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居)公示栏管理制度(试行)

来源:定南县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4-08-26 11:11:00

村(居)公示栏管理制度(试行)

为更好发挥公示栏在基层政务公开向农村、社区延伸的主阵地作用,切实保障村(居)民的知情权、监督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制度所称公示栏是指农村(社区)设置的用以公开村级事务、党务、财务以及向农村(社区)延伸基层政府信息公开的户外设施。

(居)公示栏应在室外显眼位置集中设置,可在交通要道、人口稠密处以墙面式或立柱式进行设置,便于群众观看。公开栏应能防风挡雨并配置意见箱注明村务公开监督电话和开箱日期

第三条(居)公示栏是加强与村民沟通,提升村民获得感的重要平台,应得到村(居)民委员会的高度重视和管理。村(居)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干部、村民建立负责人负责模式,保证公开栏的管理运转和维护。

村(居)民委员会负责公示栏的设立、管理和维护工作,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信息张贴前必须认真核对所张贴内容,保证无错字、漏字、表述歧义等错误后方可张贴

(二)公示栏内只张贴村公开材料,不得出现小广告或其他无关信息。若被张贴与村(居)无关内容,应当及时清理;

)公示栏内公开事项应当全面完整,依据《村(居)务公开事项清单》,发现遗漏要及时补充相应事项的公开材料

公示栏已张贴信息应当清晰可见,有模糊不清、损毁的部分要及时更换;张贴信息不得随意覆盖公示期未满的其他有效信息;

)公示栏信息更新应当及时高效,对于公示期满或过期材料要及时撤下公示栏,根据档案留存要求,存放档案柜供村(居)民查询。

(居)公示栏重点公开以下内容:

(一)事务公开。主要包括农村(社区)简介、民自治章程、会议实施情况、村(居)委员会选举等村(居)民自治信息。

(二)党务公开。主要包含党组织基本情况、党费收缴、党员制度、党员年度评议及奖惩和其他工作动态。

(三)财务公开。主要包括财务计划、集体资产管理、债权债务、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信息。

(四)基层政务公开向村(居)延伸。包括惠农惠民、养老服务、乡村振兴、就业创业、社会救助与福利等信息。

公示栏的板块设计应当简洁、实用、分类明确,在对应板块公开相应内容,切忌形式大于实质。

推进线上与线下公开相结合,(居)公示栏公开内容可以同步通过网站、微信群等线上渠道进行公开,也可采取广播、明白卡、明白纸等方式进行线下公开。

公示栏信息应当依据《村(居)务公开事项清单》中规定的时间予以公开。公示栏内容及时更新,随时公开涉及村(居)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及时公开财务清理结果,每月公开财务收支情况每季度公开资金使用情况,每半年公开项目实施情况,每年度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单项工作完成后一次性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居)公示栏的公开内容保留期限应不少于10个自然日,公示期未满不得随意清理或归档,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示栏作为村(居)民委员会公布村(居)事务、党务、财务情况及政府单位面向村(居)公开政务等地方,任何人不得乱涂乱改,未经允许不得张贴小广告,不得非法张贴大字报或其他违法犯罪宣传内容,违者追究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民政、农业农村、审计、财务等部门定期对村务公开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偏。

十二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相关文章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章关键词:
分享到:
官方微信
关注·政务微信
手机网站
扫描访问手机网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