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南县村(居)务公开事项清单(适用农村) | ||||||||||||
序号 | 公开类型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全社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 |||||||||
1 | 村务公开 | 行政村概况 | 村简介信息 | 1.行政村概况、村情简介信息。 (例如:1.行政区划(辖区简介)、自然地理(主要地形地貌、气候特点、河流分布情况等)、文化旅游(主要文化设施、旅游景区景点等)、民族宗教(主要少数民族分布情况等)、人口就业(人口及就业情况等)、社会事业(教育、医疗、养老等社会事业发展情况等)、经济发展(村集体经济有关情况)、村级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村委会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负责人、联系方式等)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主席令第三十七号) 2.《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04〕17号) 3.《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 4.《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 5.《村务公开管理规范》(GB/T 40088-2021) |
长期公开,发生变更及时更新并公开 | 村民委员会 | □村民微信群 ■信息公示栏(电子显示屏) □入户/现场 ■村委会信息查阅点 ■政府网站 □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 □其他 |
√ | √ | ||
村两委班子情况 | 1.村民委员会职责、成员名单、职务、联系方式、分工情况; 2.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责、成员名单、职务、联系方式、分工情况、监督举报投诉途径。 |
|||||||||||
下属委员会信息 | 1.村委会下属委员会信息:办公地址、联系电话、职责、人员信息(例如:人民调解委员会)。 | |||||||||||
其他人员信息 | 1.村民委员会其他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村民小组长、妇女小组长)职责、职务、简历、联系方式。 | |||||||||||
2 | 农村服务点 | 卫生室 | 本村卫生室位置、基本信息(工作人员、服务内容、工作时间、联系方式)。 | □村民微信群 □信息公示栏(电子显示屏) □入户/现场 ■村委会信息查阅点 ■政府网站 □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 ■其他(各服务点) |
√ | √ | ||||||
矛盾调解室 | 本村矛盾调解室位置、基本信息(工作人员、服务内容、工作时间、联系方式)。 | |||||||||||
其他服务点 | 本村新时代文明实践、农家书屋等其他服务点位置、基本信息(工作人员、服务内容、工作时间、联系方式)。 | |||||||||||
3 | 村民自治基本信息 | 村规民约 | 1.本村制定的村民自治章程、议事规则、村规民约。 | 长期公开,发生变更及时更新并公开 | □村民微信群 □信息公示栏(电子显示屏) □入户/现场 ■村委会信息查阅点 □政府网站 □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 ■其他 |
√ | √ | |||||
村民会议 | 1.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小组会议的通知,包括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与会人员,会议研究的事项等; 2.会议讨论决定事项及其实施情况或会议征求意见结果等信息(能当场形成的,应在会议期间及时公布,若不能当场形成的,应汇总相关情况,及时在公示栏等渠道公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一般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随时公布) |
■村民微信群 ■信息公示栏(电子显示屏) ■入户/现场 ■村委会信息查阅点 □政府网站 ■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 □其他 |
|||||||||
村委会重点工作 | 1.村委会选举计划、工作方案、选举办法、候选人情况、选举结果等; 2.村民委员会任期工作目标、年度工作计划情况、年度工作报告等; 3.村民意见反馈情况及处理结果等。 |
|||||||||||
其他信息公示 | 1.村民委员会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的情况; 2.上级政府单位关于本村的相关决定、活动、表彰等; 3.本村村委会确定的其他可以公示的信息。 |
|||||||||||
4 | 财务公开 | 财务情况 | 1.村民委员/村集体经济组织年度财务计划; 2.村民委员/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状况明细; 3.村民委员/村集体经济组织债权债务情况。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主席令第三十七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3.《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04〕17号) 4.《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 6.《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 7.《村务公开管理规范》(GB/T 40088-2021)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财务收支情况应每月公布1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随时公布) |
村民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 | □村民微信群 ■信息公示栏(电子显示屏) □入户/现场 ■村委会信息查阅点 □政府网站 ■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 □其他 |
√ | √ | |||
5 | “三资管理” | 1.集体山场、水面、耕地等资源管理处置和收益情况; 2.两委固定资产等其他村级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3.集体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
||||||||||
