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圳品”申报服务指南

来源:农业农村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4-07-09 09:25:00

“圳品”是指符合供深食品标准体系要求,由企业自愿申报并经评价合格的食品或食用农产品。

1、申报主体

从事食品(含食用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经营等活动的组织。

2、申报流程

企业在“圳品”申报系统上提交申请资料→标促会进行形式审核资料齐备后受理申请→标促会委托评价机构→评价机构进行文件审核符合性判定→评价机构对生产、加工、种养殖基地等关键场所开展现场评价→评价机构必要时,进行产品及基地水土壤抽样→检测机构检测出具检测报告→评价机构出具评价报告→标促会组织专家评审评价结果→供深食品标准工作委员会对评审名单进行审议备案→标促会对通过评审的产品发放证书。

3、申报必须材料

(1)现有体系、产品认证相关材料:申报主体至少提供一项第三方认证证书:HACCP、ISO22000、食品安全体系(FSSC22000)认证、ISO9001、GAP、有机产品、绿色食品、国际先进性体系认证等。体系认证证书应覆盖种植、养殖、生产、加工等活动或上述活动的管理;产品认证应覆盖申报产品及对应基地。

如申报主体认证证书范围无法覆盖到基地,则基地还需提供一项第三方认证证书:HACCP、ISO22000、食品安全体系(FSSC22000)认证、ISO9001、GAP、有机产品、绿色食品、供港基地、菜篮子基地、农产品地理标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

(2)产品检测报告:根据标促会发布的供深食品团体标准及供深食品评价细则所规定的一类指标相关要求提供产品检测报告(一年内)。检测报告应带CMA或CNAS认可标志,检测报告委托人应为申报主体(含母公司、子公司)、申报产品对应基地/加工厂、政府监督部门。

(3)基地、加工场所检测报告:食用农产品种养殖基地须按照供深食品评价技术规范要求,提交基地水质、土壤、基质检验/检测报告(一年内);有屠宰环节的,还需提供屠宰加工用水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应带CMA或CNAS认可标志,检测报告委托人应为申报主体(含母公司、子公司)、申报产品对应基地、政府监督部门。预包装生产加工环节涉及生产加工用水,配料中涉及饮用水(如饮料、酱油等产品),须按照供深食品评价技术规范要求,提交饮用水水质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应带CMA或CNAS认可标志,检测报告委托人应为申报主体(含母公司、子公司)、申报产品对应加工厂、政府监督部门。

4、评价依据

《供深食品评价工作管理办法》、《供深食品评价实施规则食用农产品》、《供深食品评价实施规则预包装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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