在20221231日前需完成缴费。

1.在集中征缴期内缴费:属202291日至20221231日缴费的,享受医保待遇自202311日至20231231日。

2.在集中征缴期外缴费:享受医保待遇自缴费之日起90日以后至20231231日。

3.新生儿90日内、军人退役3个月内、不享受资助参保的医疗救助对象、宗教教职人员、职工医保中断缴费3个月以内、户口新迁入我省、出国人员回国、服刑人员期满释放、流动人员子女、大学生毕业返乡等特殊情形不受集中征缴期限制。

二、登记管理

1.参保对象。具有定南县户籍或居住证(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的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

2.参保登记。如果您还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城居住的居民请携户口本等资料到医保经办大厅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各镇居住的居民请携户口本等资料到本镇医疗保障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或者通过赣州市医疗保障局定南分局”微信公众号、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江西智慧医保APP、赣服通等网络平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登记成功后再选择多元化缴费方式缴费。

三、缴费标准

1. 2023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每人350元。

2.全额资助参保对象为: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参照执行),全额资助金额每人350元,个人无需缴费。

3.定额资助参保对象为:①城乡低保对象②过渡期内定额资助的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过渡期内定额资助参保对象致贫风险消除后不再享受资助参保政策)③重度残疾学生和儿童、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成年人、城镇低收入家庭的未成年人和城镇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以上人员定额资助标准为每人320元,个人缴费30元。

4.“六类对象”和“两类人员”以及城镇已失业又未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14类退役士兵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规定资助参保。

5.江西省高校在校大学生个人不缴费,其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负担。

四、缴费方式

1.线上渠道:通过赣州市医疗保障局定南分局“江西省税务局”微信公众号、江西省电子税务局(PC端、APP)网上缴费

2.线下渠道:到定南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办税服务厅窗口缴费,或通过各镇医保所、村(居)委等地缴费。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二维码

1.赣州市医疗保障局定南分局公众号缴费:打开微信→点击右上角“⊕”→点击“扫一扫”→扫描右图二维码→关注“赣州市医疗保障局定南分局”微信公众号→点击底部菜单“我的医保”→“居民参保缴费”→输入身份证信息→点击微信缴费→点击“缴费”→选择支付方式→点击“确认支付”输入支付密码完成本次缴费流程。

2.江西税务公众号缴费:打开微信→点击右上角“⊕”→点击“扫一扫”→扫描右图二维码→点击“税费服务”→选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选择医疗保险费缴纳(本年自主缴费)→输入身份证信息→点击微信缴费→点击“缴费”→选择支付方式→点击“确认支付”输入支付密码完成本次缴费流程。

   

江西省税务局医疗保险二维码

赣州市医疗保障局定南分局 (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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