6 | 党务公开 | 党组织基本情况 | 1.党组织工作制度,例如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开展活动制度、值班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考勤制度; 2党组织领导机构、工作机构设置情况,基层党组织、党员基本情况,领导班子构成及职责分工; 3.党组织和党员服务承诺及落实情况。 |
1.《中国共产党章程》 2.《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3.《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4.《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 5.《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
年度公开,发生变更及时更新并公开 | 村民委员会/村党支部 | □党支部微信群 ■信息公示栏(电子显示屏) □入户/现场 ■村委会信息查阅点 □政府网站 ■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 □其他 |
√ | √ | |||
7 | 党内建设 | 1.党组织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阶段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党支部换届选举情况; 3.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及发展党员名单及动态信息; 4.村党支部的党费收缴明细信息; 5.村党员年度评议及奖惩情况; 6.组织生活会落实情况; 7.三会一课开展情况; 8.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及落实情况、监督举报电话等。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一般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 |
■党支部微信群 ■信息公示栏(电子显示屏) ■入户/现场 ■村委会信息查阅点 □政府网站 ■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 □其他 |
||||||||
8 | 重大事项决策 | 1.支部会和党员大会讨论通过的关于村级重大事务的决策情况。 (备注: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即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
||||||||||
9 | 其他事项 | 1、重大事项通告(上级党组织重大政策、本级党组织选举结果的通报,重要决定和重大活动等); 2、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办理及落实情况,群众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3.上级组织和村党支部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的事项。 |
||||||||||
10 | 基层政务公开向农村延伸 | 惠民惠农政策 | 1.鼓励通过入户宣讲、发放政策明白卡、村广播、微信群转载等形式,公开乡村振兴、社会保险、计划生育、养老、涉农补贴等惠民惠农政策及各级人民政府制定的需要村民广泛知晓的其他政策; 2.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查询渠道; 3.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投诉举报渠道等。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 3.《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办〔2020〕37号) 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府厅字〔2022〕45号) 5.《村务公开管理规范(GB/T40088—2021)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村民委员会 | ■村民微信群 □信息公示栏(电子显示屏) ■入户/现场 ■村委会信息查阅点 □政府网站 □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 ■其他(政策明白卡) |
√ | √ | |||
11 | 就业创业 | 1.公益性岗位名单; 2.就业扶贫驿站申报名单、审批名单; 3.就业技能培训开展情况; 4.就业招聘信息等。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 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8〕22号)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村民委员会 | ■村民微信群 ■信息公示栏(电子显示屏) □入户/现场 □村委会信息查阅点 □政府网站 □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 □其他 |
√ | √ | ||||
12 | 乡村振兴 | 1.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落实情况,包括监测对象、监测范围和内容、帮扶措施、帮扶结果等; 2.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示(雨露计划、产业奖补、产业分红); 3.乡村振兴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及其他项目建设情况。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 4.《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指导意见》(中农组发〔2021〕7号) 3.《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国乡振发〔2023〕4号) 4.《中共江西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赣党农字〔2021〕3 号)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村民委员会 | □村民微信群 ■信息公示栏(电子显示屏) ■入户/现场 ■村委会信息查阅点 □政府网站 □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 □其他(政策明白卡) |
√ | √ | ||||
13 | 涉农补贴 | 农机购置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补贴、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补贴、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1.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办理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办理地点、咨询方式; 2.补贴信息公示。 |
