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示公告

关于企业参保职工一次性扩岗补助补贴的公示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3-09-13 16:36:00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3291号)文件精神,对招用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政策执行期内(2023625日至20231231)为其缴纳1个月以上(1个月)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且审核时三项社会保险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的企业,按每招用1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扩岗补助。

经审核调查,

1、定南住电电装有限公司参保职工:钟健海;

2、江西挺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南分公司参保职工:赖耀东、王国中;

3、赣州龙凯科技有限公司参保职工:郑锴、陈峤榕;

4、江西建南科技有限公司参保职工:黄本帅;

5、定南县科润建设有限公司参保职工:曾鸿鹏;

6、定南嘉福置业有限公司参保职工:陈斌;

7、定南县新迪玩具厂参保职工:冯锐煜;

8、赣州齐飞新材料有限公司参保职工:朱小凤;

9、定南大华新材料资源有限公司参保职工:肖涛;

10、赣州市烟草公司参保职工:丁晓惠;

11、江西定锐新材料有限公司参保职工:钟庚美;

12、江西申丰牧业有限公司参保职工:刘小金;

12家企业14人参保职工符合一次性扩岗补助,现予以进行公示。

公示期7天,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797-42928220797-4296490

定南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30913

相关文章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章关键词:
分享到:
官方微信
关注·政务微信
手机网站
扫描访问手机网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