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人社厅《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7]399号)及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25]115号)等文件精神,本着“简化手续、缩短流程、高效便企”的原则,大力推广通过后台数据比对精准发放的“免申即享”经办新模式,现将我县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一般企业进行公示:
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60%返还。
大型企业按企业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30%返还
公示期7天,(2025年12月10日至12月16日)如有异议,请向定南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反映。监督电话:0797-4292822、0797-4296490
名单见附件。
附件:第五批一般企业稳岗返还汇总表
定南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5年12月9日
第五批一般企业稳岗返还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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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企业规模 |
序号 |
单位名称 |
企业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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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定南康誉林农业有限公司 |
中小微企业 |
7 |
历市镇杨梅村第八卫生所 |
中小微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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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赣州鑫盛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中小微企业 |
8 |
定南袁日凤诊所 |
中小微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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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森汇电子科技(定南)有限公司 |
中小微企业 |
9 |
定南黄锦兆中医诊所 |
中小微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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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赣州市九希树企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中小微企业 |
10 |
历市镇杨梅村第二卫生所 |
中小微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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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赣州鼎嘉新材料有限公司 |
中小微企业 |
11 |
定南县岚煦服装店 |
中小微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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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锦星人工智能科技(江西)有限公司 |
中小微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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