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县即将进入重点森林防火期,天干物燥,火险等级偏高,各类民事、农事用火增多,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9月17日,定南县人民政府发布禁火令。
从发布之日起至翌年4月30日止,为全县森林防火戒严期。戒严期间,禁止未经审批的一切生产性用火,禁止在林区内烧火土灰、吸烟,禁止烧田埂、稻草;禁止进香、烧蜡烛、鸣放鞭炮;禁止在林区内烧火取暖、烧山驱兽等野外用火;按规定审批炼山。
凡违反上述规定造成森林火灾的,将依照《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从严查处。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一旦发现火灾隐患或火警、火灾,请社会各界群众立即向当地镇政府或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电话:0797-4291335。
责任编辑:冯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