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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救灾物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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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救灾物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

5月下旬以来我县持续遭遇强降雨天气,导致全县多处山体滑坡、道路跨方等灾害突发连发,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政安全。为保障受灾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县应急管理局决定下拨一批救灾备灾物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救助对象

本次发放的救助对象为汛期受灾群众,各镇(城区)要结合实际,突出救助重点。

二、严格发放程序

各镇(城区)要严格按照救灾款物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物资发放台账,做好物资进、出库登记造册。

三、强化公示制度

各镇(城区)发放的救灾物资要及时向村民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四、其他相关工作

1.各镇(城区)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做好物资发放工作,不准优亲厚友,确保救灾物资发放到受灾群众的手中。

2.物资发放时间为6月14日至15日,物资发放后及时将发放领取登记表存档备查(附件2),并复印盖章1份上报给县应急管理局救灾和物资保障股(应急管理局309办公室)备案,邮箱:dnyjjzjz@163.com,联系人:赖丽琼18170686676

3.折叠床、帐篷使用后由各镇(城市社区)收回储备使用,原疫情防控借用帐篷也一并由各镇整理储备使用。

4.各镇(城区)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物资领取、发放工作。

附件1救灾物资分配表

附件2:救灾物资领取登记表

                            

                                                 定南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6月13日

定南县应急管理局                2022613日印

救灾物资分配表

镇别

毛巾被

凉席

折叠床

帐篷

历市镇

30

15

20

6

老城镇

30

10

15

5

岿美山镇

30

10

15

5

天九镇

30

15

15

6

龙塘镇

20

10

15

4

鹅公镇

30

15

20

6

岭北镇

30

15

20

6

城市社区管委会

20

10

15

2

合计

220

100

135

40


         村救灾物资领取登记表

单位(盖章):

镇、村

领取物资名称

数量

领取人身份证号码

领取人联系号码

领取人签字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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