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定府办字〔2022〕16号
定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定南县“防贫保”项目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定南县“防贫保”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定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8日
定南县“防贫保”项目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全面巩固“十三五”脱贫攻坚成果,构建防范致贫返贫风险长效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致贫返贫的底线,根据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围绕乡村振兴工作重点,引入保险公司与我县合作创设“精准防贫保险”的方式,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瞄准脱贫户、农村低收入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抓住因病、因学、因灾等致贫返贫关键因素,进行“防贫保”保险投保,筑起因病、因灾、因学等返贫致贫防线,确保过渡期内保持帮扶政策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全县统筹,县镇联动。此项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进行,负责防贫预警线制定、监测任务分解、开展防控救助等工作。县政府与保险公司合作,创设“精准防贫保险”,即由县金融服务中心与保险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县财政每年出资237万元作为防贫保险金。由保险公司在各镇、村展开核查,并完成防贫对象评议公示、保险赔付金的发放、帮扶举措落实等重要环节,共同筑牢防贫“保护墙”。
(二)事前框定,事后认定。防贫对象不事前确定,不事先识别,参保人数为我县14万农村人口的10%以及脱贫人口2万人。脱贫户、农村低收入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因病、因灾、因丧失劳动力、因子女上学等情况可能致贫、返贫时,均可申请防贫保险金。对防贫对象的认定和扶持,保险公司要做到“实事求是、严格程序、接受监督、公平公正”。
(三)商业运作,统筹规划。利用保险企业对社会的管理功能,保险公司提取防贫保项目保费收入的15%用于人力、物力、税费、宣传等方面的必要运营。其余费用全部用于扶贫项目支持上,如年度结算后有结余将折抵下一年度防贫保险金,如赔付超出本年保费将调整次年保险汇率。
三、工作步骤
(一)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县金融服务中心要加强与保险公司的衔接,组织召开乡村振兴、民政、医保、教育等部门座谈会,通过对近三年有关数据信息及具体案例进行“大数据”分析,并进村入户对因病、因学、因灾、因丧失劳动力等精准防贫工作进行实地调研,为精准防贫工作开展提供科学详实、有理有据的“第一手材料”。
(二)明确划定两条界线。防贫预警线。由相关部门依据“大数据”分析,分别设置防贫预警线,第一时间发现致贫隐患,纳入重点监测范围,上报县乡村振兴局,由各镇实施定向跟踪。防贫保障线。对经核实认定符合条件的防贫对象,通过发放防贫保险金,落实“一帮一”帮扶措施。
(三)建立高效理赔流程
1.个人申报
(1)因病防贫:住院脱贫户、农村低收入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群众需及时向所在村委会提出申请,镇审核后,报保险公司;
(2)因学防贫:困难脱贫户、农村低收入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学生需及时向所在村委会提出申请,镇审核后,报保险公司;
(3)因灾防贫:受灾脱贫户、农村低收入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群众需及时向所在村委会提出申请,镇审核后,报保险公司。
2.情况交办
保险公司在接到镇相关材料后进行调查核实。
3.调查核实
(1)因病防贫:保险公司查勘人员前往申请人家中及医院、医保等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取证(填写入户调查表),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反馈给所在镇。
(2)因学防贫:在接到材料后对需救助学生家庭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反馈给所在镇。
(3)因灾防贫:在接到材料数据后,对需救助受灾人员相关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反馈给所在镇。
4.公示评论
所在镇将调查结果分解到村,进行评议、公示,为期五天,并将评议记录、公示、照片等反馈至保险公司。
5.审批备案
对评议、公示无异议的,保险公司对镇上报结果进行审批备案,并按指定标准支付补偿款项,每月将补偿情况汇总表及补偿凭证报县金融服务中心、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备案。
四、防贫保险金发放
脱贫户、农村低收入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是因病、因学、因灾三大因素致贫或返贫的人员,保险公司提供每人最高9万元的防贫保障金额,防贫保险金的发放如下:
(一)因病防贫保险金发放标准
脱贫户,按照自付医疗费用1万元设置预警线,纳入监测范围,经查勘认定符合条件的,自付费用扣除1万元起付线,剩余费用在1万元以下的,由保险公司按照50%比例发放防贫保险金;1万元(含)至3万元的,由保险公司按照60%比例发放防贫保险金;3万元及以上的,由保险公司按照70%比例发放防贫保险金。
农村低收入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的,按照自付医疗费用2万元设置预警线,纳入监测范围,经查勘认定符合条件的,自付费用扣除2万元起付线,剩余费用在2万元以下的,由保险公司按照50%比例发放防贫保险金;2万元(含)至4万元的,按照60%比例发放防贫保险金;4万元及以上的,按照70%比例发放防贫保险金。
(二)因学防贫保险金发放
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注册正式学籍的子女在省内独立学院和省外普通高校接受高等教育(包括顶岗实习)期间,包括义务教育之外、高等教育以下学生在校就读期间,以年支付学费、住宿费、教科书费0.5万元为监测线,对经核实可能致贫或返贫的,相应费用超出部分在0.3万元以内的,由保险公司按100%比例发放防贫保险金;0.3万元(含)至0.5万元的,按80%比例发放防贫保险金;0.5万元及以上的,按60%比例发放防贫保险金,最高不超过3万元。
(三)因灾、因丧失劳动力防贫保险金发放
1.自然灾害类。以1万元为预警线,家庭损失在1万元以上的,扣除1万元起付线,超出部分在1万元以下的,由保险公司按40%比例发放防贫保险金;1万元(含)至3万元的,按60%比例发放防贫保险金;3万元及以上的,按80%比例发放防贫保险金,最高不超过3万元。
2.意外事故类。因意外事故或突发疾病(突发疾病48小时内死亡的)导致家庭主要劳动力死亡的,按每人3万元的标准发放防贫保险金。因疾病或意外导致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的,按每人最高1万元标准发放防贫保险金。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乡村振兴领导任组长,县财政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县乡村振兴局、各镇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定南县“防贫保”项目工作协调领导小组。项目服务团队由保险公司负责组建和运营,建立承保服务小组、理赔服务小组、日常服务小组的“三位一体”组织架构,切实理顺各自角色、明确职责、精心组织,有效推进“防贫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合同管理。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符合准入条件的2家商业保险机构为该项保险的承办机构,并按照招标确定的排名,第一名防贫保险金120万元,负责岭北镇、天九镇、鹅公镇、等3个镇的“防贫保”保险承保工作,第二名防贫保险金117万元,负责历市镇、老城镇、岿美山镇、龙塘镇等4个镇的“防贫保”保险承保工作。合同期限为两年,自签订合同后两个保险年度,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若保费需要调整,由定南县“防贫保”项目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商讨确定,再请示县政府同意后实施),合同生效后,承保机构应全面履行期限内的保险责任,中途不得单方终止合同。
(三)广泛开展宣传。保险公司要切实担负起“防贫保”项目政策宣传的主体责任,制作宣传材料,配发各镇,通过现场宣讲、集体宣讲、入户宣讲等方式讲解“防贫保”政策,确保政策宣传到户到人,切实兜住因病、因灾、因学、因丧失劳动力致贫返贫底线。
附件:1.定南县精准防贫保险金申请表
2.定南县精准防贫对象入户调查表
3.定南县镇村精准防贫民主评议会记录
4.定南县精准防贫拟救助名单公示
附件1
定南县精准防贫保险金申请表
镇村: 年 月 日
申 请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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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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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事项 |
因病□ 因灾□因丧失劳动力□ 因学□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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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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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属性 |
