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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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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度综合减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赣市减委办2020〕3号)和“应急管理基础年”工作要求,统筹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和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全面提升我县灾害防控能力,现就进一步做好2020年度综合减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任务和要求

各镇(城市社区管委会)结合本地实际,按照综合减灾示范单位创建标准,原则上至少推荐一个社区参加本年度创建活动。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已纳入2020年度应急管理综合考核,各镇(城市社区管委会)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大力支持,激发创建活力。县减灾办将在各地创建工作基础上,择优推荐,力争完成我县2020年度镇减灾示范社区创建任务。

二、创建内容

在创建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八个一”的要求,努力打造精品综合减灾示范单位。即建立一套组织机构。成立综合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日常管理等系列制度,规范开展各类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打造一支应急救援队伍。通过引导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广泛参与等多种方式,组建一支应急救援队伍,开展相应的应急救援训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开展一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风险评估。初步了解当地洪涝、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隐患,交通、消防、治安等公共安全隐患,掌握重点隐患情况,査明区域抗灾和减灾能力。根据普查情况,绘制灾害风险图。建设一个应急避难场所。通过新建、加固或确认等方式,建设和完善辖区内的应急避难场所,救灾物资储备点等配套设施齐全,基本能满足受灾人员衣食住医等应急需要。做好一系列防灾减灾宣传。结合“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深入开展防灾减灾系列活动,进步增强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补齐一批短板。针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问题短板和薄弱环节,及时把各类水利设施、公路桥梁、社区整治等涉及公共安全的措施和投入,一并纳入防灾减灾工作范畴,作为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总结一项本地特色。在防灾减灾工作部署、动员过程中,应有效调动公众、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并结合当地灾害特点、地理环境、文化习俗等,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经验或做法。形成一套创建申报材料。各地在上述创建内容的基础上,对照示范单位创建标准,按照组织管理、风险评估、隐患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应急物资保障、应急力量建设、预案编制与演练、宣传教育、创建特色等基本要素,收集文字、图表、照片等,形成一套示范单位申报资料。

三、实施步骤

各镇(城市社区管委会)综合减灾创建工作由县减灾办和县应急管理局统筹协调,各镇(城市社区管委会)具体组织实施。

1.申报阶段(6月份)。上报纸质申报资料,按照《江西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标准》(赣减委〔2015〕10号)文件要求,做到内容详实、条目规范、装订成册,同时按照国家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申报管理系统要求,提交电子申报材料;

2.验收阶段(7月份),县应急管理局将依据《江西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标准》(赣减委〔2015〕10号)要求,对社区的创建工作进行实地审查验收,在综合打分排名后确定具体推荐名单,向市应急管理局书面推荐全国、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四、相关要求

1.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责任明确,任务到人。

2.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根据创建工作效果,将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切实提升创建工作水平,建立激励机制,激发创建活力。

3.要加强动态管理,全县自2012年以来,共创建有4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分别是龙塘镇龙塘社区(2012年被评)、鹅公镇水邦村恩德社区(2016年被评)、岭北镇月子连麻树下社区(2017年被评)、老城镇黄砂口社区(2019年被评),4个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分别是天九镇黄金湾社区(2013年被评)、历市镇龙亭路社区(2014年被评)、历市镇蕉坑村幸福社区(2017年被评)、历市镇黄沙社区(2019年被评)。按照上级要求省市将对已命名的示范社区开展“回头看”工作。各镇(城市社区管委会)要对各自己命名的示范社区进行自查评估,查缺补漏,全面进行整改,省市复核评估不符合要求的示范社区将撤销称号。

附件1:《江西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标准》(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标准)

附件2:《关于做好2020年度综合减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国家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