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种业发展

来源:农业农村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3-01-18 11:28:05

政策依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现代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8〕46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0〕26号)。

政策摘编:对农业种质资源库(场、区、圃)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等工作给予资金支持;完善提升国家级保种场,新建和改扩建一批省级保种场。依托我省绿色生态优势,扩大农作物种子生产规模,加快良繁基地建设。实施审定新品种后补奖励政策,鼓励科技人员联合种业企业开展商业育种。推进南繁科研基地建设,落实《国家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建设规划》。

实施范围及补助标准:

▲支持国家和省级农业种质资源库(圃、场、区)建设,每年根据当年财政资金情况安排一定数量的补助资金;

▲开展省级良繁基地认定,对通过认定的省级良繁基地建设予以资金支持;

▲实施审定新品种后补奖励政策,增设大面积推广水稻品种、实用性水稻不育系、优异水稻种质材料、评选获奖品种4种后补奖励类型。对我省通过国家和省级正式区域试验后审定的新品种的种业企业,进行后补奖励,奖励标准为:国审新品种每个奖励50万元,省审新品种每个奖励20万元;大面积推广水稻品种、实用性水稻不育系、优异水稻种质材料、评选获奖品种的后补奖励额度每年另行确定。

▲改造提升原有南繁基地,对新增南繁科研基地给予租地补助。

▲实施现代种业能力提升工程项目,采取竞争立项方式,支持种业企业和科研单位提升育种创新、品种性能测试、制(繁)种能力。

▲开展良种联合攻关,支持科研单位、种业企业联合开展商业育种。

▲开展展示范推广,对每个农业县开展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推广补助10万元,支持“中芯1号”生猪育种芯片推广应用。

相关文章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章关键词:
分享到:
官方微信
关注·政务微信
手机网站
扫描访问手机网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