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2023年省级高素质农民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农业农村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3-09-26 10:36:24

一、制定背景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和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需求,制定省级高素质农民培训方案。

二、目标任务

按照前期各机关处室申报的培训需求,2023年度省级高素质农民培育共举办54期,培训4899人。其中,农机化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培训班为技能服务型(课时40),其余均为经营管理型(课时120)。

三、预期目的

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类施策、全程培育”基本准则,通过省级示范培训,加快形成与产业需求相适应、与农村发展相协调的高素质农民队伍,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四、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年满16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务农农民、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服务等人员。

五、培训内容

参照农业农村部科教司《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及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要求,今年省级高素质农民培育课程要求如下:

一要聚焦粮油稳产保供任务设置相关课程。(农业农村部要求全年围绕粮油稳产保供任务开设的班次和培育人数,粮食主产区不低于80%)

二要将农业学法用法、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农业信贷担保等内容纳入综合素养、能力拓展等模块。

三要结合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重点任务,体现鲜明的市场经营理念,注重培养学员的市场意识、创新创业意识,注重引导学员按照绿色化、智能化等要求开展生产经营。

六、资金支持

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资金为中央资金,按培训类别和培育人数补贴到培训机构,由培训机构对培训对象开展免费培训。标准为:经营管理型3500元/人(其中省级乡村民宿职业经理人班4200元/人),技能服务型1200元/人。

相关文章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章关键词:
分享到:
官方微信
关注·政务微信
手机网站
扫描访问手机网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