突发严重困难户□ 农村低收入易致贫户□ 非高标准脱贫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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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情况 |
姓名 |
年龄 |
职业 |
关系 |
身体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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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房结构 |
土坯房□ 砖混房□ 楼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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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上学状况 |
姓名 |
就读学校 |
年级 |
学费开支 |
政策享受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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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要 收入来源 |
务工收入 |
种养收入 |
经营收入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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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
元 |
元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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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重要 开支情况 |
因病 |
因学 |
因灾、因丧失劳动力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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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
元 |
元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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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意见 |
村主任(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镇意见 |
镇长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定南县精准防贫对象入户调查表
镇村: 年 月 日
核查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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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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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事项 |
因病□ 因灾□ 因丧失劳动力□ 因学□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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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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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属性 |
突发严重困难户□ 农村低收入易致贫户□ 非高标准脱贫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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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情况 |
姓名 |
年龄 |
职业 |
关系 |
身体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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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房结构 |
土坯房□ 砖混房□ 楼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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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上学状况 |
姓名 |
就读学校 |
年级 |
学费 |
政策享受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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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家庭情况 |
较好□ 一般□ 较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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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要 收入来源 |
务工收入 |
种养收入 |
经营收入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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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
元 |
元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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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重大 开支情况 |
因病 |
因学 |
因灾、因丧失劳动力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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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
元 |
元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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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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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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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事由 |
因病□ 因学□ 因灾□ 因丧失劳动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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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调查情况 及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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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核查人签字: 核查人签字:
附件3
定南县镇村精准防贫民主评议会记录
评议时间:
评议地点:
参加评议的乡镇干部:
参加评议的村民代表:
主持人: 记录人:
评议内容:
投票结果:
决议:根据评议及表决结果,同意
等 人为因病(因学、因灾、因丧失劳动力)致贫(返贫)救助对象。待公示5日群众无异议后,报乡镇审核,无异议后以乡镇为单位报 保险公司审批。
根据评议及表决结果,
等人不符合因病(因学、因灾、因丧失劳动力)致贫救助条件。
参加评议人员签名(按指印):
注:此记录原件由村委会留存,乡镇、 保险公司留存复印件各一份。
附件4
定南县精准防贫拟救助名单公示
为切实保障民生,增强工作透明度,我村组织村民代表对因病(因学、因灾、因丧失劳动力)拟救助初选对象户进行了民主评议,同意将 等 人确定为救助对象,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欢迎监督,监督电话: 。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纪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群众团体,驻县单位。 |
定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股 2022年4 月2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