1.《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农办计财〔2019〕41号) 2.《2024-2026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 3.《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优化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农字〔2023〕40号) 4.《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通知》(赣财社〔2022〕2号)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村民委员会 | □村民微信群 ■信息公示栏(电子显示屏) ■入户/现场 ■村委会信息查阅点 □政府网站 □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 □其他(政策明白卡) |
√ | √ | ||||
14 | 养老服务 | 1.养老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床位数量、服务设施面积、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联系电话等; 2.养老机构监督投诉电话; 3.老年人补贴办事指南(办理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办理地点、咨询方式); 4.老年人补贴发放结果。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 4.《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民办函〔2019〕52号) 5.《江西省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实施办法》(赣民发〔2018〕15号) 6.《关于加快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定办发〔2024〕2号) |
长期公开,发生变更及时更新并公开 | 村民委员会 | □村民微信群 ■信息公示栏(电子显示屏) □入户/现场 ■村委会信息查阅点 □政府网站 □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 □其他(政策明白卡) |
√ | √ | ||||
15 | 最低生活保障 | 1.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条件、申请程序、补助标准、所需材料等办事指南; 2.初审对象名单、低保变动名单、低保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 4.《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民办函〔2019〕52号) 5.《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8〕22号)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村民委员会 | □村民微信群 ■信息公示栏(电子显示屏) ■入户/现场 ■村委会信息查阅点 □政府网站 □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 □其他(政策明白卡) |
√ | √ | ||||
16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 1.申请特困供养的有关条件、申请程序、救助标准、所需材料等办事指南; 2.初审对象名单、终止供养名单、特困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 |
||||||||||
17 | 临时救助 | 1.申请临时救助的有关条件、申请程序、救助标准、所需材料等办事指南; 2.临时救助对象名单、救助事由、救助金额等有关信息。 |
||||||||||
18 | 受灾救助 | 1.申请受灾救助的有关条件、申请程序、救助标准、所需材料等办事指南; 3.受灾救助对象名单、救助事由、救助金额等有关信息。 |
||||||||||
19 | 计划生育 | 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计划生育款物分配及发放情况。 | ||||||||||
20 | 医疗救助 | 医疗救助对象名单、救助金额。 | ||||||||||
21 | 残疾人救助两项补贴 | 1.残疾人护理补贴、生活补贴申请程序、补助标准; 2.残疾人护理补贴、生活补贴人员名单。 |
||||||||||
22 | 供养孤儿 | 1.供养孤儿的有关条件、申请程序、救助标准、所需材料等办事指南; 2.供养孤儿资金发放相关信息。 |
||||||||||
23 | 其他资金发放结果公示 | 1.其他资金有关条件、申请程序、救助标准、所需材料等办事指南; 2.其他资金发放结果公示。 |
||||||||||
定南县村(居)务公开事项清单(适用居委会) | ||||||||||||
序号 | 公开类型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全社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 |||||||||
1 | 居务公开 | 社区概况 | 社区简介信息 | 1.社区概况、简介信息。 (例如:1.行政区划(辖区简介)、自然地理(主要地形地貌、气候特点、河流分布情况等)、文化旅游(主要文化设施、旅游景区景点等)、民族宗教(主要少数民族分布情况等)、人口就业(人口及就业情况等)、社会事业(教育、医疗、养老等社会事业发展情况等)、经济发展、社区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居委会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负责人、联系方式等)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主席令第三十七号) 2.《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04〕17号) 3.《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 4.《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 5.《村务公开管理规范》(GB/T 40088-2021) |
长期公开,发生变更及时更新并公开 | 居民委员会 | □居民微信群 ■信息公示栏(电子显示屏) □入户/现场 ■居委会信息查阅点 ■政府网站 □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 □其他 |
√ | √ | ||
两委班子情况 | 1.居民委员会职责、成员名单、职务、联系方式、分工情况; 2.居务监督委员会职责、成员名单、职务、联系方式、分工情况、监督举报投诉途径。 |
