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我县2012年春运运输各项工作,经县政府同意,现将《2012年定南县春运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一月十七日
2012年定南县春运工作方案
2012年春运从1月8日开始至2月16日结束,为期40天。为确保我县春运工作安全、有序、平稳,根据省春运办《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江西省春运工作的通知》和赣州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2年赣州市春运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本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组织有序,优质便捷”的春运工作指导原则,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春运工作,县政府成立由副县长黄正发任组长,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廖明勇、县人保局局长曾云开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委农工部、县安监局、县工信局、县民政局、县工商局、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局、县公路分局、县物价局、县交管大队、县旅游局、县信访局、县气象局、县运管所、县劳动就业局、县火车站的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定南县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民工有序流动管理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由黄华添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县春运期间客货运输的综合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春运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掌握春运日常动态,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春运各项措施的落实,及时协调春运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民工有序流动管理办公室设在县劳动就业局,由邹常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县外出农民工有序流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各镇(街)、交通、铁路、人保、交管以及重点运输企业均应成立本镇、本部门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或办公室,负责所辖地区或所属系统的春运工作。各镇(街)、各有关部门的领导要深入第一线,现场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对春运工作所需人力、物资、经费等应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安排。
二、工作目标
确保春运期间全县交通运输畅通、旅客出行安全、外出务工人员流动有序、应急物资运送及时;杜绝旅客列车事故、火灾爆炸事故和旅客伤亡事故,杜绝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降低死亡3人以下的重大客运道路交通事故,杜绝死亡3人以上客运恶性交通事故;不发生恶性刑事案件;不发生重大治安灾害事故;不发生地面安全事故;不发生水上安全责任事故。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12年1月1日至1月7日为动员准备阶段。各镇(街)、各有关部门根据本工作方案,结合本部门实际,开好动员大会,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春运工作氛围,并在科学预测的基础上,制定本部门春运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第二阶段:2012年1月8日至2月16日为组织实施阶段。各镇(街)、各有关部门依照方案精心部署、密切配合、各司其职,确保春运工作目标实现。
第三阶段:2012年2月17日至3月5日为总结评比阶段。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对春运情况进行总结,表彰先进,找出差距,以利于今后提高春运工作的组织管理水平。
四、工作措施
(一)科学调配运力,确保运输畅通
2012年元旦、春节相隔较近,节前学生流、民工流、探亲流重叠,客流高峰明显。各部门要提前做好客流调查和预测分析,优化运力配置,用好用足运能,努力满足旅客出行需求。要适时增加线路、班次,加开车,在民工、学生客流集中地区,组织开行专车,最大限度满足出行需求。各运输企业之间要加强信息沟通与协作,做好旅客疏运的衔接和配合。要加强农村客运市场的运力投放,满足农民出行需求。要强化对出租汽车的监管,火车站、汽车站方便市民“打的出行”(出租车叫车电话:0797—4251111)。各镇(街)、各有关单位、各运输企业在做好旅客运输的同时,要本着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的原则,组织好重要生产资料和生活物资运输,确保春节市场供应稳定和连续性生产企业正常运行。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强与县石油公司的协调,保证客运车辆用油,特别是柴油的足额供应,如出现大量车辆等待加油的情况,应设置专用加油位,优先保证客运车辆加注燃油。
(二)强化安全监管,维护市场秩序
