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3〕291号)文件精神,对招用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政策执行期内(2023年6月25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为其缴纳1个月以上(含1个月)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且审核时三项社会保险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扩岗补助。
经审核调查,
1、定南住电电装有限公司参保职工:钟健海;
2、江西挺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南分公司参保职工:赖耀东、王国中;
3、赣州龙凯科技有限公司参保职工:郑锴、陈峤榕;
4、江西建南科技有限公司参保职工:黄本帅;
5、定南县科润建设有限公司参保职工:曾鸿鹏;
6、定南嘉福置业有限公司参保职工:陈斌;
7、定南县新迪玩具厂参保职工:冯锐煜;
8、赣州齐飞新材料有限公司参保职工:朱小凤;
9、定南大华新材料资源有限公司参保职工:肖涛;
10、赣州市烟草公司参保职工:丁晓惠;
11、江西定锐新材料有限公司参保职工:钟庚美;
12、江西申丰牧业有限公司参保职工:刘小金;
共12家企业14人参保职工符合一次性扩岗补助,现予以进行公示。
公示期7天,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797-4292822、0797-4296490
定南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3年0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