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南县平安定南建设领导小组日前发出《关于授予李日旺同志“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决定》。
2024年1月18日上午9时31分,定南城市公交公司司机李日旺驾驶着G1路公交车,在行驶至定南县锦绣大道迎宾馆路段时,发现一辆小轿车突然撞上路边的花池,“四脚朝天”侧翻在路上。他立即亮起应急灯,停靠好车辆,不顾自身安危,在车流中下车跑过去救人。来到现场,李日旺发现翻倒轿车前面的挡风玻璃已经破碎,车主被困车内,情况比较危急。李日旺顾不上侧翻车辆随时起火的风险,立即对车辆油箱安全进行了检查,初步判断油箱无异常后,立即把司机从驾驶室拽出,帮助车主脱离险境。随后,李日旺打开后排车门,检查车上是否还有其他人员。在确认车上没有其他人员后,李日旺默默离开,回到营运岗位继续工作。交警在事故处理中,通过调取视频核实,并询问了定南城市公交公司,证实这名做好事不留名的“好人”,正是定南城市公交公司G1线驾驶员李日旺师傅。
李日旺同志作为一名普通公交司机,在看到他人遇险危及生命时,不顾个人安危,奋不顾身,以实际行动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表彰先进,鼓舞和激励见义勇为行为,根据《赣州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办法》,经县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审议,决定授予李日旺同志“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奖励人民币5000元。
责任编辑:冯志远 黄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