|||||||||||
其他人员信息 | 1.居民委员会其他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居民小组长、妇女小组长等)职责、职务、简历、联系方式。 | |||||||||||
2 | 社区服务点 | 卫生服务中心 | 卫生服务中心位置、基本信息(工作人员、服务内容、工作时间、联系方式)。 | □居民微信群 □信息公示栏(电子显示屏) □入户/现场 ■居委会信息查阅点 ■政府网站 □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 ■其他(各服务点) |
√ | √ | ||||||
矛盾调解中心 | 本社区矛盾调解中心位置、基本信息(工作人员、服务内容、工作时间、联系方式)。 | |||||||||||
其他服务点 | 本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农家书屋等其他服务点位置、基本信息(工作人员、服务内容、工作时间、联系方式)。 | |||||||||||
3 | 居民自治基本信息 | 村规民约 | 1.本社区制定的居民自治章程、议事规则、村规民约。 | 长期公开,发生变更及时更新并公开 | □居民微信群 □信息公示栏(电子显示屏) □入户/现场 ■居委会信息查阅点 □政府网站 □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 ■其他 |
√ | √ | |||||
居民会议 | 1.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小组会议的通知,包括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与会人员,会议研究的事项等; 2.会议讨论决定事项及其实施情况或会议征求意见结果等信息(能当场形成的,应在会议期间及时公布,若不能当场形成的,应汇总相关情况,及时在公示栏等渠道公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一般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涉及居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随时公布) |
■居民微信群 ■信息公示栏(电子显示屏) ■入户/现场 ■居委会信息查阅点 □政府网站 ■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 □其他 |
|||||||||
居委会重点工作 | 1.居民委员会选举计划、工作方案、选举办法、候选人情况、选举结果等; 2.居民委员会任期工作目标、年度工作计划情况、年度工作报告等; 3.居民意见反馈情况及处理结果等。 |
|||||||||||
其他信息公示 | 1.居民委员会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的情况; 2.上级政府单位关于本社区的相关决定、活动、表彰等; 3.本社区居民委员会确定的其他可以公示的信息。 |
|||||||||||
4 | 财务公开 | 财务情况 | 1.居民委员/集体经济组织年度财务计划; 2.居民委员/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状况明细; 3.居民委员/集体经济组织债权债务情况。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主席令第三十七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3.《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04〕17号) 4.《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 6.《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 7.《村务公开管理规范》(GB/T 40088-2021)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财务收支情况应每月公布1次;涉及居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随时公布) |
居民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 | □居民微信群 ■信息公示栏(电子显示屏) □入户/现场 ■居委会信息查阅点 □政府网站 ■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 □其他 |
√ | √ | |||
5 | “三资管理” | 1.集体山场、水面、耕地等资源管理处置和收益情况; 2.社区固定资产、其他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3.集体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
||||||||||
6 | 党务公开 | 党组织基本情况 | 1.党组织工作制度,例如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开展活动制度、值班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考勤制度; 2党组织领导机构、工作机构设置情况,基层党组织、党员基本情况,领导班子构成及职责分工; 3.党组织和党员服务承诺及落实情况。 |
1.《中国共产党章程》 2.《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3.《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4.《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 5.《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
年度公开,发生变更及时更新并公开 | 居民委员会/社区党支部 | □党支部微信群 ■信息公示栏(电子显示屏) □入户/现场 ■居委会信息查阅点 □政府网站 ■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 □其他 |
√ | √ | |||
7 | 党内建设 | 1.党组织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阶段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党支部换届选举情况; 3.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及发展党员名单及动态信息; 4.社区党支部的党费收缴明细信息; 5.社区党员年度评议及奖惩情况; 6.组织生活会落实情况; 7.三会一课开展情况; 8.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及落实情况、监督举报电话等。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一般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 |