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和运输企业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切实将春运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人民群众安全回家、顺利返程。春运开始前,县安监、交通、交管等部门要联合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客运企业、危险货运运输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各项安全措施是否落实,运输工具和设施是否处于完好状态;交管、交通和公路部门要加强对省、县干线公路上急弯、陡坡、视距不良、路侧险要等路段和桥梁、隧道的安全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隐患,要立即整改到位。铁路部门要对线桥隧涵、通信信号、机车车辆等设备全面集中整治,保证所有设备状态良好、质量可靠,要全力维护候车和售票场所秩序,严厉打击倒票活动,维护春运秩序。县交通运输局的港航站要加强对九曲明骏度假村的安全监管和安全教育,严禁游船(艇)超载。出租车运输企业要加强对驾驶人的安全行车和文明行车教育,做到不争道抢行、不随意停车;按时对客运车辆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以良好的技术状况投入营运。县交管部门要加强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和重点违法行为的管控力度,有效整治行车秩序。要以超常规管理措施,保持对客车超员、超速的高压态势。县公安部门要维护好汽车站、火车站的治安秩序,严厉打击车匪路霸、票贩子以及其他扰乱社会治安的违法犯罪活动。县运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超范围(类别)经营和宰客、甩客、倒客、卖客、倒卖车票、使用仿造仿制牌证等违法违章行为,严肃查处出租车乱收费、强行拉客、拒载等违法经营行为。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抽调骨干力量对火车站、汽车站等重点区域进行联合整治,维护好火车站、汽车站等重点区域的秩序,保障旅客生命财产安全。春运期间,县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对全县工作进行督查,重点督查违规行为和不安全因素。对违反春运工作相关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将根据问题性质及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对玩忽职守、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人,有关部门要依法依纪从重、从严查处。
(三)实行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形成信息共享,措施得当,预案对接的联动机制,相互协作,形成合力。县人保部门要与我县用工企业密切联系,采取专场招聘会等形式,吸引原外出务工人员留在本地就业,减少春运压力。县城管部门要联合运管部门,重点整顿好车站门前的流动摊点,整治在车站的占道占地经营,确保旅客进出通道的畅通和候车的良好环境。县旅游部门要认真分析春运期间我县的旅游形势,周密部署应对措施,加强管理,严格规范旅游市场。县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生安全知识的教育,妥善做好学生寒假归家返校的安排。县交通部门督促车主开展预售车票工作,减轻运输企业压力。县供电部门要认真检修重点运输企业的供电线路及设施,确保春运期间铁路沿线、车站的电力供应。县卫生防疫部门要加强对车站、火车站、公共交通运输场所饮食卫生监督、检查,督促各运输工具做好清洁、消毒工作,保障过往旅客身体健康,有效防治各类疾病的发生和传播。县气象部门要加强恶劣天气的预测预报,及时通报给相关部门,便于相关部门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县公安、武警部门要协助配合重点运输企业(火车站、汽车站)治安秩序的维护,继续完善警(军)民共建机制,有效应对春运期间各类突发事件。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性地制定春运应急预案,提前做好应急运力和应急物品的储备,加强日常监测,及时掌握动态,一旦发生客流严重滞留、交通严重阻塞或特大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形成反应快速、应对准确、处置果断的应急机制,迅速、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
(四)营造和谐氛围,推行优质服务
全县运输部门要牢固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汽车站、火车站要增加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有条件的要提供电话和预售票等服务。县物价、交通部门要加强春运价格和收费管理,规范执法行为,维护春运市场秩序。要坚决制止和纠正各种行业不正之风,严禁借春运之名乱涨价、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切实减轻企业和人民群众负担。车站、火车站要设立票价公示栏和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县新闻宣传部门要发挥舆论宣传的正确导向作用,宣传有关春运的政策规定和镇(街)有关部门做好春运工作所采取的措施,及时发布春运动态、运力调整、客票供需、旅游景点、旅客出行等信息,弘扬正气,批评不正之风,并配合运输部门做好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和危险品乘车的宣传工作。
(五)加强信息沟通,随时掌握动态
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和专人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分析、传递工作,对发生客流严重滞留、交通严重阻塞或特大交通事故等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县春运办。县春运办要建立春运日报表,汽车站每天9:00前将前一天客流量上报县春运办。县公安交管大队要及时上报辖区内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春运结束后,各镇(街)、各部门要对春运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及时将春运工作总结报县春运办,县春运办汇总后形成书面材料报市春运办。
县春运办联系电话:0797-4290232
联系人:肖琼、董晓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