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南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规定》已经2024年6月26日定南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日前印发,保障定南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做好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定南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规定》包括总则、提出、交办、承办、督办、评价、报告、附则等八章,共三十五条。《定南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规定》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责任编辑:冯志远 黄丽
《定南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规定》已经2024年6月26日定南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日前印发,保障定南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做好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定南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规定》包括总则、提出、交办、承办、督办、评价、报告、附则等八章,共三十五条。《定南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规定》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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