■党支部微信群 ■信息公示栏(电子显示屏) ■入户/现场 ■居委会信息查阅点 □政府网站 ■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 □其他 |
||||||||
8 | 重大事项决策 | 1.支部会和党员大会讨论通过的关于社区重大事务的决策情况。 (备注:社区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即社区党组织提议、社区“两委”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居民会议或者居民代表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
||||||||||
9 | 其他事项 | 1、重大事项通告(上级党组织重大政策、本级党组织选举结果的通报,重要决定和重大活动等); 2、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办理及落实情况,群众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3.上级组织和社区党支部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的事项。 |
||||||||||
10 | 基层政务公开向社区延伸 | 惠民政策 | 1.鼓励通过入户宣讲、发放政策明白卡、社区广播、微信群转载等形式,公开社会保险、计划生育、养老、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等惠民政策及各级人民政府制定的需要居民广泛知晓的其他政策; 2.惠民财政补贴查询渠道; 3.惠民财政补贴投诉举报渠道等。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 3.《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办〔2020〕37号) 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府厅字〔2022〕45号) 5.《村务公开管理规范(GB/T40088—2021)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居民委员会 | ■居民微信群 □信息公示栏(电子显示屏) ■入户/现场 ■居委会信息查阅点 □政府网站 □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 ■其他(政策明白卡) |
√ | √ | |||
11 | 就业创业 | 1.公益性岗位名单; 2.就业扶贫驿站申报名单、审批名单; 3.就业技能培训开展情况; 4.就业招聘信息等。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 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8〕22号)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居民委员会 | ■居民微信群 ■信息公示栏(电子显示屏) □入户/现场 □居委会信息查阅点 □政府网站 □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 □其他 |
√ | √ | ||||
12 | 养老服务 | 1.养老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床位数量、服务设施面积、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联系电话等; 2.养老机构监督投诉电话; 3.老年人补贴办事指南(办理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办理地点、咨询方式); 4.老年人补贴发放结果。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 4.《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民办函〔2019〕52号) 5.《江西省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实施办法》(赣民发〔2018〕15号) 6.《关于加快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定办发〔2024〕2号) |
长期公开,发生变更及时更新并公开 | 居民委员会 | □居民微信群 ■信息公示栏(电子显示屏) □入户/现场 ■居委会信息查阅点 □政府网站 □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 □其他(政策明白卡) |
√ | √ | ||||
13 | 最低生活保障 | 1.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条件、申请程序、补助标准、所需材料等办事指南; 2.初审对象名单、低保变动名单、低保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 4.《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民办函〔2019〕52号) 5.《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8〕22号)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居民委员会 | □居民微信群 ■信息公示栏(电子显示屏) ■入户/现场 ■居委会信息查阅点 □政府网站 □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 □其他(政策明白卡) |
√ | √ | ||||
14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 1.申请特困供养的有关条件、申请程序、救助标准、所需材料等办事指南; 2.初审对象名单、终止供养名单、特困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 |
||||||||||
15 | 临时救助 | 1.申请临时救助的有关条件、申请程序、救助标准、所需材料等办事指南; 2.临时救助对象名单、救助事由、救助金额等有关信息。 |
||||||||||
16 | 受灾救助 | 1.申请受灾救助的有关条件、申请程序、救助标准、所需材料等办事指南; 3.受灾救助对象名单、救助事由、救助金额等有关信息。 |
||||||||||
17 | 计划生育 | 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计划生育款物分配及发放情况。 | ||||||||||
18 | 医疗救助 | 医疗救助对象名单、救助金额。 | ||||||||||
19 | 残疾人救助两项补贴 | 1.残疾人护理补贴、生活补贴申请程序、补助标准; 2.残疾人护理补贴、生活补贴人员名单。 |
||||||||||
20 | 供养孤儿 | 1.供养孤儿的有关条件、申请程序、救助标准、所需材料等办事指南; 2.供养孤儿资金发放相关信息。 |
||||||||||
21 | 其他资金发放结果公示 | 1.其他资金有关条件、申请程序、救助标准、所需材料等办事指南; 2.其他资金发放结果公示。 |