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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速览】《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自5月1日起施行

来源:定南县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4-05-02 15:30:31

《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自5月1日起施行。其中,《条例》将现行的业务持牌变为机构持牌,按照“先证后照”原则实施准入管理。明确支付机构在设立时注册资本、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公司治理结构等方面的要求,适当提高注册资本准入门槛,明确最低限额为1亿元,且应当为实缴货币资本。

责任编辑:冯志远 黄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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