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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南县第三批人才住房销售摇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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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南县第三批人才住房(群贤花园)销售摇号方案

为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推进人才强县战略,让人才舒心居住创业,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人才住房建设的实施意见》(定办发〔2017〕23号)及县人才住房(群贤花园)销售方案相关规定,为确保县第三批人才住房(群贤花园)销售活动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

2020年12月25日

二、地点

定南县房产管理局五楼会议室。

三、房源及报名情况

1.复式楼,五室两厅三卫8套,面积185-190㎡,审核后申请户数14户。

2.复式楼,五室两厅三卫9套,面积170-175㎡,审核后申请户数8户。

3、复式楼,四室两厅两卫12套,面积155㎡,审核后申请户数15户。

4、套房,四室两厅两卫62套,面积140㎡,审核后申请户数71户。

5、套房,三室两厅两卫30套,面积120㎡,审核后申请户数24户。

四、销售规则

1、身份确认

由县人社局通知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带好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委托人本人的身份证、委托书)、摇号定金缴交凭证,按时参加抽签销售。(人社局联系人:邹志达17579393999,房管局联系人:曾福全17770720051)

2、销售程序

①.按照申请人申请的户型,分别上台抽取顺序号。

②.根据顺序号上台抽取户型房号,中签房号为申请人的购买房号。

③申请人凭中签房号到定南县永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购房合同,并办理不动产权证。

3、其它事项

①.12月21日9点组织现场参观(联系人:黄志财17779760198)

②.12月24日前缴交摇号定金1万元,(定南县永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账号:287179700000000307开户行:九江银行定南支行)。

五、工作要求

1.本次抽签分配全过程在县委组织部、人社局、城投公司、房管局、公证员、申请人才的见证下进行。每次抽签结果输入电脑打印,由公证员当场宣布并在抽签结果上签名,同时对抽签结果出具公证书,以确认其法律效力。

2.中签申请人应在抽签结束后3天内到定南县永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理购房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购房资格。

3.参加抽签活动的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现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嬉闹,对扰乱现场秩序、拒绝接受抽签结果、不认可抽签结果的购房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购买资格。

4.申请人住房资格审查贯穿始终,以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或者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取人才住房的,取消购房资格,由产权单位或经营管理单位解除人才住房购买合同,收回人才住房,自该合同解除之日起5年内不予受理其住房保障和人才安居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纳入不良行为记录。

5.凡取得本次购买人才住房资格,自动放弃或被取消资格的,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人才住房。

定南县人才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