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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南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

来源:广电新闻中心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4-07-05 20:37:39

7月5日,定南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定南县2023年以来公益诉讼工作情况,进一步提升公益诉讼工作的知晓率和影响力进行通报。


一、工作成效

2023年以来,定南县人民检察院共受理、立案公益诉讼案件74件。从办案类型看,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9件,立案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件,其中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2件,目前有58件获得行政机关回复采纳和整改,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目标。从办案领域看,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46件,占比62.2%;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9件,占比12.2%;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1件,占比1.40%;其他领域案件18件,占比24.3%。通过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一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存在的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实现各类土地补植复绿和生态修复120余亩,推动开展增殖放流鱼苗2万余尾,整治松材线虫病疫木面积7.11万亩,督促20余个责任主体及时整改有关问题。

二、主要经验做法

(一)坚持提升政治站位,持续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

定南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坚持提升站位,深刻把握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政治性。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公益保护领域的生动实践和原创性成果,在思想认识上,我院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坚持党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工作方向上,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围绕省、市、县重大战略实施,找准能动履职的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以检察履职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落实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持续推动凝聚保护合力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健全体制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与行政执法管理职能的合力作用,定南县人民检察院于2023年11月29日与县水利局共同印发了《定南县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实施办法》,12月7日与定南县农业农村局、定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赣州市定南生态环境局共同印发了《关于建立农用薄膜污染防治协作机制的意见》,建立健全了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情况反馈、业务指导等常态化协作机制,持续形成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良性互动,促进依法行政,达到双赢多赢共赢。完善线索移送,加强沟通交流。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中,涉及到生态损害赔偿可以磋商结案的,将案件线索移送行政机关磋商处理,行政机关认为案件处理检察机关介入为宜的,邀请检察机关参与或者将相关线索移送定南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以来,向行政机关移送生态损害赔偿磋商线索8件,行政机关邀请我院参与磋商5件。如,对郑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通过诉前磋商程序促成县农业农村局与其达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郑某某自愿支付2000元用于购买鱼苗,通过增殖放流进行生态修复。

(三)提升总结宣传能力,持续扩大公益诉讼检察知晓度

利用不同宣传载体,提升宣传效果。2023年以来定南县人民检察院在正义网、江西政法网、“定南检察”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发布公益诉讼相关报道30余篇,增加了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了解。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延伸宣传触角。以省人大“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为契机,2023年以来组织干警结合政法满意度走访开展进乡镇、社区、企业宣传活动10余次,开展法治副校长进学校宣传活动覆盖全县14所中小学,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师生讲解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介绍近几年来定南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等民生领域相关公益诉讼案例,发放宣传手册1000余份,引导大家积极主动参与,共同守护定南的蓝天净水。汇聚“外脑”智慧,提升公益知晓度。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公益诉讼检察开放日、案件公开听证、案件整改效果“回头看”等活动,以公开促公正。2023年以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检察官助理、“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公益诉讼检察听证25件次,参与公益诉讼案件“回头看”活动18件次,持续跟踪推动公益保护问题整改落实,做好公益诉讼“后半篇”文章,取得良好效果。

下一步,定南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县委部署,凝聚公益诉讼共识,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殷切期望,关心群众的“急难愁盼”事,切实当好公共利益的代表。

通讯员:江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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