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留守儿童,主要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健全留守儿童保护机制,建立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心理帮扶等机制提供关爱保护。我县作为全市唯一一个儿童个案管理试点县,上级安排15万元资金为留守儿童提供关爱保护,对重点留守儿童家庭提供亲子教育、个案管理服务等工作。
针对困境儿童,符合残疾保障条件的,纳入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范围;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未满18周岁儿童,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法定抚养人有抚养能力但家庭经济困难的,符合低保的,纳入低保范围并适当提高救助标准;遭遇急难情况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实施临时救助并适当提高救助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