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定南县被征地农民享受优惠政策暂行办法的通知》(定府发[2017]7号)和《定南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定府发[2016]1号)的规定,经历市镇、老城镇、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国土所、派出所、经管站、镇政府审核,现将历市镇、老城镇被征地农民证认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农业农村局(电话:0797—4291217)公示名单如下:
定南县历市镇被征地农民证申请办理名单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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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1-13 15:0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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