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动产继承登记的公示(黄精获)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4-08 来源: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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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落于东风东路利丰山庄A栋5单元602房的不动产,因原产权人黄精获已死亡,其继承人黄桂先、黄敏、黄成放弃继承上述不动产,由继承人谢筼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的继承转移登记。
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对本次不动产登记有异议的,请自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本中心将办理上述不动产转移登记。
特此公示
定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