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 解读文件

《定南县促进民宿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1-07-01 16:19:00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省、市高度重视民宿健康发展工作,先后多次组织召开民宿健康发展工作调度会,部署加快推进民宿发展工作。为全面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民宿健康发展的意见》(赣府厅发〔202025号)、《江西省规范民宿发展工作指南》(赣文旅市字〔202022号)精神,促进我县民宿行业健康发展,助力旅游市场繁荣,在征求县直有关部门及相关领导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定南县促进民宿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二、文件依据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民宿健康发展的意见》(赣府厅发〔202025号)

《江西省规范民宿发展工作指南》(赣文旅市字〔202022号)

三、主要内容

(一)工作要求、目标

工作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民宿发展的决策部署,依托我县独特的围屋资源和客家文化,借力高铁开通新契机,把民宿培育和民宿经济发展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推进民宿规范化、规模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助力定南成为粤港澳大湾区旅游度假后花园。

目标:通过出台《定南县促进民宿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坚持政府引导,完善支持政策,加大奖励扶持力度,促进我县民宿行业健康发展。培育一批特色鲜明、拥有较强市场影响力的本土民宿品牌,促进乡村振兴、创业就业和富民增收。力争到2023年,全县星级旅游民宿达6家以上。

(二)重点任务

《意见》重点围绕强化规划引领、科学合理布局,坚持政府引导,有序规范管理,加大奖励扶持,完善支持政策等三大方面提出10项具体任务。

强化规划引领、科学合理布局”方面,《意见》提出:

1.合理优化空间布局。客家文化为引领,依托现有A级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点,增加完善民宿业态,因地制宜布局好全县民宿发展格局。在乡村规划和建设中处理好农民建房与民宿集聚、产业布局的衔接,创新方式,盘活农村闲置用房、公产房,用于民宿发展。

2.提升基础设施配套。对重点民宿发展区域,相关部门要予以政策倾斜,建设用地、审批建设、“四好农村路”建设、管线搬迁改造、智慧旅游等列入优先保障范畴。项目、资金向民宿发展重点区域倾斜,加大民宿项目金融贷款扶持力度,着力建设和完善民宿集聚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体系,确保民宿发展重点区域水电气供应、道路交通、网络通讯、排污处理、服务咨询、治安消防等基础设施完善。

“坚持政府引导,有序规范管理”方面,《意见》提出:

1.制定行业标准。结合全县民宿发展现状,制定定南县民宿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全县民宿开办要求、办证流程、环境和建筑、消防安全、卫生管理、经营管理等标准,指导民宿规范有序、形成特色、健康发展、持续发展。

2.推动部门联动。建立部门联勘联审机制,组织公安、消防救援、住建、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对开办民宿实行联合现场勘察,联合出具审核意见,为民宿业主办理相关证照。同时鼓励组建民宿协会,引导民宿经营者通过行业自律有序发展,形成政府管理引导下的良性竞争环境。

3.加强招商引智。力争引进全国知名民宿品牌企业、知名平台公司、专业管理团队参与定南民宿开发建设与经营管理,做大做强民宿品牌。吸引县内外专业人才投身定南民宿,对外来投资或具有高学历民宿经营管理的人才,按照相关人才政策给予一定奖励扶持。

4.加强营销宣传。将星级旅游民宿纳入全县精品旅游线路,一并开展营销推介。鼓励“民宿+景区”捆绑式营销,依托景区景点,吸引、鼓励旅行社组团体验定南民宿。鼓励民宿业主通过手机APP、携程、去哪儿、赣州智慧旅游等电商平台承接客源,通过线上线下扩大营销渠道。

“加大奖励扶持,完善支持政策”方面,《意见》提出:

1.优化用地审批。高端民宿、民宿聚集区项目需新增建设用地的,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等部门要开通绿色通道,根据用地需求在当年度内予以供地保障,并做好建设用地审批和服务工作。新建民宿的,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等部门要优先审批建设。

2.加强品牌扶持。加强对围屋文化、客家文化、红色文化、生态文化等方面的挖掘和利用,鼓励民宿业主将当地特色主题充分植入到民宿设计建造和管理服务中,对有代表性、竞争性的民宿品牌予以奖励扶持。

3.加大扶持力度。根据民宿产业发展需要,适时对《定南县加快旅游产业发展若干意政策(试行)》(定办发〔201911号)进行修订,进一步加大民宿产业奖励扶持力度。

4.鼓励模式创新。鼓励支持农户自主经营型、“公司+农户”型、“合作社+农户”型、“协会+农户”型等民宿发展模式。鼓励组建民宿联盟体,支持农户通过资本入股、场地出租等方式进行合作经营,统一开展营销服务,促进民宿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

(三)保障措施

《意见》提出了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强化监督管理、强化人才保障、强化经费保障等五项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定南县民宿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与定南县旅游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合署办公),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正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担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文广新旅局。

2.明确工作职责。市场监督管理、卫健、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权限分别负责受理民宿《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公共卫生安全行政许可》《特种行业行政许可》等证照的审批和办理。文广新旅、自然资源、交通运输、住建、消防救援等部门按照职责做好行业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乡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辖区内民宿的日常监督管理。

3.强化监督管理。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法定职责,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协同监督管理,规范民宿经营。建立并完善记录、抽查和惩戒等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及时查处民宿违规违法行为,引导民宿经营者创新理念,注重文化,提升品质,规范经营,加强精神文明、诚信体系和行业自律建设。

4.强化人才保障。每年定期组织民宿经营管理者培训,请全国知名的民宿专家顾问到定南授业解惑,选派优秀的民宿经营管理者到民宿发展发达地区学习经验做法。将民宿从业人员知识和技能培训,纳入相关职业技能培训。

5.强化经费保障。由县财政安排民宿发展扶持奖励专项资金,用于扶持民宿等级评定、宣传营销、品质提升等奖励,促进民宿高质量发展。

(解读单位:定南县文广新旅局   联系电话:0797-429296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章关键词:
分享到:
官方微信
关注·政务微信
手机网站
扫描访问手机网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